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桥镇梓潼“城中村”改造地块A区10-01、10-03、10-08地块绿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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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桥镇梓潼“城中村”改造地块A区10-01、10-03、10-08地块绿地工程

无标题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沪浦规地张(2022)E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2022-08-24
用 地 单 位 上海中建 (略)
项目名称康桥镇梓潼“城中村”改造地块A区10-01、10-03、10-08地块绿地工程
批准用地机关 (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沪浦府土〔2022〕214号
用 地 位 置浦东新区康桥镇东至10-02地块(10-01地块)、双浜港(10-03地块)、 (略) (10-08地块),南至10-03地块(10-01地块)、双浜港(10-03地块)、10-09地块(10-08地块), (略) (10-01地块)、10-02地块(10-03地块)、10-07地块(10-08地块), (略) (10-01地块)、 (略) (10-03地块)、 (略) (10-08地块)
用 地 面 积*.7
土 地 用 途公共绿地,防护绿地
建 设 规 模0.0
土地取得方式划拨土地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康桥镇梓潼“城中村”改造地块A区10-01、10-03、10-08地块绿地工程的决定》(编号:沪浦规划资源许地张〔2022〕21号 )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无标题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沪浦规地张(2022)E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2022-08-24
用 地 单 位 上海中建 (略)
项目名称康桥镇梓潼“城中村”改造地块A区10-01、10-03、10-08地块绿地工程
批准用地机关 (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沪浦府土〔2022〕214号
用 地 位 置浦东新区康桥镇东至10-02地块(10-01地块)、双浜港(10-03地块)、 (略) (10-08地块),南至10-03地块(10-01地块)、双浜港(10-03地块)、10-09地块(10-08地块), (略) (10-01地块)、10-02地块(10-03地块)、10-07地块(10-08地块), (略) (10-01地块)、 (略) (10-03地块)、 (略) (10-08地块)
用 地 面 积*.7
土 地 用 途公共绿地,防护绿地
建 设 规 模0.0
土地取得方式划拨土地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康桥镇梓潼“城中村”改造地块A区10-01、10-03、10-08地块绿地工程的决定》(编号:沪浦规划资源许地张〔2022〕21号 )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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