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行政审批局2022年8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柯桥区行政审批局2022年8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加工*平方米光学保护膜生产线项目 | (略) 柯桥区马鞍 (略) | 浙江旭 (略) | 企业拟租赁绍兴旭 (略) 的部分车间,在绍兴旭 (略) 膜产品全部停产注销后收购其6台多功能压膜机、1台分切机和1台RTO废气处理装置,1台贴合机和2台搅拌机另行购置,实施年加工*平方米光学保护膜生产线项目。项目生产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详见《环评报告表》。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废水: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区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工业 (略) 。项目不产生生产污水,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 (略) (略) ,最后送绍 (略) 处理。 废气:废气按照环评报告中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置。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固废:进一步规范危废和固废、原料暂存场所,按环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严防二次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区行政审批局综合评估科窗口 联系电话:0575-*
通讯地址: (略) 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加工*平方米光学保护膜生产线项目 | (略) 柯桥区马鞍 (略) | 浙江旭 (略) | 企业拟租赁绍兴旭 (略) 的部分车间,在绍兴旭 (略) 膜产品全部停产注销后收购其6台多功能压膜机、1台分切机和1台RTO废气处理装置,1台贴合机和2台搅拌机另行购置,实施年加工*平方米光学保护膜生产线项目。项目生产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详见《环评报告表》。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废水: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区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工业 (略) 。项目不产生生产污水,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 (略) (略) ,最后送绍 (略) 处理。 废气:废气按照环评报告中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置。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固废:进一步规范危废和固废、原料暂存场所,按环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严防二次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区行政审批局综合评估科窗口 联系电话:0575-*
通讯地址: (略) 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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