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贵港市马草江(仙衣路至民生路段)河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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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贵港市马草江(仙衣路至民生路段)河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贵港市城 (略) :

《贵港市马草江( (略) (略) 段)河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107-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该项目位于贵港市 (略) (略) 、 (略) 之间,从阳光城小区与钓鱼台和府住宅小区之间穿过。本项目整治河段位于马草江流域中上游, (略) 箱涵段,自东往西流, (略) 双孔箱涵,总长362m。项目起点坐标:东经109 度 34分  点击查看>>  秒, 北纬23 度 6 分  点击查看>>  秒;项目终点坐标:东经109 度 34分  点击查看>>  秒,北纬23 度 6 分  点击查看>> 秒。主要建设内容:整治河道总长362m,其中新建箱涵48m、新建明渠314m、新建人行便桥一座。

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万元,占总投资 点击查看>> %。

二、项目已开工建设,属于补办手续,我局已作 (略) 罚的决定。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生态防护、恢复措施

施工范围内临时设施的规划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不占用农田、林地,尽量减小项目工程建设及工程临时占地对自然植被的破坏;加强施工期的组织管理,提高工效,缩短工期;施工期选择在旱季,避开汛期、鱼类繁殖期及暴雨期施工;挖、填方施工时,尽量做到先筑挡土墙,随挖、随运、随压,严禁随意开挖取土取石、破坏植被;做好河道开挖填筑边坡防护工作,采取坡脚设挡土墙以及植物防护方式;临时堆土场设置临时防护进行排水等设计;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机械及车辆管理,减少各种机动车辆对植被的碾压;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水生动物,合理安排施工期,减少在动物繁衍季节进行施工的强度和频率;工程建成后,边坡、土石料场开挖裸露的土地、临时堆土场尽快种上植被和采取封闭措施,以防坍塌等,造成水土流失。

(二)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根据情况采取洒水、密闭存储、围挡、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减少扬尘产生;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产生大量扬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装载水泥、砂料等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若无密闭车斗,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或篷布遮盖严实,保证装载的物料等不露出,卸车时应尽量减少落差,减少扬尘。

(三)落实施工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在施工场地内设置隔油池、沉砂池,对建筑施工废水进行隔油、 (略) 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或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的 (略) 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到贵港 (略) (略) 理。

(四)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对各类施工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物流装卸时要轻拿轻放,尽量减少人为噪声;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除工程必须外,严禁在午间(12:00~14:30)和夜间(22:00~次日 6:00)期间开展高噪声类型施工及物料运输作业。

(五)落实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土石方开挖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弃渣等随挖随装车运走, (略) 门指定的堆放场堆放;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 (略) 置,无法回收利用 (略) 门指定地方堆放,严禁随意倾倒; 施工期施工场内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略) (略) 置。

(六)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 (略) ),公开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项目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略) 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港 (略) ,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 (略) 门的监督检查。

六、我局委托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港 (略) 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 (略) 。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贵港 (略)

2022年7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贵港市城 (略) :

《贵港市马草江( (略) (略) 段)河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107-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该项目位于贵港市 (略) (略) 、 (略) 之间,从阳光城小区与钓鱼台和府住宅小区之间穿过。本项目整治河段位于马草江流域中上游, (略) 箱涵段,自东往西流, (略) 双孔箱涵,总长362m。项目起点坐标:东经109 度 34分  点击查看>>  秒, 北纬23 度 6 分  点击查看>>  秒;项目终点坐标:东经109 度 34分  点击查看>>  秒,北纬23 度 6 分  点击查看>> 秒。主要建设内容:整治河道总长362m,其中新建箱涵48m、新建明渠314m、新建人行便桥一座。

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万元,占总投资 点击查看>> %。

二、项目已开工建设,属于补办手续,我局已作 (略) 罚的决定。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生态防护、恢复措施

施工范围内临时设施的规划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不占用农田、林地,尽量减小项目工程建设及工程临时占地对自然植被的破坏;加强施工期的组织管理,提高工效,缩短工期;施工期选择在旱季,避开汛期、鱼类繁殖期及暴雨期施工;挖、填方施工时,尽量做到先筑挡土墙,随挖、随运、随压,严禁随意开挖取土取石、破坏植被;做好河道开挖填筑边坡防护工作,采取坡脚设挡土墙以及植物防护方式;临时堆土场设置临时防护进行排水等设计;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机械及车辆管理,减少各种机动车辆对植被的碾压;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水生动物,合理安排施工期,减少在动物繁衍季节进行施工的强度和频率;工程建成后,边坡、土石料场开挖裸露的土地、临时堆土场尽快种上植被和采取封闭措施,以防坍塌等,造成水土流失。

(二)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根据情况采取洒水、密闭存储、围挡、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减少扬尘产生;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产生大量扬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装载水泥、砂料等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若无密闭车斗,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或篷布遮盖严实,保证装载的物料等不露出,卸车时应尽量减少落差,减少扬尘。

(三)落实施工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在施工场地内设置隔油池、沉砂池,对建筑施工废水进行隔油、 (略) 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或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的 (略) 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到贵港 (略) (略) 理。

(四)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对各类施工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物流装卸时要轻拿轻放,尽量减少人为噪声;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除工程必须外,严禁在午间(12:00~14:30)和夜间(22:00~次日 6:00)期间开展高噪声类型施工及物料运输作业。

(五)落实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土石方开挖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弃渣等随挖随装车运走, (略) 门指定的堆放场堆放;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 (略) 置,无法回收利用 (略) 门指定地方堆放,严禁随意倾倒; 施工期施工场内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略) (略) 置。

(六)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 (略) ),公开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项目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略) 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港 (略) ,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 (略) 门的监督检查。

六、我局委托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港 (略) 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 (略) 。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贵港 (略)

2022年7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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