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新区智慧宜居区块1#-b地块建筑施工项目“12.8”塔式起重机倾覆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宁波杭州湾新区智慧宜居区块1#-b地块建筑施工项目“12.8”塔式起重机倾覆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浙安委办〔2021〕37 号),受宁波杭州湾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宁波杭州湾新 (略) 牵头,组织新区自然资源 (略) 、 (略) 、 (略) 、总工会和纪检监察工委对宁波杭州湾新区智慧宜居区块1#-b地块建筑施工项目“ 点击查看>> ”塔式起重机倾覆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评估工作组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核查抽查,查清了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企业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及工作成效;查明了事故责任单位和责 (略) 罚建议等落实情况,形成了事故评估报告。经评估,事故责任 (略) 罚情况已经落实,整改措施和建议已闭环。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8日上午6点20分许,宁波杭州湾新区智慧宜居区块1#-b地块项目7#塔式起重机发生倾覆事故。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点击查看>> 万余元。
经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授权,由宁波杭州湾新 (略) 牵头,组织自然资源 (略) 、 (略) 、 (略) 、总 (略) 门和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纪检监察工委参加,对事故进行了调查,并向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提交了事故调查报告。2021年6月25日,新区管委会对该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
二、事故调查追责建议及完成情况
(一)慈溪*盛 (略)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批复建 (略) 门依 (略) 罚。宁波杭州湾新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和《 (略) 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2021年7月29日对慈溪*盛 (略) (略) 罚决定 (甬新)应急罚〔2021〕 (略) ,罚款 点击查看>> 万元,涉事企业已依法缴款。
(二)*利军未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未能有效督促检查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设备安装、维护保养等工作,未能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批复建议宁波杭州湾新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 (略) 罚,2021年7月29日对* (略) 罚决定(甬新)应急罚〔2021〕 (略) ,罚款2.73万元,当事人已依法缴款。
(三)浙江* (略)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批复建 (略) 门依 (略) 罚。宁波杭州湾新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和《 (略) 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2021年8月5日对浙江* (略) (略) 罚决定 (甬新)应急罚〔2021〕 (略) ,罚款 点击查看>> 万元,涉事企业已依法缴款。
(四)*逸舟未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略) 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机制不完善等情况失察失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批复建议宁波杭州湾新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 (略) 罚,2021年8月5日对* (略) 罚决定(甬新)应急罚〔2021〕 (略) ,罚款1.62万元,当事人已依法缴款。
(五)北京*辰 (略) 未能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监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批复建 (略) 门依 (略) 罚。宁波杭州湾新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和《 (略) 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2021年8月26日对北京*辰 (略) (略) 罚决定 (甬新)应急罚〔2021〕 (略) ,罚款 点击查看>> 万元,涉事企业已依法缴款。
(六)*在册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批复建议宁波杭州湾新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 (略) 罚,2021年8月26日对* (略) 罚决定(甬新)应急罚〔2021〕 (略) ,罚款1.635万元,当事人已依法缴款。
(七)宁波* (略) 对工程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批复建 (略) 门依 (略) 罚。宁波杭州湾新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和《 (略) 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2021年8月19日对宁波* (略) (略) 罚决定 (甬新)应急罚〔2021〕 (略) ,罚款 点击查看>> 万元,涉事企业已依法缴款。
(八)*芳未正确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职责,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批复建议宁波杭州湾新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 (略) 罚,2021年8月19日对* (略) 罚决定(甬新)应急罚〔2021〕 (略) ,罚款 点击查看>> 万元,当事人已依法缴款。
(九)浙江* (略) 1#- (略) 项目经理*成伟未能有效履行项目经理职责,未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能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批复建议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 (略) (略) 理,2021年9月24日,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 (略) 对* (略) 罚决定甬杭湾建罚决字〔2021〕 (略) ,罚款17万元,当事人已依法缴纳。
(十)浙江* (略) 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批复建议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 (略) (略) 理,2021年6月30日,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 (略) 对浙江* (略) (略) 罚决定甬杭湾建罚决字〔2021〕 (略) ,罚款1.75万元,涉事企业已依法缴纳。
(十一)慈溪*盛 (略) 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批复建议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 (略) (略) 理,2021年6月30日,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 (略) 对慈溪*盛 (略) (略) 罚决定甬杭湾建罚决字〔2021〕 (略) ,罚款0.75万元,涉事企业已依法缴纳。
(十二)北京*辰 (略) 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批复建议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 (略) (略) 理,2021年6月30日,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 (略) 对北京*辰 (略) (略) 罚决定甬杭湾建罚决字〔2021〕 (略) ,罚款1.75万元,涉事企业已依法缴纳。
(十三)浙江* (略) 1#- (略) 执行经理*永对从业人员疏于管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批复责成浙江* (略) 按照公司规 (略) 理,该公司对*永给 (略) 分,内部通报批评,扣除本人当年年终奖,处于5万元罚款。
(十四)浙江* (略) 1#- (略) 生产经理*海成劳动组织不合理,对作息制度的执行不严格,生产调度不合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批复责成浙江* (略) 按照公司规 (略) 理,该公司对*海 (略) 分,内部通报批评,调离原工作岗位,降级使用,处2万元罚款并扣除本人当年年终奖。
(十五)*一锋,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批复建 (略) 理。2021年7月15日,中共宁波市委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工作 (略) 已对*一锋进行诫勉谈话。
(十六)*冬,钢筋工,无司索工资格证,擅自指挥塔机司机超力矩吊运,最终导致塔机倾覆倒塌,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犯罪,批复建议由司法机关立案侦查。2021年9月9日被 (略) 杭 (略) 取保候审。2022年1月18日,慈 (略) 以重大责 (略) *冬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十七)*其波,塔机司机,无塔机操作资格证,违规作业,超力矩吊运,最终导致塔机倾覆倒塌,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犯罪,批复建议由司法机关立案侦查。2021年9月9日被 (略) 杭 (略) 取保候审。2022年1月18日,慈 (略) 以重大责 (略) *其波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十八)*剑令,*宇公司1#- (略) 安全员,对*其波上岗前未经资格审核允许其上岗,导致*其波较长时间内无证操作塔机; (略) 司索工配备严重不足的情况仅口头向生产经理提过一次,未坚决阻止普通 (略) 司索工职责,对长期存在的超载吊运等违章操作行为未及时制止和纠正;未能及时发现已存在较长时间的严重裂纹和力矩限制器长期失效的安全隐患,未能发现事故塔机现场加强节安装与浙江 (略) 有限公司ZJ5710塔机说明书( 点击查看>> 第五版)不符情况,最终导致塔机倾覆倒塌,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涉嫌犯罪,批复建议由司法机关立案侦查。2021年9月9日被 (略) 杭 (略) 取保候审。2022年1月18日,慈 (略) 以重大责 (略) *剑令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十九)*国鱼,*盛公司维保人员,在2020年12月6日对7#塔机的维护保养中,未仔细检查,未按规定测试力矩限制器,因而未能发现100%力矩限制器失效和第一基础节与第二加强节之间的裂缝等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涉嫌犯罪,批复建议由司法机关立案侦查。2021年9月9日被 (略) 杭 (略) 取保候审。2022年1月18日,慈 (略) 以重大责 (略) *国鱼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二十)浙江*福特 (略) 在磁粉无损检测中,未按照《起重机械检验委托书》中的检验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189-2009)要求进行检验,批复建议市 (略) (略) 理。2021年11月5日,宁波市市 (略) 杭 (略) 对其开展了行政约谈。
(二十一)浙江* (略) 在塔机检验中,未按照《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305-2013)规定进行检验,批复建议市 (略) (略) 理。2021年11月5日,宁波市市 (略) 杭 (略) 对其开展了行政约谈。
(二十二)2021年7月16日,宁波杭州湾新区建设工程安全质 (略) 向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 (略) 作出书面检查报告。
(二十三)2021年7月26日,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 (略) 向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作出书面检查报告,并抄送新 (略) 。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要求及落实情况
(一)批复要求建 (略) 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力量,注重运用科技手段,依法提高监管效能,高度重视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细化监管措施,加强检查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隐患问题。新区自然资源 (略) 分别于2020年12月、2021年3月、2021年10月、2022年3月开展了4轮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对在用设备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共检查199个项目,检查设备245台,下发停工通知单51份,对起重机械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立案14起、 (略) 罚决定8起、处罚款16万元。严控设备进区、严查安全技术档案,严查老旧设备、套牌翻新设备,起重机械安拆过程由风控机构实地监督检查。2022年4月27日,印发《关于实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一体化管理的通知》(甬新资规建〔2022〕 (略) )和《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地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工作的通知》(甬新资规建〔2022〕 (略) ),在全区推行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塔机安全监控系统联网,从制度、数字化监管等方面规范起重机械使用管理,目前有22家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企业申报一体化,199台塔机联网,力争起重机械安全监管无盲区、无空白。
(二)批复要 (略) 门要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集中打击和整治以下行为:建设单位违法转包、分包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认真执行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加大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违法违 (略) 力度。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以包代管”的现象;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的监督检查。新区自然资源 (略) 在监督检查中严查上述内容, (略) 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在施工现场查阅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台账记录,现场核查特种作业人员人证匹配情况,借助实名制考勤系统严查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自2021年以来,针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违规 (略) 罚决定27起,共处罚款 点击查看>> 万元。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一)发现问题
1.对12·8事故项目进行了“回头看”检查,当前施工阶段现场起 (略) 拆除,起重机械隐患已消除。
2.在对其他在建项目的检查中发现,起重机械维保记录流于形式,无法真实反映维保工作具体情况,维保作业影像资料不齐全。
(二)工作建议
1.重点检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借助实名制考勤系统,确保项目经理、安全员、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切实在岗,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建议新区自然资源 (略) 督促12·8事故项目责任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做好三级教育培训,完善台账资料,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3.在日常监督检查中重点关注维保工作开展情况,要求维保企业按照合同要求开展每月不少于2次的维修保养(视情况而定),确保设备安全保护装置、限位器等正常工作,并在维保记录上真实记录检查发现的问题。
4.新区自然资源 (略) 要加大举一反三力度,做好同类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在做好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使用登记、安拆现场核查,桩工机械信息登记,危大工程清单备案等源头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在检查中重点突出建筑起重机械、桩工机械和深基坑、脚手架、高大支模架等危大工程作业项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危大工程是否组织专家论证、施工现场是否按照专项方式实施等。
五、经验做法
(一)事故评估组在事故评估前,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评估目的、内容、方法、步骤,明确小组分工,制定“事故评估签到表”“事故评估反馈一览表”,针对省市事故评估工作要求,逐条对照,将评估工作量化细化,把大的工作方向细化为一项项工作抓手,形成评估工作报告后,召开评估组会议,认真讨论分析完善。
(二)事故评估组评估发现,评估通知发出后, (略) 门积极动员,深入一线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整改闭环工作,企业配合到位,积极主动。
(略) : | hzwxq7/2022- 点击查看>>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略) | 生成时间: | 2022-08-22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略) 会 | 发布单位: | (略) |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浙安委办〔2021〕37 号),受宁波杭州湾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宁波杭州湾新 (略) 牵头,组织新区自然资源 (略) 、 (略) 、 (略) 、总工会和纪检监察工委对宁波杭州湾新区智慧宜居区块1#-b地块建筑施工项目“ 点击查看>> ”塔式起重机倾覆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评估工作组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核查抽查,查清了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企业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及工作成效;查明了事故责任单位和责 (略) 罚建议等落实情况,形成了事故评估报告。经评估,事故责任 (略) 罚情况已经落实,整改措施和建议已闭环。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8日上午6点20分许,宁波杭州湾新区智慧宜居区块1#-b地块项目7#塔式起重机发生倾覆事故。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点击查看>> 万余元。
经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授权,由宁波杭州湾新 (略) 牵头,组织自然资源 (略) 、 (略) 、 (略) 、总 (略) 门和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纪检监察工委参加,对事故进行了调查,并向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提交了事故调查报告。2021年6月25日,新区管委会对该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
二、事故调查追责建议及完成情况
(一)慈溪*盛 (略)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批复建 (略) 门依 (略) 罚。宁波杭州湾新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和《 (略) 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2021年7月29日对慈溪*盛 (略) (略) 罚决定 (甬新)应急罚〔2021〕 (略) ,罚款 点击查看>> 万元,涉事企业已依法缴款。
(二)*利军未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未能有效督促检查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设备安装、维护保养等工作,未能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批复建议宁波杭州湾新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 (略) 罚,2021年7月29日对* (略) 罚决定(甬新)应急罚〔2021〕 (略) ,罚款2.73万元,当事人已依法缴款。
(三)浙江* (略)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批复建 (略) 门依 (略) 罚。宁波杭州湾新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和《 (略) 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2021年8月5日对浙江* (略) (略) 罚决定 (甬新)应急罚〔2021〕 (略) ,罚款 点击查看>> 万元,涉事企业已依法缴款。
(四)*逸舟未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略) 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机制不完善等情况失察失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批复建议宁波杭州湾新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 (略) 罚,2021年8月5日对* (略) 罚决定(甬新)应急罚〔2021〕 (略) ,罚款1.62万元,当事人已依法缴款。
(五)北京*辰 (略) 未能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监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批复建 (略) 门依 (略) 罚。宁波杭州湾新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和《 (略) 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2021年8月26日对北京*辰 (略) (略) 罚决定 (甬新)应急罚〔2021〕 (略) ,罚款 点击查看>> 万元,涉事企业已依法缴款。
(六)*在册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批复建议宁波杭州湾新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 (略) 罚,2021年8月26日对* (略) 罚决定(甬新)应急罚〔2021〕 (略) ,罚款1.635万元,当事人已依法缴款。
(七)宁波* (略) 对工程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批复建 (略) 门依 (略) 罚。宁波杭州湾新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和《 (略) 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2021年8月19日对宁波* (略) (略) 罚决定 (甬新)应急罚〔2021〕 (略) ,罚款 点击查看>> 万元,涉事企业已依法缴款。
(八)*芳未正确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职责,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批复建议宁波杭州湾新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 (略) 罚,2021年8月19日对* (略) 罚决定(甬新)应急罚〔2021〕 (略) ,罚款 点击查看>> 万元,当事人已依法缴款。
(九)浙江* (略) 1#- (略) 项目经理*成伟未能有效履行项目经理职责,未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能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批复建议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 (略) (略) 理,2021年9月24日,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 (略) 对* (略) 罚决定甬杭湾建罚决字〔2021〕 (略) ,罚款17万元,当事人已依法缴纳。
(十)浙江* (略) 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批复建议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 (略) (略) 理,2021年6月30日,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 (略) 对浙江* (略) (略) 罚决定甬杭湾建罚决字〔2021〕 (略) ,罚款1.75万元,涉事企业已依法缴纳。
(十一)慈溪*盛 (略) 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批复建议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 (略) (略) 理,2021年6月30日,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 (略) 对慈溪*盛 (略) (略) 罚决定甬杭湾建罚决字〔2021〕 (略) ,罚款0.75万元,涉事企业已依法缴纳。
(十二)北京*辰 (略) 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批复建议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 (略) (略) 理,2021年6月30日,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 (略) 对北京*辰 (略) (略) 罚决定甬杭湾建罚决字〔2021〕 (略) ,罚款1.75万元,涉事企业已依法缴纳。
(十三)浙江* (略) 1#- (略) 执行经理*永对从业人员疏于管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批复责成浙江* (略) 按照公司规 (略) 理,该公司对*永给 (略) 分,内部通报批评,扣除本人当年年终奖,处于5万元罚款。
(十四)浙江* (略) 1#- (略) 生产经理*海成劳动组织不合理,对作息制度的执行不严格,生产调度不合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批复责成浙江* (略) 按照公司规 (略) 理,该公司对*海 (略) 分,内部通报批评,调离原工作岗位,降级使用,处2万元罚款并扣除本人当年年终奖。
(十五)*一锋,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批复建 (略) 理。2021年7月15日,中共宁波市委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工作 (略) 已对*一锋进行诫勉谈话。
(十六)*冬,钢筋工,无司索工资格证,擅自指挥塔机司机超力矩吊运,最终导致塔机倾覆倒塌,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犯罪,批复建议由司法机关立案侦查。2021年9月9日被 (略) 杭 (略) 取保候审。2022年1月18日,慈 (略) 以重大责 (略) *冬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十七)*其波,塔机司机,无塔机操作资格证,违规作业,超力矩吊运,最终导致塔机倾覆倒塌,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犯罪,批复建议由司法机关立案侦查。2021年9月9日被 (略) 杭 (略) 取保候审。2022年1月18日,慈 (略) 以重大责 (略) *其波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十八)*剑令,*宇公司1#- (略) 安全员,对*其波上岗前未经资格审核允许其上岗,导致*其波较长时间内无证操作塔机; (略) 司索工配备严重不足的情况仅口头向生产经理提过一次,未坚决阻止普通 (略) 司索工职责,对长期存在的超载吊运等违章操作行为未及时制止和纠正;未能及时发现已存在较长时间的严重裂纹和力矩限制器长期失效的安全隐患,未能发现事故塔机现场加强节安装与浙江 (略) 有限公司ZJ5710塔机说明书( 点击查看>> 第五版)不符情况,最终导致塔机倾覆倒塌,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涉嫌犯罪,批复建议由司法机关立案侦查。2021年9月9日被 (略) 杭 (略) 取保候审。2022年1月18日,慈 (略) 以重大责 (略) *剑令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十九)*国鱼,*盛公司维保人员,在2020年12月6日对7#塔机的维护保养中,未仔细检查,未按规定测试力矩限制器,因而未能发现100%力矩限制器失效和第一基础节与第二加强节之间的裂缝等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涉嫌犯罪,批复建议由司法机关立案侦查。2021年9月9日被 (略) 杭 (略) 取保候审。2022年1月18日,慈 (略) 以重大责 (略) *国鱼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二十)浙江*福特 (略) 在磁粉无损检测中,未按照《起重机械检验委托书》中的检验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189-2009)要求进行检验,批复建议市 (略) (略) 理。2021年11月5日,宁波市市 (略) 杭 (略) 对其开展了行政约谈。
(二十一)浙江* (略) 在塔机检验中,未按照《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305-2013)规定进行检验,批复建议市 (略) (略) 理。2021年11月5日,宁波市市 (略) 杭 (略) 对其开展了行政约谈。
(二十二)2021年7月16日,宁波杭州湾新区建设工程安全质 (略) 向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 (略) 作出书面检查报告。
(二十三)2021年7月26日,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 (略) 向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作出书面检查报告,并抄送新 (略) 。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要求及落实情况
(一)批复要求建 (略) 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力量,注重运用科技手段,依法提高监管效能,高度重视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细化监管措施,加强检查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隐患问题。新区自然资源 (略) 分别于2020年12月、2021年3月、2021年10月、2022年3月开展了4轮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对在用设备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共检查199个项目,检查设备245台,下发停工通知单51份,对起重机械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立案14起、 (略) 罚决定8起、处罚款16万元。严控设备进区、严查安全技术档案,严查老旧设备、套牌翻新设备,起重机械安拆过程由风控机构实地监督检查。2022年4月27日,印发《关于实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一体化管理的通知》(甬新资规建〔2022〕 (略) )和《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地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工作的通知》(甬新资规建〔2022〕 (略) ),在全区推行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塔机安全监控系统联网,从制度、数字化监管等方面规范起重机械使用管理,目前有22家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企业申报一体化,199台塔机联网,力争起重机械安全监管无盲区、无空白。
(二)批复要 (略) 门要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集中打击和整治以下行为:建设单位违法转包、分包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认真执行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加大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违法违 (略) 力度。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以包代管”的现象;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的监督检查。新区自然资源 (略) 在监督检查中严查上述内容, (略) 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在施工现场查阅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台账记录,现场核查特种作业人员人证匹配情况,借助实名制考勤系统严查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自2021年以来,针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违规 (略) 罚决定27起,共处罚款 点击查看>> 万元。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一)发现问题
1.对12·8事故项目进行了“回头看”检查,当前施工阶段现场起 (略) 拆除,起重机械隐患已消除。
2.在对其他在建项目的检查中发现,起重机械维保记录流于形式,无法真实反映维保工作具体情况,维保作业影像资料不齐全。
(二)工作建议
1.重点检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借助实名制考勤系统,确保项目经理、安全员、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切实在岗,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建议新区自然资源 (略) 督促12·8事故项目责任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做好三级教育培训,完善台账资料,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3.在日常监督检查中重点关注维保工作开展情况,要求维保企业按照合同要求开展每月不少于2次的维修保养(视情况而定),确保设备安全保护装置、限位器等正常工作,并在维保记录上真实记录检查发现的问题。
4.新区自然资源 (略) 要加大举一反三力度,做好同类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在做好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使用登记、安拆现场核查,桩工机械信息登记,危大工程清单备案等源头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在检查中重点突出建筑起重机械、桩工机械和深基坑、脚手架、高大支模架等危大工程作业项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危大工程是否组织专家论证、施工现场是否按照专项方式实施等。
五、经验做法
(一)事故评估组在事故评估前,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评估目的、内容、方法、步骤,明确小组分工,制定“事故评估签到表”“事故评估反馈一览表”,针对省市事故评估工作要求,逐条对照,将评估工作量化细化,把大的工作方向细化为一项项工作抓手,形成评估工作报告后,召开评估组会议,认真讨论分析完善。
(二)事故评估组评估发现,评估通知发出后, (略) 门积极动员,深入一线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整改闭环工作,企业配合到位,积极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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