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冀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和唐山环洁能源有限公司利用食品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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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山冀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和唐山环洁能源有限公司利用食品加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唐山 (略) 技改项目和 (略) 利用食品加工企业污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5-*

通讯地址: (略) 丰南区行政审批局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期

备注

1

唐山 (略) 技改项目

(略) 丰南区西葛镇孟庄村东南侧唐山 (略) 院内

唐山 (略)

河北 (略)

技改项目将部分原料煤矸石和河道淤泥 (略) 东郊污水处理厂、 (略) 西郊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污泥和唐山 (略) 确定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碱渣、 (略) 锂渣,并新增引风机1台。其生产工艺、环保设施、产品产能等情况均不发生变化。项目建成后,年生产量不增加,产能不变。

1、废气。项目污泥池全封闭,污泥间恶臭气体引入隧道窑内进行燃烧,隧道窑内烟气经引风机引至双碱法脱硫系统进行处理,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氨4.9kg/h(15m排气筒)、硫化氢0.33kg/h(15m排气筒)、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限值要求。本次技改后原辅料及原料配比发生变化,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及其修改单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10项方案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15号)中《 (略) 砖瓦窑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中干燥、焙烧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Nm3、50mg/Nm3、100mg/Nm3的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改扩建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无新增生产生活废水产生及排放。禁止生产生活废水外排。

3、噪声。项目生产设备布置在封闭车间内,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堆存区,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措施。

5、严格落实各项防渗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要求的措施落实。

2022.8.11-8.15


2

(略) 利用食品加工企业污泥项目

丰南区 (略)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南侧

(略)

唐山 (略)

项目总建筑面积*.36m2,本次技改项目不涉及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变化,食品加工企业的污水处理站污泥与餐厨废弃物共用生产线进行协同利用,处置能力不变。

1、废气。有组织;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光氧催化+喷淋雾化除臭塔+15m高排气筒排放。NH3、H2S、臭气浓度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NH3(15m排气筒):4.9kg/h;H2S(15m排气筒):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无组织:厂界NH3、H2S、臭气浓度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限值,NH3:1.5mg/m3;H2S: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2、废水。本项目无新增生产生活废水外排。

3、噪声。本项目无新增噪声设备。

4、固废。本项目无新增固体废物。

5、严格落实各项防渗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要求的措施落实。

2022.8.11-8.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唐山 (略) 技改项目和 (略) 利用食品加工企业污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5-*

通讯地址: (略) 丰南区行政审批局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期

备注

1

唐山 (略) 技改项目

(略) 丰南区西葛镇孟庄村东南侧唐山 (略) 院内

唐山 (略)

河北 (略)

技改项目将部分原料煤矸石和河道淤泥 (略) 东郊污水处理厂、 (略) 西郊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污泥和唐山 (略) 确定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碱渣、 (略) 锂渣,并新增引风机1台。其生产工艺、环保设施、产品产能等情况均不发生变化。项目建成后,年生产量不增加,产能不变。

1、废气。项目污泥池全封闭,污泥间恶臭气体引入隧道窑内进行燃烧,隧道窑内烟气经引风机引至双碱法脱硫系统进行处理,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氨4.9kg/h(15m排气筒)、硫化氢0.33kg/h(15m排气筒)、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限值要求。本次技改后原辅料及原料配比发生变化,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及其修改单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10项方案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15号)中《 (略) 砖瓦窑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中干燥、焙烧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Nm3、50mg/Nm3、100mg/Nm3的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改扩建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无新增生产生活废水产生及排放。禁止生产生活废水外排。

3、噪声。项目生产设备布置在封闭车间内,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堆存区,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措施。

5、严格落实各项防渗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要求的措施落实。

2022.8.11-8.15


2

(略) 利用食品加工企业污泥项目

丰南区 (略)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南侧

(略)

唐山 (略)

项目总建筑面积*.36m2,本次技改项目不涉及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变化,食品加工企业的污水处理站污泥与餐厨废弃物共用生产线进行协同利用,处置能力不变。

1、废气。有组织;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光氧催化+喷淋雾化除臭塔+15m高排气筒排放。NH3、H2S、臭气浓度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NH3(15m排气筒):4.9kg/h;H2S(15m排气筒):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无组织:厂界NH3、H2S、臭气浓度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限值,NH3:1.5mg/m3;H2S: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2、废水。本项目无新增生产生活废水外排。

3、噪声。本项目无新增噪声设备。

4、固废。本项目无新增固体废物。

5、严格落实各项防渗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要求的措施落实。

2022.8.1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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