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园口镇爬犁沟村可繁育母牛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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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花园口镇爬犁沟村可繁育母牛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版)的批复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花园口镇爬犁沟村可繁育母牛场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版)的批复
  靖发改审批字〔2022〕93号
靖宇县花园口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花园口镇爬犁沟村可繁育母牛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版)的请示》(花政字[2022]21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的建设为养殖户增收致富 (略) ,为秸秆综合利用 (略) ,对推动乡村振兴建设发挥重要作用。根据《靖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靖宇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靖政发[2022]2号)及 (略) 《关于花园口镇爬犁沟村可繁育母牛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京延咨审字[2022]JLPS第8026号)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原则 (略) 大洋 (略) 修改后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花园口镇爬犁沟村可繁育母牛场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08-*-04-05-*。
  二、项目建设单位
  靖宇县花园口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
  靖宇县花园口镇爬犁沟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占地*.18平方米。
  新建标准化牛舍2栋,总建筑面积1080平方米,繁育母牛舍1栋,建筑面积560平方米;新建青年牛舍、后备母牛舍1栋,建筑面积520平方米;牛舍东侧建设运动场2处,面积2400平方米;新建精饲料仓库1栋,面积100平方米,轻钢结构;新建干草堆放处1栋,面积250平方米,轻钢结构;新建管理用房80平方米,轻钢结构;新建有机肥场,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轻钢结构;新建场内砂石地面2000平方米;围栏围墙 900m,铁艺大门1樘;打80m深水井一眼;购置安装100KVA变压器一台,架设供电外线 1200延长米;新建 (略) 3000米。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6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本项目投资估算总计249.*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94.*元、设备购置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5.*元、预备费7.*元。
  (2)资金筹措:采用财政资金。
  七、相关要求
  (一)靖宇县花园口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该项目不在审批项目初步设计,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靖宇县花园口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靖宇县花园口镇人民政府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省发改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靖宇县花园口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5日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花园口镇爬犁沟村可繁育母牛场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版)的批复
  靖发改审批字〔2022〕93号
靖宇县花园口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花园口镇爬犁沟村可繁育母牛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版)的请示》(花政字[2022]21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的建设为养殖户增收致富 (略) ,为秸秆综合利用 (略) ,对推动乡村振兴建设发挥重要作用。根据《靖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靖宇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靖政发[2022]2号)及 (略) 《关于花园口镇爬犁沟村可繁育母牛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京延咨审字[2022]JLPS第8026号)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原则 (略) 大洋 (略) 修改后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花园口镇爬犁沟村可繁育母牛场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08-*-04-05-*。
  二、项目建设单位
  靖宇县花园口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
  靖宇县花园口镇爬犁沟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占地*.18平方米。
  新建标准化牛舍2栋,总建筑面积1080平方米,繁育母牛舍1栋,建筑面积560平方米;新建青年牛舍、后备母牛舍1栋,建筑面积520平方米;牛舍东侧建设运动场2处,面积2400平方米;新建精饲料仓库1栋,面积100平方米,轻钢结构;新建干草堆放处1栋,面积250平方米,轻钢结构;新建管理用房80平方米,轻钢结构;新建有机肥场,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轻钢结构;新建场内砂石地面2000平方米;围栏围墙 900m,铁艺大门1樘;打80m深水井一眼;购置安装100KVA变压器一台,架设供电外线 1200延长米;新建 (略) 3000米。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6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本项目投资估算总计249.*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94.*元、设备购置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5.*元、预备费7.*元。
  (2)资金筹措:采用财政资金。
  七、相关要求
  (一)靖宇县花园口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该项目不在审批项目初步设计,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靖宇县花园口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靖宇县花园口镇人民政府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省发改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靖宇县花园口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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