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阳骨伤医院建设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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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阳骨伤医院建设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青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青岛市 (略) (略) 397省道以南、 (略) 以西
建设单位:青岛和康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青岛 (略)
公示时间:2022年08月22日至2022年08月26日
项目概况:青岛和康 (略) 于自有土地建设青 (略) 建设项目,主要设有急诊科、骨科(创伤外科、关节外科、脊柱外科、手显微外科、小儿骨科)、外科、内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康复科等,设计床位数400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产生传染性废水、洗印废水、放射性废水、含汞废水、含氰废水、含铬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 (略) (略) 理站( (略) 理能力为130m3/d, (略) 理工艺为调节池+缺氧+接触氧化+沉淀+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后,水质符合《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1中的二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 (略) 理厂。(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略) 理设施采用密闭式设计,废气通过内置的集气管道收集,进入喷淋 (略) 理后经15m排气筒P1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 (略) 理后经高于楼顶1.5m高的排气筒P2排放。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标准要求;油烟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中的中型要求;厂界污染物执行《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296-2020)表2限值要求。(三)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定噪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表1中的2类标准。(四)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的相关规定,规范设置监测孔、监测平台和环保图形标志,制定监测计划并自行监测,按规定公示监测结果。(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 (略) 置,确保固 (略) 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医疗废物、 (略) 理站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置。生活垃圾、餐厨 (略) 门收集外运 (略) (略) 理。危废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XG1-2013)。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 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 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XG1-2013)、《山东省医疗机 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相应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加强各类危险废物贮存、 (略) 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制定并实施有效可行的建筑施工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一是严格执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青岛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 (略) 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要求,采取围挡、喷洒水抑尘、道路硬化、车辆清洗、物料密闭运输、使用先进环保运输车辆等控制措施,防治扬尘和废气污染。二是采取科学安排施工作业时序(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设备或工艺、设置围挡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项目无爆破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夜间施工的, (略) 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三是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 (略) (略) 理,车辆清洗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 四是项目开挖的土石方和建筑垃圾 (略) 门制定堆放场地;生活垃圾分类收 (略) 门定期清运。 (七)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 (略) 门备案;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向安 (略) 门报告;配备充足的环境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 (略) 置突发环境事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略) 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青岛 (略) (略)
联系电话:0532- 点击查看>>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青岛市 (略) (略)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青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青岛市 (略) (略) 397省道以南、 (略) 以西
建设单位:青岛和康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青岛 (略)
公示时间:2022年08月22日至2022年08月26日
项目概况:青岛和康 (略) 于自有土地建设青 (略) 建设项目,主要设有急诊科、骨科(创伤外科、关节外科、脊柱外科、手显微外科、小儿骨科)、外科、内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康复科等,设计床位数400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产生传染性废水、洗印废水、放射性废水、含汞废水、含氰废水、含铬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 (略) (略) 理站( (略) 理能力为130m3/d, (略) 理工艺为调节池+缺氧+接触氧化+沉淀+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后,水质符合《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1中的二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 (略) 理厂。(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略) 理设施采用密闭式设计,废气通过内置的集气管道收集,进入喷淋 (略) 理后经15m排气筒P1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 (略) 理后经高于楼顶1.5m高的排气筒P2排放。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标准要求;油烟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中的中型要求;厂界污染物执行《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296-2020)表2限值要求。(三)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定噪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表1中的2类标准。(四)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的相关规定,规范设置监测孔、监测平台和环保图形标志,制定监测计划并自行监测,按规定公示监测结果。(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 (略) 置,确保固 (略) 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医疗废物、 (略) 理站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置。生活垃圾、餐厨 (略) 门收集外运 (略) (略) 理。危废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XG1-2013)。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 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 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XG1-2013)、《山东省医疗机 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相应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加强各类危险废物贮存、 (略) 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制定并实施有效可行的建筑施工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一是严格执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青岛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 (略) 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要求,采取围挡、喷洒水抑尘、道路硬化、车辆清洗、物料密闭运输、使用先进环保运输车辆等控制措施,防治扬尘和废气污染。二是采取科学安排施工作业时序(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设备或工艺、设置围挡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项目无爆破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夜间施工的, (略) 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三是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 (略) (略) 理,车辆清洗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 四是项目开挖的土石方和建筑垃圾 (略) 门制定堆放场地;生活垃圾分类收 (略) 门定期清运。 (七)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 (略) 门备案;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向安 (略) 门报告;配备充足的环境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 (略) 置突发环境事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略) 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青岛 (略) (略)
联系电话:0532-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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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青岛市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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