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蛟河分局关于吉林省德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0m3建筑用石、30000米水泥管及30万块水泥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吉林省德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0m3建筑用石、30000米水泥管及30万块水泥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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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蛟河分局关于吉林省德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0m3建筑用石、30000米水泥管及30万块水泥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吉林省德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0m3建筑用石、30000米水泥管及30万块水泥块建设

(略) 生态环境局蛟河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25 我局拟对吉林省 (略) 年产*m3建筑用石、*米水泥管及*块水泥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 月25日-2022年8月26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蛟河分局项目审批科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吉林省 (略) 年产*m3建筑用石、*米水泥管及*块水泥块建设项目

(略) 拉法街道公安村

吉林省 (略)

(略) 环投 (略)

项目名称:吉林省 (略) 年产*m3建筑用石、*米水泥管及*块水泥块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 (略) 拉法街道公安村(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 127度18分49.307秒,纬度:43度45分51.934秒),占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项目所在地厂界东侧和南侧为吉 (略) (略) 、西侧为荒地、北侧为荒地及农田。

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295%。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m2。本项目原料为周边采石场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石边角料以及石材加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石边角料。主要建设1条建筑用石加工生产线,年加工碎石*m3,1条水泥砖生产线,年产*块水泥砖,1条水泥管生产线,年产*米水泥管。

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地面扬尘,建筑材料装卸、原材料的堆放产生的少量扬尘。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投料、破碎、搅拌、筛分等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原料堆存产生的扬尘。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有组织废气:本项目一次破碎采取洒水降尘,二次破碎、三次破碎及筛分进出料口上方设集气罩,搅拌机上方设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粉料罐仓呼吸粉尘经水泥筒仓自带袋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仓顶15m高呼吸口排入环境空气;原料堆场和产品堆场采用洒水降尘+ (略) +进场车辆冲洗的方式抑制扬尘产生;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废水: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车辆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车辆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还田用于农肥。

(2)运营期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的化粪池,定期清掏还田。车辆冲洗废水在洗车台自带沉淀池内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搅拌机清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作为搅拌配料用水回用,不外排。

噪声:

(1)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噪声。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厂界设置围挡,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并经常检修和养护,保证其正常运行。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为搅拌、破碎、筛分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值约在75~90dB(A)之间。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选取低噪音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做减振处理,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1)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沉淀池沉渣。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的包括渣土、废弃边角废料等。 (略) 政渣土办,边角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卖资源回收部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沉淀池沉渣清掏后与渣 (略) 政渣土办。

(2)运营期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回收尘、沉淀池沉渣、钢筋废料、残次品、废脱模剂桶、含油抹布,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废物名称

属性

废物代码

产生量

排放量

处置方式和去向

贮存方式

1

生活垃圾

一般固体废物

900-999-99

1.8t/a

1.8t/a

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指定垃圾点

2

回收尘

一般固体废物

900-999-66

143.158t/a

0t/a

作为水泥制品原料回用于生产

仓库

3

沉淀池沉渣

一般固体废物

900-999-61

20t/a

0t/a

作为水泥制品原料回用于生产

定期清掏回用

4

钢筋废料

一般固体废物

/

1.6t/a

1.6t/a

钢筋废料暂存于仓库,定期外售

仓库

5

残次品

一般固体废物

/

5t/a

0t/a

作为水泥制品原料回用于生产

直接回用,不储存

6

废脱模剂桶

一般固体废物

/

0.5t/a

0t/a

由生产厂家回收

仓库

7

含油抹布

危险废物

900-041-49

0.01t/a

0.01t/a

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指定垃圾点



(略) 生态环境局蛟河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25 我局拟对吉林省 (略) 年产*m3建筑用石、*米水泥管及*块水泥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 月25日-2022年8月26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蛟河分局项目审批科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吉林省 (略) 年产*m3建筑用石、*米水泥管及*块水泥块建设项目

(略) 拉法街道公安村

吉林省 (略)

(略) 环投 (略)

项目名称:吉林省 (略) 年产*m3建筑用石、*米水泥管及*块水泥块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 (略) 拉法街道公安村(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 127度18分49.307秒,纬度:43度45分51.934秒),占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项目所在地厂界东侧和南侧为吉 (略) (略) 、西侧为荒地、北侧为荒地及农田。

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295%。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m2。本项目原料为周边采石场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石边角料以及石材加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石边角料。主要建设1条建筑用石加工生产线,年加工碎石*m3,1条水泥砖生产线,年产*块水泥砖,1条水泥管生产线,年产*米水泥管。

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地面扬尘,建筑材料装卸、原材料的堆放产生的少量扬尘。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投料、破碎、搅拌、筛分等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原料堆存产生的扬尘。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有组织废气:本项目一次破碎采取洒水降尘,二次破碎、三次破碎及筛分进出料口上方设集气罩,搅拌机上方设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粉料罐仓呼吸粉尘经水泥筒仓自带袋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仓顶15m高呼吸口排入环境空气;原料堆场和产品堆场采用洒水降尘+ (略) +进场车辆冲洗的方式抑制扬尘产生;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废水: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车辆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车辆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还田用于农肥。

(2)运营期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的化粪池,定期清掏还田。车辆冲洗废水在洗车台自带沉淀池内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搅拌机清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作为搅拌配料用水回用,不外排。

噪声:

(1)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噪声。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厂界设置围挡,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并经常检修和养护,保证其正常运行。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为搅拌、破碎、筛分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值约在75~90dB(A)之间。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选取低噪音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做减振处理,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1)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沉淀池沉渣。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的包括渣土、废弃边角废料等。 (略) 政渣土办,边角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卖资源回收部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沉淀池沉渣清掏后与渣 (略) 政渣土办。

(2)运营期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回收尘、沉淀池沉渣、钢筋废料、残次品、废脱模剂桶、含油抹布,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废物名称

属性

废物代码

产生量

排放量

处置方式和去向

贮存方式

1

生活垃圾

一般固体废物

900-999-99

1.8t/a

1.8t/a

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指定垃圾点

2

回收尘

一般固体废物

900-999-66

143.158t/a

0t/a

作为水泥制品原料回用于生产

仓库

3

沉淀池沉渣

一般固体废物

900-999-61

20t/a

0t/a

作为水泥制品原料回用于生产

定期清掏回用

4

钢筋废料

一般固体废物

/

1.6t/a

1.6t/a

钢筋废料暂存于仓库,定期外售

仓库

5

残次品

一般固体废物

/

5t/a

0t/a

作为水泥制品原料回用于生产

直接回用,不储存

6

废脱模剂桶

一般固体废物

/

0.5t/a

0t/a

由生产厂家回收

仓库

7

含油抹布

危险废物

900-041-49

0.01t/a

0.01t/a

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指定垃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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