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淳安县四个污染防治项目——优化湖内鱼类种群项目实施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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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淳安县四个污染防治项目——优化湖内鱼类种群项目实施方案公示

为科学有序开展千岛湖土著鱼类资源保护工作,促进我县渔业资源增殖和水域生态环境改善,助推千岛湖大水面生态渔业、“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等工作。根据《 (略) 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淳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淳安县2022年四个污染防治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杭环淳〔2022〕4号)文件精神, 我局拟投入资金*元在千岛湖开展优化湖内鱼类种群项目建设,通过增殖放流、开展外来水生物种摸底调查及防控技术研究,有力保护千岛湖渔业资源和有效优化鱼类种群结构。现将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 , 请向淳安县农业农村局渔业产业中队反映 , 联系电话0571-*。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9日-24日共5天 , 过期不予受理 。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9日

2022年度淳安县四个污染防治项目——优化湖内鱼类种群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科学有序开展我县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努力促进千岛湖土著鱼类资源增殖和水域生态环境改善,助推“保水渔业”、“五水共治”、“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蓝色粮仓”等工作,根据《关于下达淳安县农业、林业、工业和生活四个污染防治项目(2021-2025年)计划的通知》(淳政办函[2021]12号)、《关于下达淳安县2022年四个污染防治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杭环淳[20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水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扣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建设美丽千岛湖、推进“五水共治”、“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蓝色粮仓”等战略部署,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为重点,科学开展千岛湖土著鱼类增殖放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我县千岛湖水资源保护和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按照科学、生态、合理、持续的原则,向千岛湖增殖放流鲴类、鮊类、三角鲂、鳜鱼、青鱼、中华鳖、光唇鱼等优质土著鱼种*尾,完成*尾年度增殖放流任务;开展千岛湖外来物种摸底及其防控技术研究。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县本级财政支持*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元,自筹*元。县本级财政支持*元,其中*元用于增殖放流鱼种采购,*元用于外来物防控(另行制订方案)。

三、组织实施

(一)年度实施计划制定。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拟定放流品种、放流数量、放流规格、放流时间和放流地点,提出增殖放流技术要求。组织渔业专家(不少于3人)、增殖放流工作负责人、渔政执法和水产技术推广人员、财务人员、纪检人员,对年度实施计划进行审查论证。

(二)苗种供应单位确定。对投标意向单位进行条件审核及实地抽查,符合《浙江省财政资金增殖放流项目供苗单位基本要求》的,确定为合格投标单位。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公开、公平、公正选择增殖放流供苗单位。

(三)放流苗种质量监管。供苗单位应及时向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申请药残检验,并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疫病检测。水产苗种《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应在增殖放流现场验收前提交现场监督人员,经审查合格后,开展增殖放流项目验收。

(四)放流苗种验收投放。在放流7日前,将放流时间、放流地点、放流品种、放流规格、放流数量、举报电话等 (略) 站向社会公示公告。组织3名专业人员进行项目验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采购合同约定条款开展验收工作,并填写《浙江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监督表》。对苗种验收和放流过程中的取样、测量、计数、投放等重要环节拍摄影像资料存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增殖放流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各有关科室(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调做好增殖放流工作。 (略) 上录入数据,并上报相关信息与工作总结等。

(二)强化基础支撑。强化放流物种人工繁育技术和规范化生产技术应用,组织开展本地土著种类繁育和放流工作,丰富放流种类、扩大苗种来源;加强对中标增殖放流供苗单位的检查,从生产到放流实施全程化监管,保证苗种供应数量和质量。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浙江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程》开展增殖放流工作,严格增殖放流供苗单位准入,科学选择放流物种,强化放流苗种质量与投放监管。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借助新闻媒体等力量,切实加大增殖放流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水生生物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增殖放流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2年度优化湖内鱼类种群项目——千岛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实施计划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9日

附件:

2022年度优化湖内鱼类种群项目——千岛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实施计划

序号

放流物种

年度计划数量

放流规格

总投资

县本级财政(万元)

上级补助(万元)

社会自筹

备注

(万单位)

(万元)

中央资金

市级资金

(万元)

1

黄尾密鲴

1830

体长≥8cm

383

173

110

60


指导性计划

体长≥12cm

40





2

细鳞斜颌鲴

1075

体长≥8cm

215

125

50

40


指导性计划

3

鲢鱼

550

体长≥22cm

336


40

50

246

指导性计划

4

鳙鱼

400

体长≥22cm

400


0


400

指导性计划

5

光唇鱼

20

体长≥5cm

14


14



指导性计划

6

青鱼

105

体长≥12cm

68

20

28

20


指导性计划

7

中华鳖

1.125

≥100克/只

18


18



指导性计划

8

三角鲂

203

体长≥8cm

71

25

28

18


指导性计划

9

大眼鳜

15

体长≥8cm

48


48



指令性计划

10

唇?

20

体长≥8cm

7



7


指令性计划

11

赤眼鳟

60

体长≥8cm

12

12




指令性计划

12

大鲵

0.05

2龄

5



5


生物多样性

13

外来物种防控

5

5






合计

4279.*单位(其中土著鱼类3329.*单位)


*元

*元

*元

*元

*元









为科学有序开展千岛湖土著鱼类资源保护工作,促进我县渔业资源增殖和水域生态环境改善,助推千岛湖大水面生态渔业、“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等工作。根据《 (略) 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淳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淳安县2022年四个污染防治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杭环淳〔2022〕4号)文件精神, 我局拟投入资金*元在千岛湖开展优化湖内鱼类种群项目建设,通过增殖放流、开展外来水生物种摸底调查及防控技术研究,有力保护千岛湖渔业资源和有效优化鱼类种群结构。现将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 , 请向淳安县农业农村局渔业产业中队反映 , 联系电话0571-*。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9日-24日共5天 , 过期不予受理 。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9日

2022年度淳安县四个污染防治项目——优化湖内鱼类种群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科学有序开展我县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努力促进千岛湖土著鱼类资源增殖和水域生态环境改善,助推“保水渔业”、“五水共治”、“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蓝色粮仓”等工作,根据《关于下达淳安县农业、林业、工业和生活四个污染防治项目(2021-2025年)计划的通知》(淳政办函[2021]12号)、《关于下达淳安县2022年四个污染防治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杭环淳[20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水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扣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建设美丽千岛湖、推进“五水共治”、“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蓝色粮仓”等战略部署,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为重点,科学开展千岛湖土著鱼类增殖放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我县千岛湖水资源保护和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按照科学、生态、合理、持续的原则,向千岛湖增殖放流鲴类、鮊类、三角鲂、鳜鱼、青鱼、中华鳖、光唇鱼等优质土著鱼种*尾,完成*尾年度增殖放流任务;开展千岛湖外来物种摸底及其防控技术研究。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县本级财政支持*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元,自筹*元。县本级财政支持*元,其中*元用于增殖放流鱼种采购,*元用于外来物防控(另行制订方案)。

三、组织实施

(一)年度实施计划制定。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拟定放流品种、放流数量、放流规格、放流时间和放流地点,提出增殖放流技术要求。组织渔业专家(不少于3人)、增殖放流工作负责人、渔政执法和水产技术推广人员、财务人员、纪检人员,对年度实施计划进行审查论证。

(二)苗种供应单位确定。对投标意向单位进行条件审核及实地抽查,符合《浙江省财政资金增殖放流项目供苗单位基本要求》的,确定为合格投标单位。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公开、公平、公正选择增殖放流供苗单位。

(三)放流苗种质量监管。供苗单位应及时向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申请药残检验,并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疫病检测。水产苗种《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应在增殖放流现场验收前提交现场监督人员,经审查合格后,开展增殖放流项目验收。

(四)放流苗种验收投放。在放流7日前,将放流时间、放流地点、放流品种、放流规格、放流数量、举报电话等 (略) 站向社会公示公告。组织3名专业人员进行项目验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采购合同约定条款开展验收工作,并填写《浙江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监督表》。对苗种验收和放流过程中的取样、测量、计数、投放等重要环节拍摄影像资料存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增殖放流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各有关科室(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调做好增殖放流工作。 (略) 上录入数据,并上报相关信息与工作总结等。

(二)强化基础支撑。强化放流物种人工繁育技术和规范化生产技术应用,组织开展本地土著种类繁育和放流工作,丰富放流种类、扩大苗种来源;加强对中标增殖放流供苗单位的检查,从生产到放流实施全程化监管,保证苗种供应数量和质量。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浙江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程》开展增殖放流工作,严格增殖放流供苗单位准入,科学选择放流物种,强化放流苗种质量与投放监管。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借助新闻媒体等力量,切实加大增殖放流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水生生物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增殖放流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2年度优化湖内鱼类种群项目——千岛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实施计划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9日

附件:

2022年度优化湖内鱼类种群项目——千岛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实施计划

序号

放流物种

年度计划数量

放流规格

总投资

县本级财政(万元)

上级补助(万元)

社会自筹

备注

(万单位)

(万元)

中央资金

市级资金

(万元)

1

黄尾密鲴

1830

体长≥8cm

383

173

110

60


指导性计划

体长≥12cm

40





2

细鳞斜颌鲴

1075

体长≥8cm

215

125

50

40


指导性计划

3

鲢鱼

550

体长≥22cm

336


40

50

246

指导性计划

4

鳙鱼

400

体长≥22cm

400


0


400

指导性计划

5

光唇鱼

20

体长≥5cm

14


14



指导性计划

6

青鱼

105

体长≥12cm

68

20

28

20


指导性计划

7

中华鳖

1.125

≥100克/只

18


18



指导性计划

8

三角鲂

203

体长≥8cm

71

25

28

18


指导性计划

9

大眼鳜

15

体长≥8cm

48


48



指令性计划

10

唇?

20

体长≥8cm

7



7


指令性计划

11

赤眼鳟

60

体长≥8cm

12

12




指令性计划

12

大鲵

0.05

2龄

5



5


生物多样性

13

外来物种防控

5

5






合计

4279.*单位(其中土著鱼类3329.*单位)


*元

*元

*元

*元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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