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茂泰傢俱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茂泰傢俱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潮州市潮安区金石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年8月24日,潮州市潮安区金石 (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 (略) )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 (略) 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项目现场进行现场检查,并审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经认真讨论后,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验收意见及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潮州市潮安区金石 (略) 主要从事实木家具生产。企业投资80万元于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辜厝大池片建设潮州市潮安区金石 (略) 建设项目, (略) 地理坐标为N 点击查看>> 32°,E 点击查看>> 24°。项 (略) 房。本项目配备“水帘柜+高效洗涤塔+UV光解”治理设施,配置8人,每天2班,每班4小时,每年工作是为300天,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时间约为2400小时。
2019年6月江苏苏辰勘 (略) 完成《潮州市潮安区金石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019年12月16日潮州 (略) (略) 以(安环建〔2020〕 (略) )文给予批复。
二、工程变动情况
1、环评评价项目组装工序将产生有机废气,应设置集气罩对组装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15m排气筒p1排放。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建设项目为减少污染物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喷漆废气、晾干废气和组装废气一同经“水帘柜+高效洗涤塔+UV光解”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p1排放。
2、环评评价项目磨砂工序产生的油墨粉末经 (略) 理后经15m排风筒p2高空排放。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建设项目为减少污染物排放,磨砂工序产生的油墨粉末经水帘柜收集后通过6根15m排气筒p2-p7排放。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及环评批复基本一致,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广东 (略) 出具的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此次验收监测, (略) 理后排气筒p1检测口VOCs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中表1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略) 理后排气筒p1、p2、p3、p4检测口颗粒物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 2 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略) 界无组织废气VOCs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车间外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 表 A.1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1h平均浓度值要求。
2、噪声
此次验收监测, (略) 界噪声(昼、夜间)二日监测结果均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表1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
项目已 (略) 。项目生活 (略) 门定期清运。项目一般固废(木材边角料、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利用。项目危险废物(废油漆桶、废溶剂桶、废油漆抹布、废油漆手套、废漆渣)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恩平市 (略) ) (略) 理。
四、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废气、噪声监测结果均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分类管理设施完善, (略) 理方式得当,符合竣工环保验收相关要求,可以对项目进行自主验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略) 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报告及自主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监测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0天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潮州市潮安区金石 (略)
地址: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辜厝大池片
联系人:辜茂波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潮州市潮安区金石 (略)
2022年8月24日
潮州市潮安区金石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年8月24日,潮州市潮安区金石 (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 (略) )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 (略) 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项目现场进行现场检查,并审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经认真讨论后,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验收意见及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潮州市潮安区金石 (略) 主要从事实木家具生产。企业投资80万元于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辜厝大池片建设潮州市潮安区金石 (略) 建设项目, (略) 地理坐标为N 点击查看>> 32°,E 点击查看>> 24°。项 (略) 房。本项目配备“水帘柜+高效洗涤塔+UV光解”治理设施,配置8人,每天2班,每班4小时,每年工作是为300天,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时间约为2400小时。
2019年6月江苏苏辰勘 (略) 完成《潮州市潮安区金石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019年12月16日潮州 (略) (略) 以(安环建〔2020〕 (略) )文给予批复。
二、工程变动情况
1、环评评价项目组装工序将产生有机废气,应设置集气罩对组装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15m排气筒p1排放。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建设项目为减少污染物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喷漆废气、晾干废气和组装废气一同经“水帘柜+高效洗涤塔+UV光解”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p1排放。
2、环评评价项目磨砂工序产生的油墨粉末经 (略) 理后经15m排风筒p2高空排放。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建设项目为减少污染物排放,磨砂工序产生的油墨粉末经水帘柜收集后通过6根15m排气筒p2-p7排放。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及环评批复基本一致,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广东 (略) 出具的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此次验收监测, (略) 理后排气筒p1检测口VOCs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中表1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略) 理后排气筒p1、p2、p3、p4检测口颗粒物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 2 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略) 界无组织废气VOCs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车间外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 表 A.1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1h平均浓度值要求。
2、噪声
此次验收监测, (略) 界噪声(昼、夜间)二日监测结果均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表1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
项目已 (略) 。项目生活 (略) 门定期清运。项目一般固废(木材边角料、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利用。项目危险废物(废油漆桶、废溶剂桶、废油漆抹布、废油漆手套、废漆渣)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恩平市 (略) ) (略) 理。
四、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废气、噪声监测结果均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分类管理设施完善, (略) 理方式得当,符合竣工环保验收相关要求,可以对项目进行自主验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略) 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报告及自主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监测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0天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潮州市潮安区金石 (略)
地址: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辜厝大池片
联系人:辜茂波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潮州市潮安区金石 (略)
2022年8月24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