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19日拟作出的四川省泸州市中和曲酒厂锅炉及罐区改建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19日拟作出的四川省泸州市中和曲酒厂锅炉及罐区改建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19日我局拟对 (略) 中和曲酒厂锅炉及罐区改建项目等3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9日-2022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承办单位: (略) 泸县生态环境局 | ||||||||
联 系 人:李蕾 | ||||||||
联系电话:0830-* | ||||||||
通讯地址:泸县玉蟾街道酒香大道1号泸县行政审批局39号窗口 | ||||||||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锅炉及罐区改建项目 | (略) 泸县玄滩镇中心村五社 | (略) 中和曲酒厂 | 四川 (略) | 淘汰原有的1台0.5t/h的燃煤锅炉,购置并安装1台1t/h的生物质锅炉,技改后锅炉废气能实现达标排放;撤除原有室内不锈钢罐区,扩建1个露天不锈钢罐区,购置8个200t储罐、2个150t储罐、3个20t储罐、1个50t储罐,技改后罐区最大储量为2010t;扩建1条灌装生产线,购置1台洗瓶机(型号HSCP-2-03)、1台灌装机(型号HSGZ-SK9T-01)、1台喷码机(型号 HSYG-LD-02)、1台封箱机(型号MH-FJ-1A)、1台压盖机(型号HSYG-LD-0)、1台旋盖机(型号HSXG-1T-01),年灌装280t白酒。 | (1)废水: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洗瓶废水、洗坛洗罐废水、锅炉强制排水、软水制备站外排浓水、经预处理过的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暂存于废水收集池,定期转运至手续齐全并有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所有废水严禁外排。 (2)废气:项目使用生物质锅炉,外购生物质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酿造车间及酒库加强通风;不锈钢储罐自动降温,储罐及酒泵与管道处采用密闭软管连接;酒糟日产日清,废水收集池密闭加盖,进一步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 (3)固废:酒糟规范存储外售资源化利用;窖泥用于封窖;除尘器收集粉尘和灰渣外售周边农户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硅藻土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废喷码墨盒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过滤杂质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噪声:合理布置噪声源,科学安排生产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采取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的巡检和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且不扰民。 | / | / |
2 | 太 (略) 迁建项目 | (略) 泸县太伏镇石龙井村 | 泸县太 (略) | 四川省国环 (略) | 泸县太 (略) 迁建至太伏镇西北侧,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7m2,分两期建设,本项目为一期工程,不含二期工程。一期工程建筑总面积9629.49m2,拟建设1栋6F综合楼、中心供氧、水泵房、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及配电房等,项目建成后,新增床位15张,共计114张。 | (1)废水:本项目不设置食堂,不产生含氰及含重金属废水,不设置传染病房;经酸碱中和处理后的检验废水与普通门诊废水、消毒处理后的发热门诊废水、住院病人废水、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通过“一级强化+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接入城 (略) ,排至太伏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不低于60m3/d。 (2)废气:污水处理站为一体化设备,封闭严密;柴油发电机烟气经自带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中药煎药使用电能,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 (3)固废: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栅渣经消毒后,与医疗废物一起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规定;医疗废物不得与其他固废、生活垃圾混装和处置;强化医疗废物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的暂存、转运管理,不得在暂存、转运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疑似新冠患者在发热门诊产生的废弃物,按医疗废物要求“单独收集、单独储存、单独处置”;中药熬制废药渣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噪声:医疗设备使用低噪声设备,空调外机采用基础减振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且不扰民。 | / | / |
3 | 阳101井区-泸203井区返排液处理联络线工程 | 泸县得胜镇、牛滩镇、天兴镇 | 四川泸州页岩气 (略) | 重庆渝佳 (略) | (1) (略) 中心泵站-泸203H153中心泵站返排液干线,设计压力6.3MPa,设计流量185m3/h,线路平距16.477km,设计长度17.52km;(2) (略) 中心泵站。通过返排液联络线将泸203井区与阳101井区返排液合理调配, (略) 钻井压裂回用。项目昼间运行,返排液可双向输送,运营期不进行清管作业。 | (1)废水:加强施工管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沿线农户旱厕或井站化粪池处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或洒水降尘;管道试压采用洁净水,经沉淀后排放至附近沟渠,试压废水不得排入濑溪河翘嘴蒙古鲍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穿越河流需选择在枯水期施工,严禁将生活污水、施工废料倾倒入河中,严禁在河道两侧给施工器械加油或存放陈平储罐,禁止在河中清洗施工工具。 (2)废气:施工期应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做到“六必须”、“六不准”,严格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 (3)固废:项目管道全线采用埋地敷设,分层开挖,土石方按序回填。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略) 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实行规范施工、分时段作业等措施,敏感点附近避免午间及夜间施工,确保噪声不扰民。 (5)生态环境:根据项目特点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施工方案,施工场地定向钻钻机场地远离濑溪河翘嘴蒙古鲍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落实修建排水沟、挡墙及植被恢复和生态补偿等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小项目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避免因管理不善、违章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 (6)环境风险:管道沿线设置里程桩、警示牌等,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加强管线的巡检和管检,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 | /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19日我局拟对 (略) 中和曲酒厂锅炉及罐区改建项目等3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9日-2022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承办单位: (略) 泸县生态环境局 | ||||||||
联 系 人:李蕾 | ||||||||
联系电话:0830-* | ||||||||
通讯地址:泸县玉蟾街道酒香大道1号泸县行政审批局39号窗口 | ||||||||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锅炉及罐区改建项目 | (略) 泸县玄滩镇中心村五社 | (略) 中和曲酒厂 | 四川 (略) | 淘汰原有的1台0.5t/h的燃煤锅炉,购置并安装1台1t/h的生物质锅炉,技改后锅炉废气能实现达标排放;撤除原有室内不锈钢罐区,扩建1个露天不锈钢罐区,购置8个200t储罐、2个150t储罐、3个20t储罐、1个50t储罐,技改后罐区最大储量为2010t;扩建1条灌装生产线,购置1台洗瓶机(型号HSCP-2-03)、1台灌装机(型号HSGZ-SK9T-01)、1台喷码机(型号 HSYG-LD-02)、1台封箱机(型号MH-FJ-1A)、1台压盖机(型号HSYG-LD-0)、1台旋盖机(型号HSXG-1T-01),年灌装280t白酒。 | (1)废水: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洗瓶废水、洗坛洗罐废水、锅炉强制排水、软水制备站外排浓水、经预处理过的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暂存于废水收集池,定期转运至手续齐全并有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所有废水严禁外排。 (2)废气:项目使用生物质锅炉,外购生物质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酿造车间及酒库加强通风;不锈钢储罐自动降温,储罐及酒泵与管道处采用密闭软管连接;酒糟日产日清,废水收集池密闭加盖,进一步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 (3)固废:酒糟规范存储外售资源化利用;窖泥用于封窖;除尘器收集粉尘和灰渣外售周边农户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硅藻土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废喷码墨盒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过滤杂质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噪声:合理布置噪声源,科学安排生产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采取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的巡检和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且不扰民。 | / | / |
2 | 太 (略) 迁建项目 | (略) 泸县太伏镇石龙井村 | 泸县太 (略) | 四川省国环 (略) | 泸县太 (略) 迁建至太伏镇西北侧,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7m2,分两期建设,本项目为一期工程,不含二期工程。一期工程建筑总面积9629.49m2,拟建设1栋6F综合楼、中心供氧、水泵房、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及配电房等,项目建成后,新增床位15张,共计114张。 | (1)废水:本项目不设置食堂,不产生含氰及含重金属废水,不设置传染病房;经酸碱中和处理后的检验废水与普通门诊废水、消毒处理后的发热门诊废水、住院病人废水、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通过“一级强化+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接入城 (略) ,排至太伏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不低于60m3/d。 (2)废气:污水处理站为一体化设备,封闭严密;柴油发电机烟气经自带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中药煎药使用电能,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 (3)固废: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栅渣经消毒后,与医疗废物一起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规定;医疗废物不得与其他固废、生活垃圾混装和处置;强化医疗废物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的暂存、转运管理,不得在暂存、转运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疑似新冠患者在发热门诊产生的废弃物,按医疗废物要求“单独收集、单独储存、单独处置”;中药熬制废药渣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噪声:医疗设备使用低噪声设备,空调外机采用基础减振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且不扰民。 | / | / |
3 | 阳101井区-泸203井区返排液处理联络线工程 | 泸县得胜镇、牛滩镇、天兴镇 | 四川泸州页岩气 (略) | 重庆渝佳 (略) | (1) (略) 中心泵站-泸203H153中心泵站返排液干线,设计压力6.3MPa,设计流量185m3/h,线路平距16.477km,设计长度17.52km;(2) (略) 中心泵站。通过返排液联络线将泸203井区与阳101井区返排液合理调配, (略) 钻井压裂回用。项目昼间运行,返排液可双向输送,运营期不进行清管作业。 | (1)废水:加强施工管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沿线农户旱厕或井站化粪池处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或洒水降尘;管道试压采用洁净水,经沉淀后排放至附近沟渠,试压废水不得排入濑溪河翘嘴蒙古鲍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穿越河流需选择在枯水期施工,严禁将生活污水、施工废料倾倒入河中,严禁在河道两侧给施工器械加油或存放陈平储罐,禁止在河中清洗施工工具。 (2)废气:施工期应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做到“六必须”、“六不准”,严格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 (3)固废:项目管道全线采用埋地敷设,分层开挖,土石方按序回填。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略) 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实行规范施工、分时段作业等措施,敏感点附近避免午间及夜间施工,确保噪声不扰民。 (5)生态环境:根据项目特点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施工方案,施工场地定向钻钻机场地远离濑溪河翘嘴蒙古鲍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落实修建排水沟、挡墙及植被恢复和生态补偿等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小项目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避免因管理不善、违章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 (6)环境风险:管道沿线设置里程桩、警示牌等,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加强管线的巡检和管检,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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