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埋场
填埋场
乌海银盛资 (略) 飞灰固化物填埋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建设单位乌海银盛资 (略) 对“乌海银盛资 (略) 飞灰固化物填埋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乌海银盛资 (略) 飞灰固化物填埋工程项目。
建设位置:本项目位于乌海银盛资 (略) 现有填埋场。一次公示.docx
建设内容: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固化后飞灰填埋场1座,工程规模为100t/d,并配套建设防渗漏及导流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
本项目接纳的生活垃圾飞灰含水率低于30%,二噁英类含量为0.0035?/kg,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第6.3条,本项目生活垃圾飞灰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均采取先进、可靠的污染治理措施后达标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公众 (略) 络连接
链接:http://**-detail?id=*
三、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略) 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反馈与本项目有关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告为该项目环评工作的第一次公示,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公开环评报告书初稿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以上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乌海银盛资 (略) 。
联系地址:内蒙古 (略) 海南区。
联系人:赵一霖联系电话:*
五、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内蒙古 (略) 。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高新区滨河新区泰茂天地8楼818。
联系人:张燕联系电话:*
六、公示时间
公众意见征询起始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8日。
特此公告!
乌海银盛资 (略)
2022年8月26日
乌海银盛资 (略) 飞灰固化物填埋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建设单位乌海银盛资 (略) 对“乌海银盛资 (略) 飞灰固化物填埋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乌海银盛资 (略) 飞灰固化物填埋工程项目。
建设位置:本项目位于乌海银盛资 (略) 现有填埋场。一次公示.docx
建设内容: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固化后飞灰填埋场1座,工程规模为100t/d,并配套建设防渗漏及导流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
本项目接纳的生活垃圾飞灰含水率低于30%,二噁英类含量为0.0035?/kg,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第6.3条,本项目生活垃圾飞灰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均采取先进、可靠的污染治理措施后达标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公众 (略) 络连接
链接:http://**-detail?id=*
三、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略) 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反馈与本项目有关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告为该项目环评工作的第一次公示,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公开环评报告书初稿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以上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乌海银盛资 (略) 。
联系地址:内蒙古 (略) 海南区。
联系人:赵一霖联系电话:*
五、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内蒙古 (略) 。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高新区滨河新区泰茂天地8楼818。
联系人:张燕联系电话:*
六、公示时间
公众意见征询起始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8日。
特此公告!
乌海银盛资 (略)
2022年8月26日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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