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沙市镇河背社区固得木业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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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沙市镇河背社区固得木业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略) 镇河背社区李家组;

(2)用地面积: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7平方米;

(3)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4.6%;

(4)主要建设内容:为南面木工车间、南面喷漆打磨车间、东面车间、北面车间、办公楼、食堂宿舍等建筑物,以及配套给水、排水、供电、环保等工程。其中南面木工车间、南面喷漆打磨车间、东面车间、办公楼、食堂宿舍等建筑物现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北面车间计划于2024年开工建设,主要用于原材料和产品仓库。

(5)产品方案:年产实木门3600张,木质家具6000套。

二、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①南面木工车间粉尘通过支风管、主风管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外排;②南面喷漆打磨车间底漆及烘干房和面漆及烘干房全封闭,废气分别经“过滤棉+活性炭+UV光催化氧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外排;③喷漆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外排;④东面车间木工粉尘经支风管、主风管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⑤东面车间底漆及烘干房和面漆及烘干房全封闭,废气分别经“过滤棉+活性炭+UV光催化氧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外排;⑥刷胶及自然干燥过程中会挥发出极少量气体呈无组织排放;⑦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处理机处理后由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作林地浇灌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噪声等。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边角木料、布袋除尘系统收集的木工粉尘经收集后由相关厂家进行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出售;喷漆后打磨粉尘、废胶桶、废油漆桶(含废稀释剂桶和废固化剂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应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总平面布置及配套设施布置合理,从环境污染影响的角度考虑项目选址基本合理。在采取现有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后,根据污染物监测结果及影响预测情况,项目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较小,从环境污染影响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镇河背社区固得木业厂

通讯地址: (略) 镇河背社区李家组

联系人:寻总

联系电话:*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 (略)

联 系 人:毛工

电 话:0731-*

通讯地址: (略) 雨花 (略) 华翼府A座12楼1222

电子邮件:*@*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如有需要,您可以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全文信息。

建设单位: (略) 镇河背社区固得木业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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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略) 镇河背社区李家组;

(2)用地面积: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7平方米;

(3)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4.6%;

(4)主要建设内容:为南面木工车间、南面喷漆打磨车间、东面车间、北面车间、办公楼、食堂宿舍等建筑物,以及配套给水、排水、供电、环保等工程。其中南面木工车间、南面喷漆打磨车间、东面车间、办公楼、食堂宿舍等建筑物现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北面车间计划于2024年开工建设,主要用于原材料和产品仓库。

(5)产品方案:年产实木门3600张,木质家具6000套。

二、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①南面木工车间粉尘通过支风管、主风管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外排;②南面喷漆打磨车间底漆及烘干房和面漆及烘干房全封闭,废气分别经“过滤棉+活性炭+UV光催化氧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外排;③喷漆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外排;④东面车间木工粉尘经支风管、主风管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⑤东面车间底漆及烘干房和面漆及烘干房全封闭,废气分别经“过滤棉+活性炭+UV光催化氧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外排;⑥刷胶及自然干燥过程中会挥发出极少量气体呈无组织排放;⑦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处理机处理后由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作林地浇灌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噪声等。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边角木料、布袋除尘系统收集的木工粉尘经收集后由相关厂家进行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出售;喷漆后打磨粉尘、废胶桶、废油漆桶(含废稀释剂桶和废固化剂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应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总平面布置及配套设施布置合理,从环境污染影响的角度考虑项目选址基本合理。在采取现有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后,根据污染物监测结果及影响预测情况,项目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较小,从环境污染影响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镇河背社区固得木业厂

通讯地址: (略) 镇河背社区李家组

联系人:寻总

联系电话:*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 (略)

联 系 人:毛工

电 话:0731-*

通讯地址: (略) 雨花 (略) 华翼府A座12楼1222

电子邮件:*@*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如有需要,您可以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全文信息。

建设单位: (略) 镇河背社区固得木业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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