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州工业园区LNG气化站扩建项目环评批复意见的批前公示
关于徐州工业园区LNG气化站扩建项目环评批复意见的批前公示
(略) 贾汪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26日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州工业园区LNG气化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2年8月26日-2022年9月1日。
联 系 人: 刘永 曹雪艳
联系电话: 0516-*
邮 箱:*@*26.com
通信地址:贾汪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徐州工业园区LNG气化站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徐州工业园区超越大道北侧、 (略) 西侧 |
建设单位 | 徐州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受理日期 | 2022年8月26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为保障贾汪区用户稳定用气,徐州 (略) (略) 拟在现有站址预留用地内增加储气设施,对现有LNG气化站进行扩建,不新增用地。本工程为LNG气化站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增加2台150m3 LNG储罐、1台储罐增压器、1台卸车增压撬、6台4000Nm3/h空温式气化器。原放散管向西北移位并新建一栋调度室、一座材料仓库及两座600m3消防水池及配套辅助公用工程。扩建后总供气规模为 2×104Nm3/h。本项目不含天然气输送管道建设。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项目仅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进入徐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卸车天然气和闪蒸天然气、系统超压排放的天然气、检修时排放的少量天然气、检修时排放的少量臭气、管阀逸散的天然气等。 卸车过程中会产生卸车天然气,储罐内部由于蒸发作用的存在会产生少量的闪蒸天然气,卸车天然气和闪蒸天然气产生后通过管道接入闪蒸气(BOG)温控加热回收系统,回收后经计量、调压、加臭后接入出站管道中,不外排;系统超压排放的天然经过安全放散气体(EAG)系统加热后,使比空气重的天然气比重变小,密度低于空气,由离地面高12m的放散管以无组织形式排;本项目根据天然气流量变动自动加臭,加臭剂选用四氢噻吩,正常工况下,加臭系统为全线封闭,不会有臭气排放。在非正常工况下,如加臭装置检修时会有臭气排放。臭气排放量很小,呈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管阀逸散的天然气产生量较少,以非*烷总烃计,呈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废气为天然气储气罐及管线维修时散发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的限值规定;厂区内无组织VOCs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的限值规定;运营期产生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本项目依托现有项目备用锅炉,根据现有项目环评及批复,锅炉燃烧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的燃气锅炉标准,此外,根据《贾汪区工业炉窑、生物质锅炉及燃气锅炉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贾污防指办[2018]5号)文件要求“新建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得高于50 mg/m3”。 3、噪声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低温潜液泵、LNG槽车噪声。项目场站边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噪声源在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可使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现有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和废润滑油,其中生活垃圾属一般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备用柴油发电机每年更换一次润滑油,更换的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更换前即联系好处置单位直接转移,站内未建设危废暂存间。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全部安全处置。 通过以上分析,本项目各种污染物采取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环评阶段不进行公众参与。 |
承诺文件 | 无 |
附件:徐州工业园区LNG气化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贾汪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26日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州工业园区LNG气化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2年8月26日-2022年9月1日。
联 系 人: 刘永 曹雪艳
联系电话: 0516-*
邮 箱:*@*26.com
通信地址:贾汪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徐州工业园区LNG气化站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徐州工业园区超越大道北侧、 (略) 西侧 |
建设单位 | 徐州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受理日期 | 2022年8月26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为保障贾汪区用户稳定用气,徐州 (略) (略) 拟在现有站址预留用地内增加储气设施,对现有LNG气化站进行扩建,不新增用地。本工程为LNG气化站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增加2台150m3 LNG储罐、1台储罐增压器、1台卸车增压撬、6台4000Nm3/h空温式气化器。原放散管向西北移位并新建一栋调度室、一座材料仓库及两座600m3消防水池及配套辅助公用工程。扩建后总供气规模为 2×104Nm3/h。本项目不含天然气输送管道建设。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项目仅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进入徐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卸车天然气和闪蒸天然气、系统超压排放的天然气、检修时排放的少量天然气、检修时排放的少量臭气、管阀逸散的天然气等。 卸车过程中会产生卸车天然气,储罐内部由于蒸发作用的存在会产生少量的闪蒸天然气,卸车天然气和闪蒸天然气产生后通过管道接入闪蒸气(BOG)温控加热回收系统,回收后经计量、调压、加臭后接入出站管道中,不外排;系统超压排放的天然经过安全放散气体(EAG)系统加热后,使比空气重的天然气比重变小,密度低于空气,由离地面高12m的放散管以无组织形式排;本项目根据天然气流量变动自动加臭,加臭剂选用四氢噻吩,正常工况下,加臭系统为全线封闭,不会有臭气排放。在非正常工况下,如加臭装置检修时会有臭气排放。臭气排放量很小,呈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管阀逸散的天然气产生量较少,以非*烷总烃计,呈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废气为天然气储气罐及管线维修时散发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的限值规定;厂区内无组织VOCs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的限值规定;运营期产生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本项目依托现有项目备用锅炉,根据现有项目环评及批复,锅炉燃烧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的燃气锅炉标准,此外,根据《贾汪区工业炉窑、生物质锅炉及燃气锅炉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贾污防指办[2018]5号)文件要求“新建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得高于50 mg/m3”。 3、噪声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低温潜液泵、LNG槽车噪声。项目场站边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噪声源在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可使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现有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和废润滑油,其中生活垃圾属一般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备用柴油发电机每年更换一次润滑油,更换的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更换前即联系好处置单位直接转移,站内未建设危废暂存间。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全部安全处置。 通过以上分析,本项目各种污染物采取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环评阶段不进行公众参与。 |
承诺文件 | 无 |
附件:徐州工业园区LNG气化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