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喜玛拉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产业化项目(现状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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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喜玛拉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产业化项目(现状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武汉喜玛拉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产业化项目(现状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12月16日,武汉喜玛拉雅 (略) 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单位有武汉喜玛拉雅 (略) (建设单位与报告编制单位)、湖北省 (略) (验收检测单位)及3位特邀专家等。根据武汉喜玛拉雅 (略) 氢燃料电池产业化项目(现状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 (略) 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武汉喜玛拉雅 (略) 位于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永 (略) ,项目总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05m2。计划新建3栋生产车间(分别为膜电极生产车间、双极板生产车间、催化剂生产车间)、2栋仓库(分别为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1栋职工宿舍、2栋专家楼及相应的附属设施; (略) 区现有工程进行改建,综合楼和职工食堂保持不变,原2#路灯灯具生产车间变为氢燃 (略) 、原3#仓库变为氢燃料电池组装车间、原4# (略) 灯灯具生产车间,1#车间LED灯具生产车间保持不变。改扩建项目建成后,设计达到年产氢燃料电池2.5万台(总功率50万KW的产能)。项目计划分三期进行建设,一期建设年产0.5万台氢燃料电池规模的生产线;二期建设年产1万台氢燃料电池规模的生产线;三期建设年产1万台氢燃料电池规模的生产线。规划新增的3栋生产车间、2栋仓库、1栋职工宿舍、2栋专家楼及相应的附属设施均未建设;仅将原2#路灯灯具生产车间变为氢燃 (略) ,综合楼和职工食堂保持不变。原3#仓库目前租赁给武汉 (略) 和 (略) 、原4#仓库租赁给咸 (略) 和湖北金 (略) ,1#车间LED灯具生产车间租赁给欧克玛家居(湖北)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产业化 (略) 在氢燃 (略) 进行生产,目前实际生产现状可达到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池的生产规模。本次验收范围为现状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池生产线以及配套建设的公辅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年9月武汉喜玛拉雅 (略) 委托湖北 (略) 编制完成了《武汉喜玛拉雅 (略) 氢燃料电池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6月22日,咸宁 (略) 以《关于武汉喜玛拉雅 (略) 氢燃料电池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咸环保审[2018] (略) 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并同意项目按设计要求建设。2021年9月现状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 (略) 正式调试完成并投入运行,武汉喜玛拉雅 (略) 于2021年9月委托湖北 (略) 对氢燃料电池产业化项目(现状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池)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三)投资情况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本项目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池实际总投资为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9万元,占总投资的0.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现状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池生产线以及配套建设的公辅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依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现场查验,项目发生如下变更:

表1 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

序号

变更项目

环评设计

验收实际

变更情况

备注

1

产品方案

本项目环评设计分三期进行建设,三期完全建设后可达到年产氢燃料电池 点击查看>> 台,总功率50万KW的产能。其中一期设计年产5000台Himalaya-20KW氢燃料电池,单台电堆电池叠放数量130片,总功率10万KW的生产规模;二期设计年产 点击查看>> 台Himalaya-10KW氢燃料电池,单台电堆电池叠放数量80片,总功率10万KW的生产规模;三期设计年产 点击查看>> 台Himalaya-30KW氢燃料电池,单台电堆电池叠放数量160片,总功率30万KW的生产规模。 (略) 设计年试验Himalaya-20KW、Himalaya-10KW和Himalaya-30KW三种规格的氢燃料电池共60台。

项目现状实际可达到年产1000台Himalaya-55KW的氢燃料电池,单台电堆电池叠放数量125片,总功率5.5万KW的生产规模。

产能缩小为环评设计的1/25,产品规格发生变化

产能减少,随之产污量也减少,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也降低;产品规格变化对环境不产生影响。

2

生产工艺

(略) 需的氢空板和空水板外购碳粉复合材料自制

氢空板和空水板实际外购

氢空板和空水板由自制变为外购

取消氢空板和空水板生产工序,减少了打磨粉尘的产生,降低了对环境的影响

3

建设内 (略)

环评设计新建1栋催化剂生产车间,1栋膜电极生产车间,1栋双极板生产车间及1栋成品仓库、1栋原材料仓库,以及配套建设2栋专家楼,1栋职工宿舍;同时对现有车间进行改建,其中1#车间不变为LED灯具生产车间,2#车间改为氢燃 (略) ;3#仓库改为氢燃料电池组装车间;4# (略) 灯灯具生产车间

1#车间租赁给欧克玛家居(湖北)有限公司,2#车间改为氢燃 (略) 以及氢燃料电池生产车间;3#仓库租赁给 (略) 和武汉 (略) ;4#仓库租赁给咸 (略) 和湖北金 (略) 。

环 (略) 房以及配套建设的职工宿舍、专家楼均为建设, (略) 房目前仅有1栋自用,其余均外租,催化剂、膜电极、双极板以及电池组 (略) 进行

(略) 可满足实际生产需求, (略) 的变化未新增环境敏感点

4

生产线数量

环评设计建设10条催化剂生产线、12条膜电极生产线、5条单极板生产线、8条双极板密封生产线、2条电池模块组装线

目前实际建设2条催化剂生产线,8条膜电极生产线、1条双极板生产线,2条电池模块组装生产线

减少了8条催化剂生产线、4条膜电极生产线、5条单极板生产线以及7条双极板密封生产线

产能减少,生产线数量相应减少

5

原辅材料

环评设计使用碳粉复合材料以及直接头

实际使用接头

不使用碳粉复合材料,直接头改为接头

双极板使用的氢空板和空水板外购不自产,产品结构调整,导致将直接头更换成接头,对环境不产生影响

6

环保设施

催化剂加工车间:酱料配置在通风橱中进行,超声喷涂为封闭设置形式并设有集气管道,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两股废气均由管道引至冷凝回收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由15m高2#排气筒排放

膜电极车间:通风橱中进行加工,由管道引至活性 (略) 理后由15m高3#排气筒排放

双极板车间:通风橱中进行加工,废气经排风系统收集后,由管道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由15m高4#排气筒排放

(略) :经厂房洁净空调系统抽排至车间外无组织排放

(略) :催化剂生产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活性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膜电极和双极板生产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催化剂加工车间、膜电极生产车间以及双极板生产车间均未建, (略) 催化剂加工工序以及双极板和膜电极加工工序均 (略) 理设施

废气由无组织变为有组织,降低了对环境的影响

7

生产班制及劳动定员

环评设计运行期总人数400人,年工作时间为280天,每天1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

实际运行期总人数100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2班工作制,每班7小时

总人数减少,生产时间增加

项目生产时间增加未导致产能超过环评设计产品,对环境不产生影响

根据表1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分析结果,依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 (略) )可知:项目性质、地点均未发生变动。项目实际产能变成了原环评的1/25,产能减少,随之产污量也减少,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也降低。 (略) 需的氢空板和空水板由自产变外购,减少了粉尘的产生,对环境影响减小;项目建设内容以及生产规模的变化能满足当前生产需求且未新增环境敏感点,对环境影响较小;产能减少导致生产线数量减少,当前生产线的实际生产能力可满足当前需求;催化剂加工车间、膜电极生产车间以及双极板生产车间均未建,导致该生 (略) 理设施未建; (略) (略) 理设施增加,废气由无组织变有组织,降低了对环境的影响;项目人员数量以及生产时间的变化未导致产能超过环评设计产能。故项目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 (略) 区内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以及车间地面清洗废水,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等。食堂废 (略) 理后与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一 (略) 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高新 (略) (略) 理,处理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至横沟河。

(二)废气

1、有组织排放

(1)催化剂生产车间有机废气:催化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 (略) 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2)膜电极以及双极板生产车间废气:膜电极以及双极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 (略) 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未被捕集的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生产车间通风,自然扩散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有空压机、搅拌器等,噪声值在80~90dB(A)之间。为减少噪声污染,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用以下措施:空压机进出风口使用软接头,加装消声器,并设置于独立的空间内,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废物(废边角料、不合格双极板、废滤芯、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废液压油、过滤废液和废活性炭)等。

生活垃圾: (略) (略) 理。

废边角料:项目膜电极加工过程中质子膜和碳纸裁剪工序均会产生一定量的边角废料,废 (略) 家回收利用。

3)不合格双极板: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双极板统一收集 (略) 家回收利用。

4)废滤芯:项目纯水机需定期更换滤芯,更换 (略) (略) 理。

5)废液压油:项目设备运转、维护需定期添加机油,同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更换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

6)过滤废液:催化剂加工过滤工序会产生废滤液,过滤废液由胶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

7)废活性炭:项 (略) 理设施采用活性 (略) 理,为确保净化效率,吸附介质需要进行定期更换。更换下来的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武汉喜玛拉雅 (略) 根据《武汉喜玛拉雅 (略) 氢燃料电池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风险分析,要求建设事故应急池兼消防废水收集池80m3,由于企业生产规模减小,使用的原辅材料消耗相应减少并取消了制氢车间,企业发生环境事件风险的可能减少,故企业尚未建设事故应急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1的pH值在7.09~7.23之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石油类等5项指标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141mg/L、340mg/L、 点击查看>> mg/L、0.32mg/L、0.11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8.76mg/L、2.30mg/L,满足高新 (略) 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催化剂加工车间有机废气排气筒◎1中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2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44kg/h,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天津市地方标准)》(DB 12/524-2020)表1相应标准限值;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10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5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膜电极和双极板生产车间有机废气排气筒◎2中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 点击查看>>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785kg/h,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天津市地方标准)》(DB 12/524-2020)表1相应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食堂油烟废气排气筒◎3中食堂油烟最大排放浓度为1.8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01)表2小型规模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22mg/m3,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2/524-2020)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氯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18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60mg/m3,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2/524-2020)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 (略) 界▲1-▲4昼间噪声测量值在 点击查看>> dB- 点击查看>> dB之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在 点击查看>> dB- 点击查看>> dB之间,均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声功能区限值要求。

4、总量监测

本次验收期间,废水中CODcr、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0.132t/a,0.0132t/a,满足环评报告批复总量指标要求(化学需氧量:0.6t/a,氨氮:0.08t/a)。VOCs排放总量为0.3548t/a,满足环评报告批复总量指标要求(VOCs:1.164t/a)。

五、建议和要求

(一)存在问题和要求

1、项目催化剂生产过程中存在清洗废水,现状清洗废水回用系统建设不规范;已停用的双级板生产车间配套了清洗水槽,应拆除清洗水槽; (略) 区内雨水污水管道,确保无生产废水排放。

2、 (略) 区废气排放管道,废弃排气管道应拆除。

3、危废暂存间建设不规范,台账不清。

(二)报告修改

1、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列表说明变更情况,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核实项目变更内容是否属于重大变动。明确本次验收未建设内容后续环保管理要求。

2、 (略) 区内雨水、污水管道,补充雨水、污水管网图。 (略) 水平衡。

3、补充 (略) 理系统管线图,核实风量、排气筒高度合理性,说明活性炭更换频次要求。

4、规范危废暂存间建设及管理要求,废过滤纸应作为危险废物。

5、补充环保设施分布图、规格参数及图片资料。

六、验收组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较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要求,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后,竣工验收监测条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验收组认为项目在完善好上诉整改意见的前提下,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武汉喜玛拉雅 (略)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1年12月16日

武汉喜玛拉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产业化项目(现状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12月16日,武汉喜玛拉雅 (略) 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单位有武汉喜玛拉雅 (略) (建设单位与报告编制单位)、湖北省 (略) (验收检测单位)及3位特邀专家等。根据武汉喜玛拉雅 (略) 氢燃料电池产业化项目(现状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 (略) 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武汉喜玛拉雅 (略) 位于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永 (略) ,项目总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05m2。计划新建3栋生产车间(分别为膜电极生产车间、双极板生产车间、催化剂生产车间)、2栋仓库(分别为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1栋职工宿舍、2栋专家楼及相应的附属设施; (略) 区现有工程进行改建,综合楼和职工食堂保持不变,原2#路灯灯具生产车间变为氢燃 (略) 、原3#仓库变为氢燃料电池组装车间、原4# (略) 灯灯具生产车间,1#车间LED灯具生产车间保持不变。改扩建项目建成后,设计达到年产氢燃料电池2.5万台(总功率50万KW的产能)。项目计划分三期进行建设,一期建设年产0.5万台氢燃料电池规模的生产线;二期建设年产1万台氢燃料电池规模的生产线;三期建设年产1万台氢燃料电池规模的生产线。规划新增的3栋生产车间、2栋仓库、1栋职工宿舍、2栋专家楼及相应的附属设施均未建设;仅将原2#路灯灯具生产车间变为氢燃 (略) ,综合楼和职工食堂保持不变。原3#仓库目前租赁给武汉 (略) 和 (略) 、原4#仓库租赁给咸 (略) 和湖北金 (略) ,1#车间LED灯具生产车间租赁给欧克玛家居(湖北)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产业化 (略) 在氢燃 (略) 进行生产,目前实际生产现状可达到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池的生产规模。本次验收范围为现状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池生产线以及配套建设的公辅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年9月武汉喜玛拉雅 (略) 委托湖北 (略) 编制完成了《武汉喜玛拉雅 (略) 氢燃料电池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6月22日,咸宁 (略) 以《关于武汉喜玛拉雅 (略) 氢燃料电池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咸环保审[2018] (略) 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并同意项目按设计要求建设。2021年9月现状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 (略) 正式调试完成并投入运行,武汉喜玛拉雅 (略) 于2021年9月委托湖北 (略) 对氢燃料电池产业化项目(现状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池)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三)投资情况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本项目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池实际总投资为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9万元,占总投资的0.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现状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池生产线以及配套建设的公辅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依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现场查验,项目发生如下变更:

表1 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

序号

变更项目

环评设计

验收实际

变更情况

备注

1

产品方案

本项目环评设计分三期进行建设,三期完全建设后可达到年产氢燃料电池 点击查看>> 台,总功率50万KW的产能。其中一期设计年产5000台Himalaya-20KW氢燃料电池,单台电堆电池叠放数量130片,总功率10万KW的生产规模;二期设计年产 点击查看>> 台Himalaya-10KW氢燃料电池,单台电堆电池叠放数量80片,总功率10万KW的生产规模;三期设计年产 点击查看>> 台Himalaya-30KW氢燃料电池,单台电堆电池叠放数量160片,总功率30万KW的生产规模。 (略) 设计年试验Himalaya-20KW、Himalaya-10KW和Himalaya-30KW三种规格的氢燃料电池共60台。

项目现状实际可达到年产1000台Himalaya-55KW的氢燃料电池,单台电堆电池叠放数量125片,总功率5.5万KW的生产规模。

产能缩小为环评设计的1/25,产品规格发生变化

产能减少,随之产污量也减少,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也降低;产品规格变化对环境不产生影响。

2

生产工艺

(略) 需的氢空板和空水板外购碳粉复合材料自制

氢空板和空水板实际外购

氢空板和空水板由自制变为外购

取消氢空板和空水板生产工序,减少了打磨粉尘的产生,降低了对环境的影响

3

建设内 (略)

环评设计新建1栋催化剂生产车间,1栋膜电极生产车间,1栋双极板生产车间及1栋成品仓库、1栋原材料仓库,以及配套建设2栋专家楼,1栋职工宿舍;同时对现有车间进行改建,其中1#车间不变为LED灯具生产车间,2#车间改为氢燃 (略) ;3#仓库改为氢燃料电池组装车间;4# (略) 灯灯具生产车间

1#车间租赁给欧克玛家居(湖北)有限公司,2#车间改为氢燃 (略) 以及氢燃料电池生产车间;3#仓库租赁给 (略) 和武汉 (略) ;4#仓库租赁给咸 (略) 和湖北金 (略) 。

环 (略) 房以及配套建设的职工宿舍、专家楼均为建设, (略) 房目前仅有1栋自用,其余均外租,催化剂、膜电极、双极板以及电池组 (略) 进行

(略) 可满足实际生产需求, (略) 的变化未新增环境敏感点

4

生产线数量

环评设计建设10条催化剂生产线、12条膜电极生产线、5条单极板生产线、8条双极板密封生产线、2条电池模块组装线

目前实际建设2条催化剂生产线,8条膜电极生产线、1条双极板生产线,2条电池模块组装生产线

减少了8条催化剂生产线、4条膜电极生产线、5条单极板生产线以及7条双极板密封生产线

产能减少,生产线数量相应减少

5

原辅材料

环评设计使用碳粉复合材料以及直接头

实际使用接头

不使用碳粉复合材料,直接头改为接头

双极板使用的氢空板和空水板外购不自产,产品结构调整,导致将直接头更换成接头,对环境不产生影响

6

环保设施

催化剂加工车间:酱料配置在通风橱中进行,超声喷涂为封闭设置形式并设有集气管道,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两股废气均由管道引至冷凝回收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由15m高2#排气筒排放

膜电极车间:通风橱中进行加工,由管道引至活性 (略) 理后由15m高3#排气筒排放

双极板车间:通风橱中进行加工,废气经排风系统收集后,由管道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由15m高4#排气筒排放

(略) :经厂房洁净空调系统抽排至车间外无组织排放

(略) :催化剂生产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活性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膜电极和双极板生产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催化剂加工车间、膜电极生产车间以及双极板生产车间均未建, (略) 催化剂加工工序以及双极板和膜电极加工工序均 (略) 理设施

废气由无组织变为有组织,降低了对环境的影响

7

生产班制及劳动定员

环评设计运行期总人数400人,年工作时间为280天,每天1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

实际运行期总人数100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2班工作制,每班7小时

总人数减少,生产时间增加

项目生产时间增加未导致产能超过环评设计产品,对环境不产生影响

根据表1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分析结果,依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 (略) )可知:项目性质、地点均未发生变动。项目实际产能变成了原环评的1/25,产能减少,随之产污量也减少,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也降低。 (略) 需的氢空板和空水板由自产变外购,减少了粉尘的产生,对环境影响减小;项目建设内容以及生产规模的变化能满足当前生产需求且未新增环境敏感点,对环境影响较小;产能减少导致生产线数量减少,当前生产线的实际生产能力可满足当前需求;催化剂加工车间、膜电极生产车间以及双极板生产车间均未建,导致该生 (略) 理设施未建; (略) (略) 理设施增加,废气由无组织变有组织,降低了对环境的影响;项目人员数量以及生产时间的变化未导致产能超过环评设计产能。故项目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 (略) 区内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以及车间地面清洗废水,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等。食堂废 (略) 理后与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一 (略) 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高新 (略) (略) 理,处理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至横沟河。

(二)废气

1、有组织排放

(1)催化剂生产车间有机废气:催化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 (略) 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2)膜电极以及双极板生产车间废气:膜电极以及双极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 (略) 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未被捕集的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生产车间通风,自然扩散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有空压机、搅拌器等,噪声值在80~90dB(A)之间。为减少噪声污染,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用以下措施:空压机进出风口使用软接头,加装消声器,并设置于独立的空间内,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废物(废边角料、不合格双极板、废滤芯、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废液压油、过滤废液和废活性炭)等。

生活垃圾: (略) (略) 理。

废边角料:项目膜电极加工过程中质子膜和碳纸裁剪工序均会产生一定量的边角废料,废 (略) 家回收利用。

3)不合格双极板: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双极板统一收集 (略) 家回收利用。

4)废滤芯:项目纯水机需定期更换滤芯,更换 (略) (略) 理。

5)废液压油:项目设备运转、维护需定期添加机油,同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更换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

6)过滤废液:催化剂加工过滤工序会产生废滤液,过滤废液由胶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

7)废活性炭:项 (略) 理设施采用活性 (略) 理,为确保净化效率,吸附介质需要进行定期更换。更换下来的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武汉喜玛拉雅 (略) 根据《武汉喜玛拉雅 (略) 氢燃料电池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风险分析,要求建设事故应急池兼消防废水收集池80m3,由于企业生产规模减小,使用的原辅材料消耗相应减少并取消了制氢车间,企业发生环境事件风险的可能减少,故企业尚未建设事故应急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1的pH值在7.09~7.23之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石油类等5项指标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141mg/L、340mg/L、 点击查看>> mg/L、0.32mg/L、0.11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8.76mg/L、2.30mg/L,满足高新 (略) 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催化剂加工车间有机废气排气筒◎1中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2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44kg/h,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天津市地方标准)》(DB 12/524-2020)表1相应标准限值;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10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5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膜电极和双极板生产车间有机废气排气筒◎2中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 点击查看>>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785kg/h,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天津市地方标准)》(DB 12/524-2020)表1相应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食堂油烟废气排气筒◎3中食堂油烟最大排放浓度为1.8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01)表2小型规模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22mg/m3,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2/524-2020)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氯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18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60mg/m3,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2/524-2020)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 (略) 界▲1-▲4昼间噪声测量值在 点击查看>> dB- 点击查看>> dB之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在 点击查看>> dB- 点击查看>> dB之间,均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声功能区限值要求。

4、总量监测

本次验收期间,废水中CODcr、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0.132t/a,0.0132t/a,满足环评报告批复总量指标要求(化学需氧量:0.6t/a,氨氮:0.08t/a)。VOCs排放总量为0.3548t/a,满足环评报告批复总量指标要求(VOCs:1.164t/a)。

五、建议和要求

(一)存在问题和要求

1、项目催化剂生产过程中存在清洗废水,现状清洗废水回用系统建设不规范;已停用的双级板生产车间配套了清洗水槽,应拆除清洗水槽; (略) 区内雨水污水管道,确保无生产废水排放。

2、 (略) 区废气排放管道,废弃排气管道应拆除。

3、危废暂存间建设不规范,台账不清。

(二)报告修改

1、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列表说明变更情况,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核实项目变更内容是否属于重大变动。明确本次验收未建设内容后续环保管理要求。

2、 (略) 区内雨水、污水管道,补充雨水、污水管网图。 (略) 水平衡。

3、补充 (略) 理系统管线图,核实风量、排气筒高度合理性,说明活性炭更换频次要求。

4、规范危废暂存间建设及管理要求,废过滤纸应作为危险废物。

5、补充环保设施分布图、规格参数及图片资料。

六、验收组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较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要求,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后,竣工验收监测条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验收组认为项目在完善好上诉整改意见的前提下,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武汉喜玛拉雅 (略)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1年12月16日

武汉喜玛拉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产业化项目(现状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12月16日,武汉喜玛拉雅 (略) 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单位有武汉喜玛拉雅 (略) (建设单位与报告编制单位)、湖北省 (略) (验收检测单位)及3位特邀专家等。根据武汉喜玛拉雅 (略) 氢燃料电池产业化项目(现状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 (略) 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武汉喜玛拉雅 (略) 位于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永 (略) ,项目总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05m2。计划新建3栋生产车间(分别为膜电极生产车间、双极板生产车间、催化剂生产车间)、2栋仓库(分别为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1栋职工宿舍、2栋专家楼及相应的附属设施; (略) 区现有工程进行改建,综合楼和职工食堂保持不变,原2#路灯灯具生产车间变为氢燃 (略) 、原3#仓库变为氢燃料电池组装车间、原4# (略) 灯灯具生产车间,1#车间LED灯具生产车间保持不变。改扩建项目建成后,设计达到年产氢燃料电池2.5万台(总功率50万KW的产能)。项目计划分三期进行建设,一期建设年产0.5万台氢燃料电池规模的生产线;二期建设年产1万台氢燃料电池规模的生产线;三期建设年产1万台氢燃料电池规模的生产线。规划新增的3栋生产车间、2栋仓库、1栋职工宿舍、2栋专家楼及相应的附属设施均未建设;仅将原2#路灯灯具生产车间变为氢燃 (略) ,综合楼和职工食堂保持不变。原3#仓库目前租赁给武汉 (略) 和 (略) 、原4#仓库租赁给咸 (略) 和湖北金 (略) ,1#车间LED灯具生产车间租赁给欧克玛家居(湖北)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产业化 (略) 在氢燃 (略) 进行生产,目前实际生产现状可达到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池的生产规模。本次验收范围为现状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池生产线以及配套建设的公辅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年9月武汉喜玛拉雅 (略) 委托湖北 (略) 编制完成了《武汉喜玛拉雅 (略) 氢燃料电池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6月22日,咸宁 (略) 以《关于武汉喜玛拉雅 (略) 氢燃料电池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咸环保审[2018] (略) 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并同意项目按设计要求建设。2021年9月现状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 (略) 正式调试完成并投入运行,武汉喜玛拉雅 (略) 于2021年9月委托湖北 (略) 对氢燃料电池产业化项目(现状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池)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三)投资情况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本项目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池实际总投资为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9万元,占总投资的0.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现状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池生产线以及配套建设的公辅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依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现场查验,项目发生如下变更:

表1 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

序号

变更项目

环评设计

验收实际

变更情况

备注

1

产品方案

本项目环评设计分三期进行建设,三期完全建设后可达到年产氢燃料电池 点击查看>> 台,总功率50万KW的产能。其中一期设计年产5000台Himalaya-20KW氢燃料电池,单台电堆电池叠放数量130片,总功率10万KW的生产规模;二期设计年产 点击查看>> 台Himalaya-10KW氢燃料电池,单台电堆电池叠放数量80片,总功率10万KW的生产规模;三期设计年产 点击查看>> 台Himalaya-30KW氢燃料电池,单台电堆电池叠放数量160片,总功率30万KW的生产规模。 (略) 设计年试验Himalaya-20KW、Himalaya-10KW和Himalaya-30KW三种规格的氢燃料电池共60台。

项目现状实际可达到年产1000台Himalaya-55KW的氢燃料电池,单台电堆电池叠放数量125片,总功率5.5万KW的生产规模。

产能缩小为环评设计的1/25,产品规格发生变化

产能减少,随之产污量也减少,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也降低;产品规格变化对环境不产生影响。

2

生产工艺

(略) 需的氢空板和空水板外购碳粉复合材料自制

氢空板和空水板实际外购

氢空板和空水板由自制变为外购

取消氢空板和空水板生产工序,减少了打磨粉尘的产生,降低了对环境的影响

3

建设内 (略)

环评设计新建1栋催化剂生产车间,1栋膜电极生产车间,1栋双极板生产车间及1栋成品仓库、1栋原材料仓库,以及配套建设2栋专家楼,1栋职工宿舍;同时对现有车间进行改建,其中1#车间不变为LED灯具生产车间,2#车间改为氢燃 (略) ;3#仓库改为氢燃料电池组装车间;4# (略) 灯灯具生产车间

1#车间租赁给欧克玛家居(湖北)有限公司,2#车间改为氢燃 (略) 以及氢燃料电池生产车间;3#仓库租赁给 (略) 和武汉 (略) ;4#仓库租赁给咸 (略) 和湖北金 (略) 。

环 (略) 房以及配套建设的职工宿舍、专家楼均为建设, (略) 房目前仅有1栋自用,其余均外租,催化剂、膜电极、双极板以及电池组 (略) 进行

(略) 可满足实际生产需求, (略) 的变化未新增环境敏感点

4

生产线数量

环评设计建设10条催化剂生产线、12条膜电极生产线、5条单极板生产线、8条双极板密封生产线、2条电池模块组装线

目前实际建设2条催化剂生产线,8条膜电极生产线、1条双极板生产线,2条电池模块组装生产线

减少了8条催化剂生产线、4条膜电极生产线、5条单极板生产线以及7条双极板密封生产线

产能减少,生产线数量相应减少

5

原辅材料

环评设计使用碳粉复合材料以及直接头

实际使用接头

不使用碳粉复合材料,直接头改为接头

双极板使用的氢空板和空水板外购不自产,产品结构调整,导致将直接头更换成接头,对环境不产生影响

6

环保设施

催化剂加工车间:酱料配置在通风橱中进行,超声喷涂为封闭设置形式并设有集气管道,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两股废气均由管道引至冷凝回收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由15m高2#排气筒排放

膜电极车间:通风橱中进行加工,由管道引至活性 (略) 理后由15m高3#排气筒排放

双极板车间:通风橱中进行加工,废气经排风系统收集后,由管道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由15m高4#排气筒排放

(略) :经厂房洁净空调系统抽排至车间外无组织排放

(略) :催化剂生产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活性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膜电极和双极板生产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催化剂加工车间、膜电极生产车间以及双极板生产车间均未建, (略) 催化剂加工工序以及双极板和膜电极加工工序均 (略) 理设施

废气由无组织变为有组织,降低了对环境的影响

7

生产班制及劳动定员

环评设计运行期总人数400人,年工作时间为280天,每天1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

实际运行期总人数100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2班工作制,每班7小时

总人数减少,生产时间增加

项目生产时间增加未导致产能超过环评设计产品,对环境不产生影响

根据表1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分析结果,依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 (略) )可知:项目性质、地点均未发生变动。项目实际产能变成了原环评的1/25,产能减少,随之产污量也减少,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也降低。 (略) 需的氢空板和空水板由自产变外购,减少了粉尘的产生,对环境影响减小;项目建设内容以及生产规模的变化能满足当前生产需求且未新增环境敏感点,对环境影响较小;产能减少导致生产线数量减少,当前生产线的实际生产能力可满足当前需求;催化剂加工车间、膜电极生产车间以及双极板生产车间均未建,导致该生 (略) 理设施未建; (略) (略) 理设施增加,废气由无组织变有组织,降低了对环境的影响;项目人员数量以及生产时间的变化未导致产能超过环评设计产能。故项目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 (略) 区内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以及车间地面清洗废水,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等。食堂废 (略) 理后与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一 (略) 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高新 (略) (略) 理,处理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至横沟河。

(二)废气

1、有组织排放

(1)催化剂生产车间有机废气:催化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 (略) 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2)膜电极以及双极板生产车间废气:膜电极以及双极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 (略) 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未被捕集的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生产车间通风,自然扩散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有空压机、搅拌器等,噪声值在80~90dB(A)之间。为减少噪声污染,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用以下措施:空压机进出风口使用软接头,加装消声器,并设置于独立的空间内,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废物(废边角料、不合格双极板、废滤芯、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废液压油、过滤废液和废活性炭)等。

生活垃圾: (略) (略) 理。

废边角料:项目膜电极加工过程中质子膜和碳纸裁剪工序均会产生一定量的边角废料,废 (略) 家回收利用。

3)不合格双极板: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双极板统一收集 (略) 家回收利用。

4)废滤芯:项目纯水机需定期更换滤芯,更换 (略) (略) 理。

5)废液压油:项目设备运转、维护需定期添加机油,同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更换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

6)过滤废液:催化剂加工过滤工序会产生废滤液,过滤废液由胶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

7)废活性炭:项 (略) 理设施采用活性 (略) 理,为确保净化效率,吸附介质需要进行定期更换。更换下来的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武汉喜玛拉雅 (略) 根据《武汉喜玛拉雅 (略) 氢燃料电池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风险分析,要求建设事故应急池兼消防废水收集池80m3,由于企业生产规模减小,使用的原辅材料消耗相应减少并取消了制氢车间,企业发生环境事件风险的可能减少,故企业尚未建设事故应急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1的pH值在7.09~7.23之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石油类等5项指标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141mg/L、340mg/L、 点击查看>> mg/L、0.32mg/L、0.11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8.76mg/L、2.30mg/L,满足高新 (略) 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催化剂加工车间有机废气排气筒◎1中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2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44kg/h,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天津市地方标准)》(DB 12/524-2020)表1相应标准限值;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10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5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膜电极和双极板生产车间有机废气排气筒◎2中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 点击查看>>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785kg/h,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天津市地方标准)》(DB 12/524-2020)表1相应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食堂油烟废气排气筒◎3中食堂油烟最大排放浓度为1.8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01)表2小型规模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22mg/m3,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2/524-2020)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氯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18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60mg/m3,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2/524-2020)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 (略) 界▲1-▲4昼间噪声测量值在 点击查看>> dB- 点击查看>> dB之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在 点击查看>> dB- 点击查看>> dB之间,均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声功能区限值要求。

4、总量监测

本次验收期间,废水中CODcr、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0.132t/a,0.0132t/a,满足环评报告批复总量指标要求(化学需氧量:0.6t/a,氨氮:0.08t/a)。VOCs排放总量为0.3548t/a,满足环评报告批复总量指标要求(VOCs:1.164t/a)。

五、建议和要求

(一)存在问题和要求

1、项目催化剂生产过程中存在清洗废水,现状清洗废水回用系统建设不规范;已停用的双级板生产车间配套了清洗水槽,应拆除清洗水槽; (略) 区内雨水污水管道,确保无生产废水排放。

2、 (略) 区废气排放管道,废弃排气管道应拆除。

3、危废暂存间建设不规范,台账不清。

(二)报告修改

1、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列表说明变更情况,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核实项目变更内容是否属于重大变动。明确本次验收未建设内容后续环保管理要求。

2、 (略) 区内雨水、污水管道,补充雨水、污水管网图。 (略) 水平衡。

3、补充 (略) 理系统管线图,核实风量、排气筒高度合理性,说明活性炭更换频次要求。

4、规范危废暂存间建设及管理要求,废过滤纸应作为危险废物。

5、补充环保设施分布图、规格参数及图片资料。

六、验收组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较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要求,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后,竣工验收监测条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验收组认为项目在完善好上诉整改意见的前提下,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武汉喜玛拉雅 (略)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1年12月16日

武汉喜玛拉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产业化项目(现状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12月16日,武汉喜玛拉雅 (略) 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单位有武汉喜玛拉雅 (略) (建设单位与报告编制单位)、湖北省 (略) (验收检测单位)及3位特邀专家等。根据武汉喜玛拉雅 (略) 氢燃料电池产业化项目(现状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 (略) 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武汉喜玛拉雅 (略) 位于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永 (略) ,项目总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05m2。计划新建3栋生产车间(分别为膜电极生产车间、双极板生产车间、催化剂生产车间)、2栋仓库(分别为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1栋职工宿舍、2栋专家楼及相应的附属设施; (略) 区现有工程进行改建,综合楼和职工食堂保持不变,原2#路灯灯具生产车间变为氢燃 (略) 、原3#仓库变为氢燃料电池组装车间、原4# (略) 灯灯具生产车间,1#车间LED灯具生产车间保持不变。改扩建项目建成后,设计达到年产氢燃料电池2.5万台(总功率50万KW的产能)。项目计划分三期进行建设,一期建设年产0.5万台氢燃料电池规模的生产线;二期建设年产1万台氢燃料电池规模的生产线;三期建设年产1万台氢燃料电池规模的生产线。规划新增的3栋生产车间、2栋仓库、1栋职工宿舍、2栋专家楼及相应的附属设施均未建设;仅将原2#路灯灯具生产车间变为氢燃 (略) ,综合楼和职工食堂保持不变。原3#仓库目前租赁给武汉 (略) 和 (略) 、原4#仓库租赁给咸 (略) 和湖北金 (略) ,1#车间LED灯具生产车间租赁给欧克玛家居(湖北)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产业化 (略) 在氢燃 (略) 进行生产,目前实际生产现状可达到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池的生产规模。本次验收范围为现状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池生产线以及配套建设的公辅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年9月武汉喜玛拉雅 (略) 委托湖北 (略) 编制完成了《武汉喜玛拉雅 (略) 氢燃料电池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6月22日,咸宁 (略) 以《关于武汉喜玛拉雅 (略) 氢燃料电池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咸环保审[2018] (略) 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并同意项目按设计要求建设。2021年9月现状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 (略) 正式调试完成并投入运行,武汉喜玛拉雅 (略) 于2021年9月委托湖北 (略) 对氢燃料电池产业化项目(现状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池)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三)投资情况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本项目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池实际总投资为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9万元,占总投资的0.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现状年产1000台氢燃料电池生产线以及配套建设的公辅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依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现场查验,项目发生如下变更:

表1 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

序号

变更项目

环评设计

验收实际

变更情况

备注

1

产品方案

本项目环评设计分三期进行建设,三期完全建设后可达到年产氢燃料电池 点击查看>> 台,总功率50万KW的产能。其中一期设计年产5000台Himalaya-20KW氢燃料电池,单台电堆电池叠放数量130片,总功率10万KW的生产规模;二期设计年产 点击查看>> 台Himalaya-10KW氢燃料电池,单台电堆电池叠放数量80片,总功率10万KW的生产规模;三期设计年产 点击查看>> 台Himalaya-30KW氢燃料电池,单台电堆电池叠放数量160片,总功率30万KW的生产规模。 (略) 设计年试验Himalaya-20KW、Himalaya-10KW和Himalaya-30KW三种规格的氢燃料电池共60台。

项目现状实际可达到年产1000台Himalaya-55KW的氢燃料电池,单台电堆电池叠放数量125片,总功率5.5万KW的生产规模。

产能缩小为环评设计的1/25,产品规格发生变化

产能减少,随之产污量也减少,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也降低;产品规格变化对环境不产生影响。

2

生产工艺

(略) 需的氢空板和空水板外购碳粉复合材料自制

氢空板和空水板实际外购

氢空板和空水板由自制变为外购

取消氢空板和空水板生产工序,减少了打磨粉尘的产生,降低了对环境的影响

3

建设内 (略)

环评设计新建1栋催化剂生产车间,1栋膜电极生产车间,1栋双极板生产车间及1栋成品仓库、1栋原材料仓库,以及配套建设2栋专家楼,1栋职工宿舍;同时对现有车间进行改建,其中1#车间不变为LED灯具生产车间,2#车间改为氢燃 (略) ;3#仓库改为氢燃料电池组装车间;4# (略) 灯灯具生产车间

1#车间租赁给欧克玛家居(湖北)有限公司,2#车间改为氢燃 (略) 以及氢燃料电池生产车间;3#仓库租赁给 (略) 和武汉 (略) ;4#仓库租赁给咸 (略) 和湖北金 (略) 。

环 (略) 房以及配套建设的职工宿舍、专家楼均为建设, (略) 房目前仅有1栋自用,其余均外租,催化剂、膜电极、双极板以及电池组 (略) 进行

(略) 可满足实际生产需求, (略) 的变化未新增环境敏感点

4

生产线数量

环评设计建设10条催化剂生产线、12条膜电极生产线、5条单极板生产线、8条双极板密封生产线、2条电池模块组装线

目前实际建设2条催化剂生产线,8条膜电极生产线、1条双极板生产线,2条电池模块组装生产线

减少了8条催化剂生产线、4条膜电极生产线、5条单极板生产线以及7条双极板密封生产线

产能减少,生产线数量相应减少

5

原辅材料

环评设计使用碳粉复合材料以及直接头

实际使用接头

不使用碳粉复合材料,直接头改为接头

双极板使用的氢空板和空水板外购不自产,产品结构调整,导致将直接头更换成接头,对环境不产生影响

6

环保设施

催化剂加工车间:酱料配置在通风橱中进行,超声喷涂为封闭设置形式并设有集气管道,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两股废气均由管道引至冷凝回收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由15m高2#排气筒排放

膜电极车间:通风橱中进行加工,由管道引至活性 (略) 理后由15m高3#排气筒排放

双极板车间:通风橱中进行加工,废气经排风系统收集后,由管道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由15m高4#排气筒排放

(略) :经厂房洁净空调系统抽排至车间外无组织排放

(略) :催化剂生产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活性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膜电极和双极板生产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催化剂加工车间、膜电极生产车间以及双极板生产车间均未建, (略) 催化剂加工工序以及双极板和膜电极加工工序均 (略) 理设施

废气由无组织变为有组织,降低了对环境的影响

7

生产班制及劳动定员

环评设计运行期总人数400人,年工作时间为280天,每天1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

实际运行期总人数100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2班工作制,每班7小时

总人数减少,生产时间增加

项目生产时间增加未导致产能超过环评设计产品,对环境不产生影响

根据表1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分析结果,依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 (略) )可知:项目性质、地点均未发生变动。项目实际产能变成了原环评的1/25,产能减少,随之产污量也减少,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也降低。 (略) 需的氢空板和空水板由自产变外购,减少了粉尘的产生,对环境影响减小;项目建设内容以及生产规模的变化能满足当前生产需求且未新增环境敏感点,对环境影响较小;产能减少导致生产线数量减少,当前生产线的实际生产能力可满足当前需求;催化剂加工车间、膜电极生产车间以及双极板生产车间均未建,导致该生 (略) 理设施未建; (略) (略) 理设施增加,废气由无组织变有组织,降低了对环境的影响;项目人员数量以及生产时间的变化未导致产能超过环评设计产能。故项目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 (略) 区内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以及车间地面清洗废水,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等。食堂废 (略) 理后与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一 (略) 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高新 (略) (略) 理,处理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至横沟河。

(二)废气

1、有组织排放

(1)催化剂生产车间有机废气:催化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 (略) 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2)膜电极以及双极板生产车间废气:膜电极以及双极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 (略) 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未被捕集的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生产车间通风,自然扩散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有空压机、搅拌器等,噪声值在80~90dB(A)之间。为减少噪声污染,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用以下措施:空压机进出风口使用软接头,加装消声器,并设置于独立的空间内,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废物(废边角料、不合格双极板、废滤芯、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废液压油、过滤废液和废活性炭)等。

生活垃圾: (略) (略) 理。

废边角料:项目膜电极加工过程中质子膜和碳纸裁剪工序均会产生一定量的边角废料,废 (略) 家回收利用。

3)不合格双极板: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双极板统一收集 (略) 家回收利用。

4)废滤芯:项目纯水机需定期更换滤芯,更换 (略) (略) 理。

5)废液压油:项目设备运转、维护需定期添加机油,同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更换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

6)过滤废液:催化剂加工过滤工序会产生废滤液,过滤废液由胶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

7)废活性炭:项 (略) 理设施采用活性 (略) 理,为确保净化效率,吸附介质需要进行定期更换。更换下来的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武汉喜玛拉雅 (略) 根据《武汉喜玛拉雅 (略) 氢燃料电池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风险分析,要求建设事故应急池兼消防废水收集池80m3,由于企业生产规模减小,使用的原辅材料消耗相应减少并取消了制氢车间,企业发生环境事件风险的可能减少,故企业尚未建设事故应急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1的pH值在7.09~7.23之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石油类等5项指标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141mg/L、340mg/L、 点击查看>> mg/L、0.32mg/L、0.11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8.76mg/L、2.30mg/L,满足高新 (略) 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催化剂加工车间有机废气排气筒◎1中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2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44kg/h,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天津市地方标准)》(DB 12/524-2020)表1相应标准限值;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10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5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膜电极和双极板生产车间有机废气排气筒◎2中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 点击查看>>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785kg/h,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天津市地方标准)》(DB 12/524-2020)表1相应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食堂油烟废气排气筒◎3中食堂油烟最大排放浓度为1.8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01)表2小型规模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22mg/m3,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2/524-2020)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氯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18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60mg/m3,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2/524-2020)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 (略) 界▲1-▲4昼间噪声测量值在 点击查看>> dB- 点击查看>> dB之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在 点击查看>> dB- 点击查看>> dB之间,均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声功能区限值要求。

4、总量监测

本次验收期间,废水中CODcr、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0.132t/a,0.0132t/a,满足环评报告批复总量指标要求(化学需氧量:0.6t/a,氨氮:0.08t/a)。VOCs排放总量为0.3548t/a,满足环评报告批复总量指标要求(VOCs:1.164t/a)。

五、建议和要求

(一)存在问题和要求

1、项目催化剂生产过程中存在清洗废水,现状清洗废水回用系统建设不规范;已停用的双级板生产车间配套了清洗水槽,应拆除清洗水槽; (略) 区内雨水污水管道,确保无生产废水排放。

2、 (略) 区废气排放管道,废弃排气管道应拆除。

3、危废暂存间建设不规范,台账不清。

(二)报告修改

1、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列表说明变更情况,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核实项目变更内容是否属于重大变动。明确本次验收未建设内容后续环保管理要求。

2、 (略) 区内雨水、污水管道,补充雨水、污水管网图。 (略) 水平衡。

3、补充 (略) 理系统管线图,核实风量、排气筒高度合理性,说明活性炭更换频次要求。

4、规范危废暂存间建设及管理要求,废过滤纸应作为危险废物。

5、补充环保设施分布图、规格参数及图片资料。

六、验收组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较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要求,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后,竣工验收监测条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验收组认为项目在完善好上诉整改意见的前提下,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武汉喜玛拉雅 (略)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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