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东丽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东丽湖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东丽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东丽湖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东丽开 (略) 20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东丽湖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 | 天津东 (略) | (略) 东丽区东丽湖温泉度假旅游区 | 联合泰泽 (略) | 本项目已于2017年2月履行环评手续,并取得批复(文号:津丽审批投〔2016〕246 号)。项目于2019年12月建设完成,2020年1月开始投入使用。本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尾水未按照环评要求排入新新地河和新地河景观河道,属于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后,再履行环保验收手续。本项目重大变动后设计处理规模为6000m3/d,改造后采用“改良A2O工艺+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处理工艺。变动后尾水通过新建排污口排入丽湖作为丽湖生态补水,同时进行工艺提标改造——废弃停用原有活性砂滤池,新建一座深度提升泵站和一座深床滤池。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臭气产生部位包括污水预处理区(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生物池和污泥处置区(贮泥池及污泥浓缩脱水机房)。污水预处理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采用有机玻璃罩密封;贮泥池为全封闭结构,上部留有排气口;污泥浓缩脱水机房整体密闭,负压抽吸。以上所有产臭构筑物臭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管道引入一套一体化生物除臭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P1)排放,经监测排气筒尾气可达标排放。生化池及泥浓缩脱水机房未被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经监测可做到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处理后尾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标准,同时浊度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2019)标准。经预测,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括栅渣、沉砂和污泥,污泥经浓缩脱水后当日交由津南污泥处理厂采用封闭式运输车外运,不在厂内暂存;栅渣、沉砂每日 (略) 管理委员会清运,不在厂内暂存;生活垃圾交 (略) 管理委员会统一清运;危险废物为在线监测过程中产生的含汞铬废液、废酸液和废碱液,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后交由天津合佳威 (略) 处置。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泵类等设备噪声。为减少设备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建设单位已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包括设备基础减振、软连接等。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各厂界的噪声叠加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预计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2022年08月5日~2022年08月11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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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东丽开 (略) 20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东丽湖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 | 天津东 (略) | (略) 东丽区东丽湖温泉度假旅游区 | 联合泰泽 (略) | 本项目已于2017年2月履行环评手续,并取得批复(文号:津丽审批投〔2016〕246 号)。项目于2019年12月建设完成,2020年1月开始投入使用。本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尾水未按照环评要求排入新新地河和新地河景观河道,属于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后,再履行环保验收手续。本项目重大变动后设计处理规模为6000m3/d,改造后采用“改良A2O工艺+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处理工艺。变动后尾水通过新建排污口排入丽湖作为丽湖生态补水,同时进行工艺提标改造——废弃停用原有活性砂滤池,新建一座深度提升泵站和一座深床滤池。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臭气产生部位包括污水预处理区(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生物池和污泥处置区(贮泥池及污泥浓缩脱水机房)。污水预处理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采用有机玻璃罩密封;贮泥池为全封闭结构,上部留有排气口;污泥浓缩脱水机房整体密闭,负压抽吸。以上所有产臭构筑物臭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管道引入一套一体化生物除臭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P1)排放,经监测排气筒尾气可达标排放。生化池及泥浓缩脱水机房未被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经监测可做到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处理后尾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标准,同时浊度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2019)标准。经预测,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括栅渣、沉砂和污泥,污泥经浓缩脱水后当日交由津南污泥处理厂采用封闭式运输车外运,不在厂内暂存;栅渣、沉砂每日 (略) 管理委员会清运,不在厂内暂存;生活垃圾交 (略) 管理委员会统一清运;危险废物为在线监测过程中产生的含汞铬废液、废酸液和废碱液,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后交由天津合佳威 (略) 处置。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泵类等设备噪声。为减少设备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建设单位已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包括设备基础减振、软连接等。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各厂界的噪声叠加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预计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2022年08月5日~2022年08月11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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