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达茂旗分局关于2022年8月26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达茂旗分局关于2022年8月26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2年8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6日-2022年9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达茂联合旗生态环境分局(*)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略) (略) 年产*立方米 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达茂旗满都拉镇额尔敦敖包嘎查 | (略) (略) | 内蒙古万博 (略) | 本项目位于达茂旗满都拉镇额尔敦敖包嘎查 ,项目西侧、北侧、南侧均为空地,东侧方向85m处为巴音石油加油站,占地面积8000㎡,主要建设内容为封闭料场、搅拌楼、水泥筒仓及粉煤灰筒仓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相关环保工程及公辅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年产C15—C40各种型号商品混凝土*立方米,产品均达到《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要求。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79.*元,占工程总投资的7.192%。 |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入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原料下料及搅拌系统产生的粉尘;砂石料堆存、装卸产生的扬尘;砂石原料输送产生的粉尘。水泥、粉煤灰筒仓粉尘经过筒仓自带除尘器处理无组织排放;搅拌系统粉尘通过搅拌楼布袋除尘器处理无组织排放;堆场粉尘经过洒水抑尘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标准。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搅拌机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搅拌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于清污车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其余搅拌机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搅拌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运输车辆冲洗、搅拌作业区地面冲洗,不外排。 3.噪声:所有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项目噪声源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和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4.固废:项目营运期无固体废物主要有为生产过程不合格的砂石废料、实验过程混凝土废块、沉淀池砂石沉渣、除尘器除尘灰及员工日常的生活垃圾。其中除尘器除尘灰、沉淀池砂石沉渣产生后作为原料回用,不按照固废管理。浓油泵、装载机、皮带润滑均委外,装载机开至厂外修理站维修,浓油泵、皮带维修委外进行,产生的废机油直接由维修单位带走,不在厂区落地处置,维修频次约为1次/2月;水泥、粉煤灰料仓顶部滤芯式除尘器废滤芯由料仓厂家定期上门更换,废弃滤芯直接带走不在厂内落地暂存。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2年8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6日-2022年9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达茂联合旗生态环境分局(*)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略) (略) 年产*立方米 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达茂旗满都拉镇额尔敦敖包嘎查 | (略) (略) | 内蒙古万博 (略) | 本项目位于达茂旗满都拉镇额尔敦敖包嘎查 ,项目西侧、北侧、南侧均为空地,东侧方向85m处为巴音石油加油站,占地面积8000㎡,主要建设内容为封闭料场、搅拌楼、水泥筒仓及粉煤灰筒仓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相关环保工程及公辅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年产C15—C40各种型号商品混凝土*立方米,产品均达到《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要求。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79.*元,占工程总投资的7.192%。 |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入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原料下料及搅拌系统产生的粉尘;砂石料堆存、装卸产生的扬尘;砂石原料输送产生的粉尘。水泥、粉煤灰筒仓粉尘经过筒仓自带除尘器处理无组织排放;搅拌系统粉尘通过搅拌楼布袋除尘器处理无组织排放;堆场粉尘经过洒水抑尘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标准。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搅拌机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搅拌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于清污车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其余搅拌机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搅拌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运输车辆冲洗、搅拌作业区地面冲洗,不外排。 3.噪声:所有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项目噪声源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和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4.固废:项目营运期无固体废物主要有为生产过程不合格的砂石废料、实验过程混凝土废块、沉淀池砂石沉渣、除尘器除尘灰及员工日常的生活垃圾。其中除尘器除尘灰、沉淀池砂石沉渣产生后作为原料回用,不按照固废管理。浓油泵、装载机、皮带润滑均委外,装载机开至厂外修理站维修,浓油泵、皮带维修委外进行,产生的废机油直接由维修单位带走,不在厂区落地处置,维修频次约为1次/2月;水泥、粉煤灰料仓顶部滤芯式除尘器废滤芯由料仓厂家定期上门更换,废弃滤芯直接带走不在厂内落地暂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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