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阳新县2022年八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阳新县2022年八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
根据《省农业产业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鄂农产联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阳新县八大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八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
1、申报单位应在阳新县县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企业单位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企业产品特色鲜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有较强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3、项目实施方案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示范带动作用明显,能够落实企业自筹资金。
4、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无重大安全隐患,近3年内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5、未按时完成上一年度农业产业链项目实施内容的企业,原则上不予支持。
(二)区域公用品牌培育
1、区域公用品牌已合法注册登记,品牌运营基础好,具有一定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持续发展竞争力强,能够引领区域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
2、申报单位须为农业产业区域公用品牌运营管理主体。
二、申报程序
(一)八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镇(区)组织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申报,企业作为项目申报及实施主体,编制申报材料。经镇(区)推荐,统一报送至 (略) 。
(二)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区域公用品牌运营主体作为项目申报及实施主体,编制申报材料,经镇(区)推荐,统一报送至 (略) 。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项目采取纸质申报方式,每个主体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由当 (略) 推荐。
四、受理股室及时间
(一)受理股室: (略) 乡 (略)
联系人:刘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邮箱: @@@ q.com
(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8月26日下午5时
附件1:《阳新县2022年八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项申报表》
附件2:《省农业产业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鄂农产联办发〔2022〕2号)
阳新 (略)
2022年8月23日
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
根据《省农业产业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鄂农产联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阳新县八大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八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
1、申报单位应在阳新县县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企业单位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企业产品特色鲜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有较强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3、项目实施方案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示范带动作用明显,能够落实企业自筹资金。
4、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无重大安全隐患,近3年内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5、未按时完成上一年度农业产业链项目实施内容的企业,原则上不予支持。
(二)区域公用品牌培育
1、区域公用品牌已合法注册登记,品牌运营基础好,具有一定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持续发展竞争力强,能够引领区域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
2、申报单位须为农业产业区域公用品牌运营管理主体。
二、申报程序
(一)八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镇(区)组织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申报,企业作为项目申报及实施主体,编制申报材料。经镇(区)推荐,统一报送至 (略) 。
(二)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区域公用品牌运营主体作为项目申报及实施主体,编制申报材料,经镇(区)推荐,统一报送至 (略) 。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项目采取纸质申报方式,每个主体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由当 (略) 推荐。
四、受理股室及时间
(一)受理股室: (略) 乡 (略)
联系人:刘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邮箱: @@@ q.com
(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8月26日下午5时
附件1:《阳新县2022年八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项申报表》
附件2:《省农业产业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鄂农产联办发〔2022〕2号)
阳新 (略)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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