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公告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 (略) 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9月17日对 (略) 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略) 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略) 门、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二、巡察内容
根据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巡 (略) 署,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要求,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 (略) 线方针政策、 (略) 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精准开展政治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手机(只接收短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颍 (略) (略) 白金汉宫酒店6073房间;
(二)邮政信箱:阜 (略) (略) 市委巡察办转市委第四巡察组;
(三)意见信箱:
1.颍 (略) (略) 白金汉宫酒店东大门口;
2.颍 (略) (略) 建设大厦大门口。
(四)电子邮箱: @@@ 26.com;
(五)专门值班电话:座机:0558- 点击查看>> ;手机: 点击查看>> (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9月9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 (略) 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略) 门、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 (略) 门处理。
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2年8月10日
根 (略) 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9月17日对 (略) 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略) 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略) 门、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二、巡察内容
根据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巡 (略) 署,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要求,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 (略) 线方针政策、 (略) 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精准开展政治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手机(只接收短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颍 (略) (略) 白金汉宫酒店6073房间;
(二)邮政信箱:阜 (略) (略) 市委巡察办转市委第四巡察组;
(三)意见信箱:
1.颍 (略) (略) 白金汉宫酒店东大门口;
2.颍 (略) (略) 建设大厦大门口。
(四)电子邮箱: @@@ 26.com;
(五)专门值班电话:座机:0558- 点击查看>> ;手机: 点击查看>> (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9月9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 (略) 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略) 门、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 (略) 门处理。
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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