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溢彩运动有限公司
东莞市溢彩运动有限公司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 (略)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 (略) 1号111室 |
建设单位 | 东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深圳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 (略)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 (略) 1号111室(北纬23°05′ 点击查看>> ″ ,东经113°48′ 点击查看>> ″),主要从事商标、鞋配件的加工生产。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的占地面积为650m2;建筑面积为650m2。预计年产商标 点击查看>> 万个、鞋配件100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成型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气,主要成分为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及臭气浓度,项目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可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表5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同时约有20%未被收集,为无组织排放,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表6现有 (略) 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 (略) 界标准值二级标准,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项目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B 等级标准中较严值后经市政管网,引至东莞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项目废包装材料、边角 (略) 处理;生活 (略) (略) 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略) 理。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使得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08-23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1.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2.环评文件与《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2021〕 (略) )的相符性分析不到位;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未更新;4.遗漏产品照片、尺寸规格等信息介绍;5. (略) 界距离无依据,噪声可达标性分析不可信;6.附图7遗漏车间层高数据。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 (略)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 (略) 1号111室 |
建设单位 | 东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深圳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 (略)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 (略) 1号111室(北纬23°05′ 点击查看>> ″ ,东经113°48′ 点击查看>> ″),主要从事商标、鞋配件的加工生产。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的占地面积为650m2;建筑面积为650m2。预计年产商标 点击查看>> 万个、鞋配件100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成型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气,主要成分为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及臭气浓度,项目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可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表5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同时约有20%未被收集,为无组织排放,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表6现有 (略) 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 (略) 界标准值二级标准,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项目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B 等级标准中较严值后经市政管网,引至东莞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项目废包装材料、边角 (略) 处理;生活 (略) (略) 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略) 理。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使得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08-23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1.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2.环评文件与《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2021〕 (略) )的相符性分析不到位;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未更新;4.遗漏产品照片、尺寸规格等信息介绍;5. (略) 界距离无依据,噪声可达标性分析不可信;6.附图7遗漏车间层高数据。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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