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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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略) 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市交通运输工程系列中级评审会拟于9月份组织评审。 (略) 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22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依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交通运输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交人教〔2019〕77号)执行。
破格申报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统一安排。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8月23日至9月2日;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9月6日;线下材料接收时间:2022年8月22日至9月9日(逾期均不予受理)。
三、申报流程
申报人员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略) (http://**),在“资讯中心”页面下方的“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 (略) ”, (略) 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前往 (略) ”,跳转至安徽 (略) 页面,使用安徽 (略) 个人账号密码进行登录。登录后, (略) 页右上角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申报人员请认真填报评审材料相关内容(个人录入信息须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一经正式提交不予修改或替换申报材料)。填写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然后由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组建单位。未在申报系统内录入评审资料者不得参与评审。
四、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一)网上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个人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公示证明、资历、继续教育、论文、业绩、工作总结等申报材料。
1、任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以最近5年为主)以来的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
2、任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以最近5年为主)以来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本人独立撰写的项目报告、专业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上传材料命名格式为“篇名-作者-发表日期”,需上传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页、刊页号、正文页等。
3、任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以最近5年为主)以来的业绩成果相关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注册证书、承担完成的课题(科研项目)立项批准文件、计划任务和项目(成果)结项鉴定材料等证明材料。业绩条件材料应突出代表性,对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工作及发挥作用的相关证明材料;取得的专利应与其专业或从事的岗位工作相关,并提供专利申报过程的有关材料或证明,其中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需取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申报人员 (略) 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线下材料报送
1.委托评审函(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属市直单位的,由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委托评审函; (略) 区的, (略) 区人社部门审核并出具委托评审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自行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
3.《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非破格申报人员无须填报)。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须填写《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2份,交本评委会受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评审。
4.论文著作、业绩成果相应材料复印件(需单位审验盖章,下同);
5、学历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8、聘书或合同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
9、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10、个人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报送地址: (略) (略) (略) 交通运输局3楼人事教育科。联系人:余佳 联系方式:0563-*。
五、相关注意事项
1.纸质材料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幅、单面印刷。采用无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封装,将《申报材料目录清单》(附件6)贴于档案袋封面,其他材料按照清单所列顺序摆放。
2.任职年限。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未实行聘任制的企业单位,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从聘任之日起算。
3.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破格申报的,年度考核应符合相应级别、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破格条件。
4.时间节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等终算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业绩以近5年业绩为主。
5.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达到《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的继续教育年度学时数和累计学时数,公需科目学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职称。
6.关于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评审。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要求,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
7.关于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工作。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按照《安徽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人社发〔2020〕26号)和《关于全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99号)要求执行,归口申报。
8.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逐级审核工作责任制,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特别是申报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业绩和年度考核情况等,逐级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有关信息和申报材料审核后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9.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皖费价〔2005〕72号文件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面试答辩收费标准为:100元/人。


(略) 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市交通运输工程系列中级评审会拟于9月份组织评审。 (略) 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22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依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交通运输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交人教〔2019〕77号)执行。
破格申报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统一安排。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8月23日至9月2日;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9月6日;线下材料接收时间:2022年8月22日至9月9日(逾期均不予受理)。
三、申报流程
申报人员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略) (http://**),在“资讯中心”页面下方的“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 (略) ”, (略) 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前往 (略) ”,跳转至安徽 (略) 页面,使用安徽 (略) 个人账号密码进行登录。登录后, (略) 页右上角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申报人员请认真填报评审材料相关内容(个人录入信息须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一经正式提交不予修改或替换申报材料)。填写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然后由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组建单位。未在申报系统内录入评审资料者不得参与评审。
四、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一)网上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个人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公示证明、资历、继续教育、论文、业绩、工作总结等申报材料。
1、任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以最近5年为主)以来的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
2、任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以最近5年为主)以来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本人独立撰写的项目报告、专业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上传材料命名格式为“篇名-作者-发表日期”,需上传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页、刊页号、正文页等。
3、任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以最近5年为主)以来的业绩成果相关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注册证书、承担完成的课题(科研项目)立项批准文件、计划任务和项目(成果)结项鉴定材料等证明材料。业绩条件材料应突出代表性,对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工作及发挥作用的相关证明材料;取得的专利应与其专业或从事的岗位工作相关,并提供专利申报过程的有关材料或证明,其中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需取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申报人员 (略) 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线下材料报送
1.委托评审函(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属市直单位的,由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委托评审函; (略) 区的, (略) 区人社部门审核并出具委托评审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自行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
3.《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非破格申报人员无须填报)。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须填写《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2份,交本评委会受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评审。
4.论文著作、业绩成果相应材料复印件(需单位审验盖章,下同);
5、学历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8、聘书或合同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
9、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10、个人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报送地址: (略) (略) (略) 交通运输局3楼人事教育科。联系人:余佳 联系方式:0563-*。
五、相关注意事项
1.纸质材料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幅、单面印刷。采用无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封装,将《申报材料目录清单》(附件6)贴于档案袋封面,其他材料按照清单所列顺序摆放。
2.任职年限。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未实行聘任制的企业单位,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从聘任之日起算。
3.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破格申报的,年度考核应符合相应级别、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破格条件。
4.时间节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等终算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业绩以近5年业绩为主。
5.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达到《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的继续教育年度学时数和累计学时数,公需科目学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职称。
6.关于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评审。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要求,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
7.关于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工作。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按照《安徽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人社发〔2020〕26号)和《关于全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99号)要求执行,归口申报。
8.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逐级审核工作责任制,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特别是申报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业绩和年度考核情况等,逐级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有关信息和申报材料审核后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9.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皖费价〔2005〕72号文件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面试答辩收费标准为: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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