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吉林市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农产品食品外销仓储物流及销售服务平台项目做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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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吉林市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农产品食品外销仓储物流及销售服务平台项目做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昌邑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26日我局拟对 (略) (略) 农产品食品外销仓 (略)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6日-2022年9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略) 民服务中心( (略) 昌邑区中兴街105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农产品食品外销仓 (略) 项目

(略) 昌邑区桦皮厂镇

(略) (略)

吉林 (略)

本项目的工程内容是:

本项 (略) 昌邑区桦皮厂镇,总用地面积*m2,(E126度13分1.796秒,N43度58分12.451秒),为工业用地。主要建设罩棚、冷藏库、烘干中心、中转库、大米加工车间、 (略) 、智能物流综合服务信息中心、门卫室等。 (略) 。项目建成后,年储藏水稻 1.8 万t,生产精白米 5 万t,年生产胚芽米 6000 t,年生产 GABA 米 3000 t,年生产免淘洗米 2.1 万t,鲜食玉米加工 1000 万棒。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气

本项目大米烘干采用的循环式水稻烘干机,热源为电,不使用热风炉,无热风炉烟气产生,有烘干废气产生;玉米蒸箱热源为燃油蒸汽锅炉,会产生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大米加工过程会产生工艺粉尘,食堂运营过程中会产生食堂油烟。

大米加工烘干粉尘经电干燥器内风机通过风力导入重力沉降室内,经布袋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大米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企业设置7个高压脉冲除尘器有组织收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但由于排气筒高度低于200m范围最高建筑5m,故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本项目锅炉采取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经不低于8m高烟囱排放,锅炉烟囱高度要求高于烟囱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3m。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于屋顶的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标准要求。

②废水

本次工程新建一座防渗化粪池,用于暂存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食堂废水采取隔油池预处理)及生产废水,定期清抽运至桦皮厂镇污水处理厂,经过桦皮厂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③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设备噪声。本项目采取选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由噪声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 dB(A)、夜间50dB(A)),故本项目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④固体废物

营运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食堂废油脂、大米初清工序杂质、稻壳和米糠、碎米和异色米、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重力沉降室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玉米皮和须。

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大米初清工序杂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重力沉降室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稻壳和米糠、玉米皮和须外售做饲料;碎米和异色米作为副产品外售;废包装袋外售废品回收站。经上述处理后,本项目固废可以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⑤环境风险

企业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案,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⑥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农副食品加工项目,主要从事大米原粮仓储、大米加工和鲜食玉米加工,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26、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⑦选址合理性

本项 (略) 昌邑区桦皮厂镇,占地为企业自有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次工程不新增占地,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无反对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昌邑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26日我局拟对 (略) (略) 农产品食品外销仓 (略)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6日-2022年9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略) 民服务中心( (略) 昌邑区中兴街105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农产品食品外销仓 (略) 项目

(略) 昌邑区桦皮厂镇

(略) (略)

吉林 (略)

本项目的工程内容是:

本项 (略) 昌邑区桦皮厂镇,总用地面积*m2,(E126度13分1.796秒,N43度58分12.451秒),为工业用地。主要建设罩棚、冷藏库、烘干中心、中转库、大米加工车间、 (略) 、智能物流综合服务信息中心、门卫室等。 (略) 。项目建成后,年储藏水稻 1.8 万t,生产精白米 5 万t,年生产胚芽米 6000 t,年生产 GABA 米 3000 t,年生产免淘洗米 2.1 万t,鲜食玉米加工 1000 万棒。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气

本项目大米烘干采用的循环式水稻烘干机,热源为电,不使用热风炉,无热风炉烟气产生,有烘干废气产生;玉米蒸箱热源为燃油蒸汽锅炉,会产生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大米加工过程会产生工艺粉尘,食堂运营过程中会产生食堂油烟。

大米加工烘干粉尘经电干燥器内风机通过风力导入重力沉降室内,经布袋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大米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企业设置7个高压脉冲除尘器有组织收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但由于排气筒高度低于200m范围最高建筑5m,故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本项目锅炉采取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经不低于8m高烟囱排放,锅炉烟囱高度要求高于烟囱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3m。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于屋顶的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标准要求。

②废水

本次工程新建一座防渗化粪池,用于暂存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食堂废水采取隔油池预处理)及生产废水,定期清抽运至桦皮厂镇污水处理厂,经过桦皮厂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③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设备噪声。本项目采取选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由噪声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 dB(A)、夜间50dB(A)),故本项目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④固体废物

营运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食堂废油脂、大米初清工序杂质、稻壳和米糠、碎米和异色米、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重力沉降室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玉米皮和须。

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大米初清工序杂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重力沉降室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稻壳和米糠、玉米皮和须外售做饲料;碎米和异色米作为副产品外售;废包装袋外售废品回收站。经上述处理后,本项目固废可以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⑤环境风险

企业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案,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⑥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农副食品加工项目,主要从事大米原粮仓储、大米加工和鲜食玉米加工,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26、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⑦选址合理性

本项 (略) 昌邑区桦皮厂镇,占地为企业自有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次工程不新增占地,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无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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