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精河通用机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新疆精河通用机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略) 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8月22日,我单位委托新疆天合 (略) 承担“新疆精河通用机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略) 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的相关要求,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工程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新疆精河通用机场建设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八 (略) 东侧。
建设内容:新疆精河通用机场定位为A1级通用机场,近期飞行区等级为3B,跑道运行类别为非仪表跑道。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精河 (略)
单位地址: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略) 7号(老二中)四号楼
联系人:袁红梅
联系电话:0909- 点击查看>>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天合 (略)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 (略)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91- 点击查看>>
邮箱: @@@ 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点击查看>>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 (略) 门,提交书面意见。
精河 (略)
2022年8月23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略) 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8月22日,我单位委托新疆天合 (略) 承担“新疆精河通用机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略) 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的相关要求,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工程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新疆精河通用机场建设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八 (略) 东侧。
建设内容:新疆精河通用机场定位为A1级通用机场,近期飞行区等级为3B,跑道运行类别为非仪表跑道。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精河 (略)
单位地址: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略) 7号(老二中)四号楼
联系人:袁红梅
联系电话:0909- 点击查看>>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天合 (略)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 (略)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91- 点击查看>>
邮箱: @@@ 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点击查看>>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 (略) 门,提交书面意见。
精河 (略)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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