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一县一业”重点环节机械化试点项目及主体的公告
关于征集“一县一业”重点环节机械化试点项目及主体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做好“一县一业”重点环节机械化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加快实施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资金,解决农业重点环节机械化难题,现决定开展“一县一业”农机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申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农机产品研发和技术支撑单位。要求是省内外较为知名的 (略) 或业内具有良好 (略) 所,已完成 (略) 级或2项以上市厅级农机化相关研发攻关项目;
2、农机制造企业。 (略) 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的创新研发和制造检测能力,应建有重点实验室、科研基地、 (略) 等研发机构或完成1项以上市厅级农机化相关研发攻关项目;
3、生产经营主体。要求是有多年从业经验,机械化应用意识强,具备良好的技能素养,能主动配合开展农机产品研发改进,并具备向周边示范推广的能力的渔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申报单位可采取单一主体或者联合体方式申报。
二、试点项目内容
各申报主体结合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聚焦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和瓶颈问题,通过2-3年的实施,形成重点产业机械化的组装集成、熟化配套、示范推广。重点支持以下方面内容。
(一)研发制造。梳理产业发展需求,研究机械 (略) 径,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整机装备、关键技术、 (略) 件等研发攻关;通过改进、升级农机产品生产设施设备等方式,提高重点环节农机产品制造水平和工艺。
(二)集成应用。重点支持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的引进试用、试验熟化、创新改进,建立与生产要求、作业空间等相适应的机械化作业模式;打通产业机械化生产各环节,建立规模化、连续化的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探索推动与之配套的生产流程、作业环境等优化集成。
(三)智能化提升。支持对农机装备、加工机械、贮藏设施等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提升改造,加快农业生产过程中物联网、遥感、北斗等数字化技术装备的研发应用,开展生产控制、环境调节、质量监测、产品追溯等环节的数字化技术研究和应用,通过数字化管理软硬件集成应用,提高产业机械化发展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四)示范推广。围绕产业机械化发展需求开展的技术培训、观摩交流、专家指导、展示推广、社会化服务、模式总结、标准提炼等。
(五)服务保障。结合重点机具、重点环节和重点主体需要, (略) (略) 、示范基地、 (略) 等建设,积极围绕项目实施成果开展长效化的推广服务。
三、试点项目要求
各申报主体要明确重点支持产业、建设内容、资金安排、时间进度、预期成果、评价指标等内容,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中央资金重点用于保障农机研发制造和集成应用等两个环节,支出的资金应不少于总金额的60%,适当兼顾其他环节;
(二)预期成果中应至少包含1类重点突破机具、1个产业示范区、1套标准规范等;
(三)本次试点项目建设内容不得与其它已有扶持项目重复,道路、水电、房屋等基础土建工程不得列为支持内容。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各申报主体对标此次试点项目内容,结合实际发展需求,将“一县一业”试点项目申报简表(附件1)建设计划简表报于2022年8月26日前报送至嵊泗 (略) ,最终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确定实施主体。
嵊泗 (略)
2022年8月23日
附件1
“一县一业”试点项目申报简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地区 | 产业方向 | 具体承担主体 | 产业基础 | 试点目标 | 计划总投入 | 申请中央补助金额 | 备注 |
注:1.具体承担主体应分别列明以下四类主体:产品研发和技术支撑单位、农机制造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2.产业基础应填写前期重点机具研发情况、试验示范基地生产规模和现有机械化应用情况等;
3.试点目标应尽可能细化,重点机具研发攻关应提出具体量化指标。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做好“一县一业”重点环节机械化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加快实施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资金,解决农业重点环节机械化难题,现决定开展“一县一业”农机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申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农机产品研发和技术支撑单位。要求是省内外较为知名的 (略) 或业内具有良好 (略) 所,已完成 (略) 级或2项以上市厅级农机化相关研发攻关项目;
2、农机制造企业。 (略) 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的创新研发和制造检测能力,应建有重点实验室、科研基地、 (略) 等研发机构或完成1项以上市厅级农机化相关研发攻关项目;
3、生产经营主体。要求是有多年从业经验,机械化应用意识强,具备良好的技能素养,能主动配合开展农机产品研发改进,并具备向周边示范推广的能力的渔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申报单位可采取单一主体或者联合体方式申报。
二、试点项目内容
各申报主体结合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聚焦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和瓶颈问题,通过2-3年的实施,形成重点产业机械化的组装集成、熟化配套、示范推广。重点支持以下方面内容。
(一)研发制造。梳理产业发展需求,研究机械 (略) 径,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整机装备、关键技术、 (略) 件等研发攻关;通过改进、升级农机产品生产设施设备等方式,提高重点环节农机产品制造水平和工艺。
(二)集成应用。重点支持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的引进试用、试验熟化、创新改进,建立与生产要求、作业空间等相适应的机械化作业模式;打通产业机械化生产各环节,建立规模化、连续化的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探索推动与之配套的生产流程、作业环境等优化集成。
(三)智能化提升。支持对农机装备、加工机械、贮藏设施等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提升改造,加快农业生产过程中物联网、遥感、北斗等数字化技术装备的研发应用,开展生产控制、环境调节、质量监测、产品追溯等环节的数字化技术研究和应用,通过数字化管理软硬件集成应用,提高产业机械化发展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四)示范推广。围绕产业机械化发展需求开展的技术培训、观摩交流、专家指导、展示推广、社会化服务、模式总结、标准提炼等。
(五)服务保障。结合重点机具、重点环节和重点主体需要, (略) (略) 、示范基地、 (略) 等建设,积极围绕项目实施成果开展长效化的推广服务。
三、试点项目要求
各申报主体要明确重点支持产业、建设内容、资金安排、时间进度、预期成果、评价指标等内容,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中央资金重点用于保障农机研发制造和集成应用等两个环节,支出的资金应不少于总金额的60%,适当兼顾其他环节;
(二)预期成果中应至少包含1类重点突破机具、1个产业示范区、1套标准规范等;
(三)本次试点项目建设内容不得与其它已有扶持项目重复,道路、水电、房屋等基础土建工程不得列为支持内容。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各申报主体对标此次试点项目内容,结合实际发展需求,将“一县一业”试点项目申报简表(附件1)建设计划简表报于2022年8月26日前报送至嵊泗 (略) ,最终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确定实施主体。
嵊泗 (略)
2022年8月23日
附件1
“一县一业”试点项目申报简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地区 | 产业方向 | 具体承担主体 | 产业基础 | 试点目标 | 计划总投入 | 申请中央补助金额 | 备注 |
注:1.具体承担主体应分别列明以下四类主体:产品研发和技术支撑单位、农机制造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2.产业基础应填写前期重点机具研发情况、试验示范基地生产规模和现有机械化应用情况等;
3.试点目标应尽可能细化,重点机具研发攻关应提出具体量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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