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高新区智慧物联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示
关于肇庆高新区智慧物联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示
序号 | 批复名称 | (略)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备注 |
1 | 肇庆 (略) 关于肇庆高新区智慧物联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肇环高新建〔2022〕 (略) | 2022-8-18 | 肇庆市高新区 (略) | 肇庆 (略) , (略) ,东至北江大道,南临创新大街,北靠风华高科项目(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肇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设在 (略) )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地址:肇庆 (略) 第二行政区肇庆 (略)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758- 点击查看>> 传真:0758- 点击查看>>
肇庆 (略) 关于肇庆高新区智慧物联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序号 | 批复名称 | (略)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备注 |
1 | 肇庆 (略) 关于肇庆高新区智慧物联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肇环高新建〔2022〕 (略) | 2022-8-18 | 肇庆市高新区 (略) | 肇庆 (略) , (略) ,东至北江大道,南临创新大街,北靠风华高科项目(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肇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设在 (略) )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地址:肇庆 (略) 第二行政区肇庆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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