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蜜雪冰城食品加工项目(一期)
定安县蜜雪冰城食品加工项目(一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定安县蜜雪冰城食品加工项目(一期)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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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蜜雪冰城食品加工项目(一期) | |
大咖国际食品(海南)有限公司" | |
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塔岭开发区二园C02地块 | |
海南 (略) | |
定安县蜜雪冰城食品加工项目(一期)位于定安县定城镇塔岭开发区二园C02地块,占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5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办公楼、综合楼、固体车间、液体车间、咖啡车间、动力车间、 (略) 理站、原材仓、成品仓、咖啡豆恒温库、 (略) 、冷库、化验室、一般固废仓库及危废间等。项目主要产品为固体饮料、糖蜜果蜜、椰乳、咖啡豆、咖啡冻干粉、咖啡萃取液、珍珠粉圆、脆筒等,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食品发酵等工艺。 | |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海南省产业政策,符合园区规划及三线一单要求,区域环境空气符合环境质量标准,项目运营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属于可行技术,各项污染物可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略) 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间加强各项环保措施的运行管理,基本可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热带果汁、浆果果汁、谷物饮料、本草饮料、茶浓缩液、茶粉、植物蛋白饮料等高附加价值植物饮料的开发生产与加工原料基地建设;果渣、茶渣等的综合开发与利用”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的轻工行业。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 (略) ),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产业,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的要求。 | |
根据项目多规合一图,项目用地类型为市县产业用地。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与项目建设内容相符,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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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满足标准要求,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小。 项目污废水 (略) (略) 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纳 (略) (略) 理,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略) 理厂统一分配。因此本项目不单独申请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项 (略) 置率100%。 项目涉及的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为NOx、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为4.07t/a、0.002t/a,因此,建议的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NOx:4.07t/a、挥发性有机物0.002t/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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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在地大气环境质量优良,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东由于本项目各项污染物都能够达标排放,且污染源强不大,预计项目实施后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在现有水平。 | |
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及条例要求进行建设、生产,积极落实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项目是可行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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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定安县蜜雪冰城食品加工项目(一期)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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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塔岭开发区二园C02地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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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蜜雪冰城食品加工项目(一期)位于定安县定城镇塔岭开发区二园C02地块,占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5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办公楼、综合楼、固体车间、液体车间、咖啡车间、动力车间、 (略) 理站、原材仓、成品仓、咖啡豆恒温库、 (略) 、冷库、化验室、一般固废仓库及危废间等。项目主要产品为固体饮料、糖蜜果蜜、椰乳、咖啡豆、咖啡冻干粉、咖啡萃取液、珍珠粉圆、脆筒等,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食品发酵等工艺。 | |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海南省产业政策,符合园区规划及三线一单要求,区域环境空气符合环境质量标准,项目运营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属于可行技术,各项污染物可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略) 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间加强各项环保措施的运行管理,基本可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热带果汁、浆果果汁、谷物饮料、本草饮料、茶浓缩液、茶粉、植物蛋白饮料等高附加价值植物饮料的开发生产与加工原料基地建设;果渣、茶渣等的综合开发与利用”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的轻工行业。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 (略) ),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产业,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的要求。 | |
根据项目多规合一图,项目用地类型为市县产业用地。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与项目建设内容相符,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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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满足标准要求,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小。 项目污废水 (略) (略) 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纳 (略) (略) 理,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略) 理厂统一分配。因此本项目不单独申请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项 (略) 置率100%。 项目涉及的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为NOx、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为4.07t/a、0.002t/a,因此,建议的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NOx:4.07t/a、挥发性有机物0.002t/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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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在地大气环境质量优良,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东由于本项目各项污染物都能够达标排放,且污染源强不大,预计项目实施后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在现有水平。 | |
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及条例要求进行建设、生产,积极落实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项目是可行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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