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深泓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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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深泓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关于江 (略) 年产3.*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6日-2022年9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7号

项目名称

江 (略) 年产3.*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奉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建设单位

江 (略)

环评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江 (略) 年产3.*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位于 (略) 奉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5°24′14.036″ ,北纬28°41′21.973″。项目北面为江 (略) ,南面为 (略) 、砂轮厂等企业,西面为 (略) ,东面为江 (略) 、 (略) 等企业。项目占地面积为*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产品方案:年产3.*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共计*元,工程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4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二)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及初期雨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南潦河。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筛分、磨粉、包装等产生的工艺粉尘经过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速率及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包覆烟气经喷淋塔+电捕焦油器+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30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非*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碳化烟气经喷淋塔+电捕焦油器+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30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非*烷总烃、氮氧化物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氧化硫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型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为生产车间未收集到的废气,通过加强生产设备和集气管道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等措施,可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厂界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废在送出厂区处理前应分类收集、合理存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修改单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源头控制、分级分区防渗,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分别按相关要求做好防渗。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维护和巡查,对易 (略) 及附属设施等采取防腐蚀措施,严格控制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

6.环境风险防治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园区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建设单位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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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关于江 (略) 年产3.*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6日-2022年9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7号

项目名称

江 (略) 年产3.*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奉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建设单位

江 (略)

环评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江 (略) 年产3.*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位于 (略) 奉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5°24′14.036″ ,北纬28°41′21.973″。项目北面为江 (略) ,南面为 (略) 、砂轮厂等企业,西面为 (略) ,东面为江 (略) 、 (略) 等企业。项目占地面积为*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产品方案:年产3.*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共计*元,工程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4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二)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及初期雨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南潦河。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筛分、磨粉、包装等产生的工艺粉尘经过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速率及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包覆烟气经喷淋塔+电捕焦油器+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30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非*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碳化烟气经喷淋塔+电捕焦油器+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30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非*烷总烃、氮氧化物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氧化硫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型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为生产车间未收集到的废气,通过加强生产设备和集气管道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等措施,可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厂界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废在送出厂区处理前应分类收集、合理存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修改单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源头控制、分级分区防渗,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分别按相关要求做好防渗。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维护和巡查,对易 (略) 及附属设施等采取防腐蚀措施,严格控制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

6.环境风险防治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园区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建设单位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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