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基本住房保障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
残疾人基本住房保障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
一、受理范围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
二、办理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略) 令201 (略) )第十五条:“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可以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三、实施机关
姚安县住房 (略) 。
四、申请条件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略) 令201 (略)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根据我县实际,制定《姚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申请人员的具体条件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五、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姚安县住房 (略) (姚安县栋 (略) (略) )
办事窗口:姚安县保障 (略) 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节假日除外)
六、申请材料
残疾人基本住房保障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提交材
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
文件份数单位提供个人提供
1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原件纸质1√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居住证)复印件纸质1√
3优抚证原件及复印件纸质1√
4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纸质1√
5房产证明材料, (略) 门审核并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无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原件纸质1√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
七、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完整无误的,当场受理。
办理时限:申请人提出申请后,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八、审批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地址:姚安县保障 (略) (姚安县栋 (略) (略) )
2.提交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受理
姚安县保障 (略) 收到符合条件人员的申请后,发放《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作出受理决定。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进行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发放确认通知书
姚安县保障 (略) 在15个工作日内对提交材料进行复审,并发放《确认通知书》。
九、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姚安县保障 (略) (姚安县栋 (略) (略) )。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8- 点击查看>> 。
3.网络咨询。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二)咨询回复
通过现场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1.窗口咨询。地址:姚安县保障 (略) (姚安县栋 (略) (略) )。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8- 点击查看>> 。
3.网络咨询。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四)投诉监督
窗口投诉:姚安县住房 (略) 办公室,地址:姚安县栋 (略) (略) 。
电话投诉:姚安县住房 (略) 办公室,电话:0878- 点击查看>> 。
网上投诉: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信函投诉:姚安县住房 (略) 办公室;通讯地址:姚安县栋 (略) (略)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
十、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一、受理范围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
二、办理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略) 令201 (略) )第十五条:“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可以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三、实施机关
姚安县住房 (略) 。
四、申请条件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略) 令201 (略)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根据我县实际,制定《姚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申请人员的具体条件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五、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姚安县住房 (略) (姚安县栋 (略) (略) )
办事窗口:姚安县保障 (略) 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节假日除外)
六、申请材料
残疾人基本住房保障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提交材
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
文件份数单位提供个人提供
1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原件纸质1√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居住证)复印件纸质1√
3优抚证原件及复印件纸质1√
4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纸质1√
5房产证明材料, (略) 门审核并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无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原件纸质1√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
七、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完整无误的,当场受理。
办理时限:申请人提出申请后,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八、审批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地址:姚安县保障 (略) (姚安县栋 (略) (略) )
2.提交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受理
姚安县保障 (略) 收到符合条件人员的申请后,发放《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作出受理决定。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进行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发放确认通知书
姚安县保障 (略) 在15个工作日内对提交材料进行复审,并发放《确认通知书》。
九、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姚安县保障 (略) (姚安县栋 (略) (略) )。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8- 点击查看>> 。
3.网络咨询。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二)咨询回复
通过现场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1.窗口咨询。地址:姚安县保障 (略) (姚安县栋 (略) (略) )。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8- 点击查看>> 。
3.网络咨询。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四)投诉监督
窗口投诉:姚安县住房 (略) 办公室,地址:姚安县栋 (略) (略) 。
电话投诉:姚安县住房 (略) 办公室,电话:0878- 点击查看>> 。
网上投诉: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信函投诉:姚安县住房 (略) 办公室;通讯地址:姚安县栋 (略) (略)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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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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