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青城村村庄规划(2020-2035)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青城村村庄规划(2020-2035)批前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0年版)〉常州市村庄规划编制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常州市 (略) 青城村村庄规划(2020-2035)》在村内等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或听证申请等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结束后,将综合各方意见依法报批。

一、规划定位

《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 (略) )指出,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等的法定依据。要整合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乡村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村庄规划范 (略) 国土空间,可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编制。

二、规划范围

常州市 (略) 青城村村域,总面积约6.14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

2020-2035年。

四、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年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8年修正)

(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正)

(9)《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

(10)《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年)

(11)《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 (略) )

(12)《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19〕 (略) )

(13)《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0年版)》(苏自然资发〔2020〕 (略) )

(14)《〈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0年版)〉常州市村庄规划编制细则》(常自然资规发〔2021〕 (略) )

(15)《常州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试行)》(常自然资规发〔2021〕 (略) )

(16)《常州市新 (略) 规划(2020版)》

(17)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及已批准的相关规划等

五、现状概况

青城村位于常州市 (略) 西部,东临灵桥村、小都村,西南临西夏墅镇水塔口村、梅林村,北临孟河镇区(通江村),共有20个自然村。G346、 (略) 穿境而过。内有市级文保单 (略) 旧址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洪福寺旧址等历史文化遗存和一棵古树名木。青城村一产以经济种植和水产养殖为主,以渔业和青城仔鹅为特色;二产以汽配件为主,于G346以北集中发展;三产以农旅休闲为主,特色养殖为支撑,目前已形成一定基础。

六、 (略)

(1)底线管控、刚弹结合

在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占一补一”。永久基本农田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切实保护耕地,促进 (略) 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确需实行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规划落实永久基本农田,需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的相关管理规定。本次村庄规划新增 (略) 完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划落实重大基础设施保护和文物保护要求,制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通则,明确强制性内容和引导性内容,通过优化调整 (略) 等相关政策细化落实用地指标。

(2)生态优先、因地制宜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G346以北按照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管理要求,G346以南为乡村地区。规划突出绿色生态、减量提质的原则,统筹谋划村庄发展目标,落实生态保护要求,统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重视调整优化村域 (略) ,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 (略) 村庄集建点。

(3)一图管理、动态更新

通过村庄撤 (略) 的调整,对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农村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进行综合整治,对生态空间进行系统修复,逐步实现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和农村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经批准的村庄规划,将按照统一的规划成果数据库进行报备,及时叠加到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纳入常州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管理,不涉及规划强制性要求的,按照动态更新流程进行更新。

七、公示期限

自2022年8月22日起至2022年9月20日止。

八、公示地点

常州市 (略) 青城村村委、常州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常州市自然 (略) 网站。

九、联系方式

联系机构:常州市 (略)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青城村委)

常州市 (略) (略)

2022年8月22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0年版)〉常州市村庄规划编制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常州市 (略) 青城村村庄规划(2020-2035)》在村内等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或听证申请等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结束后,将综合各方意见依法报批。

一、规划定位

《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 (略) )指出,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等的法定依据。要整合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乡村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村庄规划范 (略) 国土空间,可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编制。

二、规划范围

常州市 (略) 青城村村域,总面积约6.14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

2020-2035年。

四、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年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8年修正)

(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正)

(9)《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

(10)《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年)

(11)《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 (略) )

(12)《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19〕 (略) )

(13)《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0年版)》(苏自然资发〔2020〕 (略) )

(14)《〈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0年版)〉常州市村庄规划编制细则》(常自然资规发〔2021〕 (略) )

(15)《常州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试行)》(常自然资规发〔2021〕 (略) )

(16)《常州市新 (略) 规划(2020版)》

(17)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及已批准的相关规划等

五、现状概况

青城村位于常州市 (略) 西部,东临灵桥村、小都村,西南临西夏墅镇水塔口村、梅林村,北临孟河镇区(通江村),共有20个自然村。G346、 (略) 穿境而过。内有市级文保单 (略) 旧址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洪福寺旧址等历史文化遗存和一棵古树名木。青城村一产以经济种植和水产养殖为主,以渔业和青城仔鹅为特色;二产以汽配件为主,于G346以北集中发展;三产以农旅休闲为主,特色养殖为支撑,目前已形成一定基础。

六、 (略)

(1)底线管控、刚弹结合

在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占一补一”。永久基本农田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切实保护耕地,促进 (略) 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确需实行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规划落实永久基本农田,需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的相关管理规定。本次村庄规划新增 (略) 完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划落实重大基础设施保护和文物保护要求,制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通则,明确强制性内容和引导性内容,通过优化调整 (略) 等相关政策细化落实用地指标。

(2)生态优先、因地制宜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G346以北按照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管理要求,G346以南为乡村地区。规划突出绿色生态、减量提质的原则,统筹谋划村庄发展目标,落实生态保护要求,统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重视调整优化村域 (略) ,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 (略) 村庄集建点。

(3)一图管理、动态更新

通过村庄撤 (略) 的调整,对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农村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进行综合整治,对生态空间进行系统修复,逐步实现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和农村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经批准的村庄规划,将按照统一的规划成果数据库进行报备,及时叠加到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纳入常州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管理,不涉及规划强制性要求的,按照动态更新流程进行更新。

七、公示期限

自2022年8月22日起至2022年9月20日止。

八、公示地点

常州市 (略) 青城村村委、常州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常州市自然 (略) 网站。

九、联系方式

联系机构:常州市 (略)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青城村委)

常州市 (略) (略)

2022年8月22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