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主公示)椒江区公共卫生事业提升工程(二期)之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
(企业自主公示)椒江区公共卫生事业提升工程(二期)之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
| |||||||||||||||||||||||||||||||||||||||||||||||||||||||||||||||||||||||||||||||||||||||||||||||||||||||||||||||||||||||||||||||||||||||||||||||||||||||||||||||||||||||||||||||||||||||||||||||||||||||||
|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椒江区公共卫生事业提升工程(二期)之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 项目性质:迁建 建设地址: (略) 椒江区白云街 (略) 东侧, (略) 南侧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630平方米。主体建筑为地上九层、地下一层,其中:一层设置门诊大楼、输液室、急诊系统、发热门诊、住院大厅及预防保健等;二层设中医馆、妇科门诊、牙科与整形美容等;三层设预防接种、妇幼保健、体检中心、厨房等;四层为康复病房;五层为康复和康养病房;六至八层为康养病房;九层为行政办公区及食堂餐厅等。地下一层设机动车库、设备用房等配套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 (略) 椒江区白云街 (略) 东侧, (略) 南侧。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文化区,不涉及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项目周边主要保护目标分布见表1。 表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图1 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保护目标分布图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标准;油烟废气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2.0mg/m3标准。汽车尾气中NOx、HC(以非*烷总烃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CO排放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20mg/m3。 本项目位于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区,企业在落实环评所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正常生产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依据分析,项目无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因此,项目实施后对周边大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医疗废水一起经生化处理技术接触氧化法加次氯酸钠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标准纳管排放,废水 (略) (略) 处理达标后外排, (略) (略) 出水水执行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因此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医院正常运行时,本项目运营阶段各场界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其中西侧、南侧场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水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范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所有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 (略) 椒江区白云街 (略) 东侧, (略) 南侧,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略) 椒江 (略) 单位地址: (略) 椒江 (略) 81号 电话:* 2、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环评单位名称: (略) 单位地址: (略) 开发区开发大道南侧创业服务中心大楼675室 电话:* 3、当地生态环境局和审批部门联系电话 审批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单位地址: (略) 椒 (略) 7号 联系电话:0576-* (略) 椒江 (略) 2022年8月23日椒江区公共卫生事业提升工程(二期)之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报告表 - 公示版.pdf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椒江区公共卫生事业提升工程(二期)之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
项目性质:迁建
建设地址: (略) 椒江区白云街 (略) 东侧, (略) 南侧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630平方米。主体建筑为地上九层、地下一层,其中:一层设置门诊大楼、输液室、急诊系统、发热门诊、住院大厅及预防保健等;二层设中医馆、妇科门诊、牙科与整形美容等;三层设预防接种、妇幼保健、体检中心、厨房等;四层为康复病房;五层为康复和康养病房;六至八层为康养病房;九层为行政办公区及食堂餐厅等。地下一层设机动车库、设备用房等配套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 (略) 椒江区白云街 (略) 东侧, (略) 南侧。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文化区,不涉及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项目周边主要保护目标分布见表1。
表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名称 | 坐标 | 保护 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项目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经度 | 纬度 | |||||||
大气环境 | 万达广场 | 121°41’22.13” | 28°63’82.48” | 居住区 | 人群 | 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 | 北 | 22 |
新都会 | 121°41’07.86” | 28°63’48.04” | 居住区 | 人群 | 南 | 23 | ||
陶家村安置房 | 121°41’25.51” | 28°63’69.02” | 居住区 | 人群 | 东 | 5 | ||
云港小区 | 121°41’55.82” | 28°63’47.99” | 居住区 | 人群 | 东 | 355 | ||
春潮新村 | 121°41’77.28” | 28°63’77.92” | 居住区 | 人群 | 东 | 384 | ||
三台门小区 | 121°41’31.57” | 28°64’23.57” | 居住区 | 人群 | 北 | 410 | ||
金晖佳苑 | 121°41’07.75” | 28°64’21.32” | 居住区 | 人群 | 北 | 377 | ||
明和雅苑 | 121°40’92.74” | 28°64’23.73” | 居住区 | 人群 | 北 | 437 | ||
汀兰雅苑 | 121°40’91.02” | 28°64’00.02” | 居住区 | 人群 | 西北 | 222 | ||
上徐村 | 121°40’75.41” | 28°63’43.80” | 居住区 | 人群 | 西南 | 270 | ||
文渊小学 | 121°40’94.40” | 28°63’83.18” | 学校 | 人群 | 西北 | 33 | ||
(略) 中心幼儿园 | 121°41’02.07” | 28°63’97.23” | 学校 | 人群 | 西北 | 178 | ||
(略) 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 121°41’58.72” | 28°63’87.68” | 学校 | 人群 | 东 | 264 | ||
(略) 消防站 | 121°41’46.92” | 28°63’69.66” | 政府 单位 | 人群 | 东 | 255 | ||
声环境 | 万达广场 | 121°41’22.13” | 28°63’82.48” | 居住区 | 人群 | 声环境1类功能区 | 北 | 22 |
新都会 | 121°41’07.86” | 28°63’48.04” | 居住区 | 人群 | 南 | 23 | ||
陶家村安置房 | 121°41’25.51” | 28°63’69.02” | 居住区 | 人群 | 东 | 5 | ||
文渊小学 | 121°40’94.40” | 28°63’83.18” | 学校 | 人群 | 西北 | 33 |
图1 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保护目标分布图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标准;油烟废气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2.0mg/m3标准。汽车尾气中NOx、HC(以非*烷总烃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CO排放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20mg/m3。
本项目位于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区,企业在落实环评所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正常生产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依据分析,项目无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因此,项目实施后对周边大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医疗废水一起经生化处理技术接触氧化法加次氯酸钠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标准纳管排放,废水 (略) (略) 处理达标后外排, (略) (略) 出水水执行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因此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医院正常运行时,本项目运营阶段各场界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其中西侧、南侧场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水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范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所有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01/污水处理站恶臭 |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次氯酸钠喷淋系统处理后引至20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食堂油烟 | 油烟 |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的中型标准 | |
汽车尾气 | NOx、HC、CO |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采用机械强制排风收集,保持微负压,确保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全部有组织收集,汽车尾气经收集后经专用竖向风井至屋面高空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
地表水 环境 | DW001/废水总排口 | COD、NH3-N | 综合废水经化粪池、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预处理标准 |
声环境 | 生活噪声 | LAeq | 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声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和4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本项目不涉及 | |||
固体废物 | 1.医疗废物应当及时分类收集,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和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2.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 (略) 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 3.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应及时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 4.采用投加石灰或漂白粉作为消毒剂对废水处理污泥进行消毒,消毒后的污泥需经脱水后封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5.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切实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并对废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等关键场所做好防渗、防漏和防腐蚀措施;本项目各功能区均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的防渗措施,可以有效保证污染物不会进入地下水、土壤环境,防止污染地下水、土壤。 | |||
生态保护措施 | /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确保废气、废水等末端治理设施日常正常稳定运行,避免超标排放等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必须要加强废气、废水治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如发现人为原因不开启废气、废水等末端治理措施,责任人应受行政和经济处罚,并承担事故排放责 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末端治理措施因故不能运行或者检修,则生产必须停止。 贮存场所外要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上要设置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医院应加强废水及废气处理设施管理,做好运行台账等。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 (略) 椒江区白云街 (略) 东侧, (略) 南侧,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略) 椒江 (略)
单位地址: (略) 椒江 (略) 81号
电话:*
2、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环评单位名称: (略)
单位地址: (略) 开发区开发大道南侧创业服务中心大楼675室
电话:*
3、当地生态环境局和审批部门联系电话
审批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单位地址: (略) 椒 (略) 7号
联系电话:0576-*
(略) 椒江 (略)
2022年8月23日椒江区公共卫生事业提升工程(二期)之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报告表 - 公示版.pdf
| |||||||||||||||||||||||||||||||||||||||||||||||||||||||||||||||||||||||||||||||||||||||||||||||||||||||||||||||||||||||||||||||||||||||||||||||||||||||||||||||||||||||||||||||||||||||||||||||||||||||||
|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椒江区公共卫生事业提升工程(二期)之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 项目性质:迁建 建设地址: (略) 椒江区白云街 (略) 东侧, (略) 南侧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630平方米。主体建筑为地上九层、地下一层,其中:一层设置门诊大楼、输液室、急诊系统、发热门诊、住院大厅及预防保健等;二层设中医馆、妇科门诊、牙科与整形美容等;三层设预防接种、妇幼保健、体检中心、厨房等;四层为康复病房;五层为康复和康养病房;六至八层为康养病房;九层为行政办公区及食堂餐厅等。地下一层设机动车库、设备用房等配套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 (略) 椒江区白云街 (略) 东侧, (略) 南侧。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文化区,不涉及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项目周边主要保护目标分布见表1。 表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图1 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保护目标分布图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标准;油烟废气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2.0mg/m3标准。汽车尾气中NOx、HC(以非*烷总烃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CO排放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20mg/m3。 本项目位于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区,企业在落实环评所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正常生产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依据分析,项目无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因此,项目实施后对周边大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医疗废水一起经生化处理技术接触氧化法加次氯酸钠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标准纳管排放,废水 (略) (略) 处理达标后外排, (略) (略) 出水水执行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因此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医院正常运行时,本项目运营阶段各场界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其中西侧、南侧场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水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范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所有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 (略) 椒江区白云街 (略) 东侧, (略) 南侧,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略) 椒江 (略) 单位地址: (略) 椒江 (略) 81号 电话:* 2、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环评单位名称: (略) 单位地址: (略) 开发区开发大道南侧创业服务中心大楼675室 电话:* 3、当地生态环境局和审批部门联系电话 审批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单位地址: (略) 椒 (略) 7号 联系电话:0576-* (略) 椒江 (略) 2022年8月23日椒江区公共卫生事业提升工程(二期)之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报告表 - 公示版.pdf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椒江区公共卫生事业提升工程(二期)之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
项目性质:迁建
建设地址: (略) 椒江区白云街 (略) 东侧, (略) 南侧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630平方米。主体建筑为地上九层、地下一层,其中:一层设置门诊大楼、输液室、急诊系统、发热门诊、住院大厅及预防保健等;二层设中医馆、妇科门诊、牙科与整形美容等;三层设预防接种、妇幼保健、体检中心、厨房等;四层为康复病房;五层为康复和康养病房;六至八层为康养病房;九层为行政办公区及食堂餐厅等。地下一层设机动车库、设备用房等配套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 (略) 椒江区白云街 (略) 东侧, (略) 南侧。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文化区,不涉及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项目周边主要保护目标分布见表1。
表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名称 | 坐标 | 保护 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项目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经度 | 纬度 | |||||||
大气环境 | 万达广场 | 121°41’22.13” | 28°63’82.48” | 居住区 | 人群 | 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 | 北 | 22 |
新都会 | 121°41’07.86” | 28°63’48.04” | 居住区 | 人群 | 南 | 23 | ||
陶家村安置房 | 121°41’25.51” | 28°63’69.02” | 居住区 | 人群 | 东 | 5 | ||
云港小区 | 121°41’55.82” | 28°63’47.99” | 居住区 | 人群 | 东 | 355 | ||
春潮新村 | 121°41’77.28” | 28°63’77.92” | 居住区 | 人群 | 东 | 384 | ||
三台门小区 | 121°41’31.57” | 28°64’23.57” | 居住区 | 人群 | 北 | 410 | ||
金晖佳苑 | 121°41’07.75” | 28°64’21.32” | 居住区 | 人群 | 北 | 377 | ||
明和雅苑 | 121°40’92.74” | 28°64’23.73” | 居住区 | 人群 | 北 | 437 | ||
汀兰雅苑 | 121°40’91.02” | 28°64’00.02” | 居住区 | 人群 | 西北 | 222 | ||
上徐村 | 121°40’75.41” | 28°63’43.80” | 居住区 | 人群 | 西南 | 270 | ||
文渊小学 | 121°40’94.40” | 28°63’83.18” | 学校 | 人群 | 西北 | 33 | ||
(略) 中心幼儿园 | 121°41’02.07” | 28°63’97.23” | 学校 | 人群 | 西北 | 178 | ||
(略) 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 121°41’58.72” | 28°63’87.68” | 学校 | 人群 | 东 | 264 | ||
(略) 消防站 | 121°41’46.92” | 28°63’69.66” | 政府 单位 | 人群 | 东 | 255 | ||
声环境 | 万达广场 | 121°41’22.13” | 28°63’82.48” | 居住区 | 人群 | 声环境1类功能区 | 北 | 22 |
新都会 | 121°41’07.86” | 28°63’48.04” | 居住区 | 人群 | 南 | 23 | ||
陶家村安置房 | 121°41’25.51” | 28°63’69.02” | 居住区 | 人群 | 东 | 5 | ||
文渊小学 | 121°40’94.40” | 28°63’83.18” | 学校 | 人群 | 西北 | 33 |
图1 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保护目标分布图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标准;油烟废气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2.0mg/m3标准。汽车尾气中NOx、HC(以非*烷总烃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CO排放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20mg/m3。
本项目位于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区,企业在落实环评所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正常生产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依据分析,项目无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因此,项目实施后对周边大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医疗废水一起经生化处理技术接触氧化法加次氯酸钠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标准纳管排放,废水 (略) (略) 处理达标后外排, (略) (略) 出水水执行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因此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医院正常运行时,本项目运营阶段各场界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其中西侧、南侧场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水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范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所有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01/污水处理站恶臭 |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次氯酸钠喷淋系统处理后引至20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食堂油烟 | 油烟 |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的中型标准 | |
汽车尾气 | NOx、HC、CO |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采用机械强制排风收集,保持微负压,确保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全部有组织收集,汽车尾气经收集后经专用竖向风井至屋面高空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
地表水 环境 | DW001/废水总排口 | COD、NH3-N | 综合废水经化粪池、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预处理标准 |
声环境 | 生活噪声 | LAeq | 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声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和4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本项目不涉及 | |||
固体废物 | 1.医疗废物应当及时分类收集,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和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2.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 (略) 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 3.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应及时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 4.采用投加石灰或漂白粉作为消毒剂对废水处理污泥进行消毒,消毒后的污泥需经脱水后封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5.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切实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并对废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等关键场所做好防渗、防漏和防腐蚀措施;本项目各功能区均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的防渗措施,可以有效保证污染物不会进入地下水、土壤环境,防止污染地下水、土壤。 | |||
生态保护措施 | /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确保废气、废水等末端治理设施日常正常稳定运行,避免超标排放等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必须要加强废气、废水治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如发现人为原因不开启废气、废水等末端治理措施,责任人应受行政和经济处罚,并承担事故排放责 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末端治理措施因故不能运行或者检修,则生产必须停止。 贮存场所外要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上要设置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医院应加强废水及废气处理设施管理,做好运行台账等。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 (略) 椒江区白云街 (略) 东侧, (略) 南侧,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略) 椒江 (略)
单位地址: (略) 椒江 (略) 81号
电话:*
2、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环评单位名称: (略)
单位地址: (略) 开发区开发大道南侧创业服务中心大楼675室
电话:*
3、当地生态环境局和审批部门联系电话
审批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单位地址: (略) 椒 (略) 7号
联系电话:0576-*
(略) 椒江 (略)
2022年8月23日椒江区公共卫生事业提升工程(二期)之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报告表 - 公示版.pdf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