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公示
索 引 号:GCX0013/2022-*
发文机关: 广昌县人社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8-26
公 示
根据赣人社发〔2021〕13号、赣财金〔2020〕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开展的创业担保贷款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8月向我单位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且经过贷前调查或贷后管理调查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小微企业情况名单公示如下:
一、广昌 (略) 贷前调查报告
1.基本情况
广昌 (略) 成立于2016年9月13日,注册资本*元人民币,占地面积65亩,法定代表人王思萍,经营范围为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医用包装材料制造。
2.贷前调查情况
该公司所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贷款要求,经2022年7月 (略) 合法经营、就业岗位稳定,符合文件规定的贷款贴息条件。经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贷审会2022年8月24日研究决定给予广昌 (略) 符合贷款贴息资格,贴息比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贴息。
二、广昌县绿丰 (略) 贷前调查报告
1.基本情况
广昌县绿丰 (略) 成立于2019年4月10日,注册资本*元人民币,占地面积6.2亩,法定代表人陈卫国,经营范围为食品销售、粮食收购、谷物销售;谷物种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新鲜水果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休闲观光活动。
2.贷前调查情况
该公司所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贷款要求,经2022年7月 (略) 合法经营、就业岗位稳定,符合文件规定的贷款贴息条件。经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贷审会2022年8月24日研究决定给予广昌县绿丰 (略) 符合贷款贴息资格,贴息比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贴息。
三、广 (略) 贷前调查报告
1.基本情况
广 (略) 成立于2012年10月15日,注册资本*元人民币,占地面积13亩,法定代表人许声妹,经营范围为塑胶玩具、塑胶工艺品、塑胶文化用品、塑胶原材料、针织品、五金交电、电线、电缆、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
2.贷前调查情况
该公司所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贷款要求,经2022年8月 (略) 合法经营、就业岗位稳定,符合文件规定的贷款贴息条件。经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贷审会2022年8月24日研究决定给予广 (略) 符合贷款贴息资格,贴息比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贴息。
四、广 (略) 贷前调查报告
1.基本情况
广 (略) 成立于2014年4月2日,注册资本*元人民币,占地面积10亩,法定代表人李斌,经营范围为服装、服饰生产、销 (略) 销售;电影制作。
2.贷前调查情况
该公司所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贷款要求,经2022年8月 (略) 合法经营、就业岗位稳定,符合文件规定的贷款贴息条件。经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贷审会2022年8月24日研究决定给予广 (略) 符合贷款贴息资格,贴息比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贴息。
以上信息公示期为期七天,即2022年8月26日—2022年9月1日,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讯形式在2022年9月2日之前向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
接待时间:每天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794-*
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8月26日
索 引 号:GCX0013/2022-*
发文机关: 广昌县人社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8-26
公 示
根据赣人社发〔2021〕13号、赣财金〔2020〕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开展的创业担保贷款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8月向我单位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且经过贷前调查或贷后管理调查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小微企业情况名单公示如下:
一、广昌 (略) 贷前调查报告
1.基本情况
广昌 (略) 成立于2016年9月13日,注册资本*元人民币,占地面积65亩,法定代表人王思萍,经营范围为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医用包装材料制造。
2.贷前调查情况
该公司所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贷款要求,经2022年7月 (略) 合法经营、就业岗位稳定,符合文件规定的贷款贴息条件。经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贷审会2022年8月24日研究决定给予广昌 (略) 符合贷款贴息资格,贴息比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贴息。
二、广昌县绿丰 (略) 贷前调查报告
1.基本情况
广昌县绿丰 (略) 成立于2019年4月10日,注册资本*元人民币,占地面积6.2亩,法定代表人陈卫国,经营范围为食品销售、粮食收购、谷物销售;谷物种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新鲜水果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休闲观光活动。
2.贷前调查情况
该公司所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贷款要求,经2022年7月 (略) 合法经营、就业岗位稳定,符合文件规定的贷款贴息条件。经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贷审会2022年8月24日研究决定给予广昌县绿丰 (略) 符合贷款贴息资格,贴息比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贴息。
三、广 (略) 贷前调查报告
1.基本情况
广 (略) 成立于2012年10月15日,注册资本*元人民币,占地面积13亩,法定代表人许声妹,经营范围为塑胶玩具、塑胶工艺品、塑胶文化用品、塑胶原材料、针织品、五金交电、电线、电缆、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
2.贷前调查情况
该公司所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贷款要求,经2022年8月 (略) 合法经营、就业岗位稳定,符合文件规定的贷款贴息条件。经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贷审会2022年8月24日研究决定给予广 (略) 符合贷款贴息资格,贴息比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贴息。
四、广 (略) 贷前调查报告
1.基本情况
广 (略) 成立于2014年4月2日,注册资本*元人民币,占地面积10亩,法定代表人李斌,经营范围为服装、服饰生产、销 (略) 销售;电影制作。
2.贷前调查情况
该公司所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贷款要求,经2022年8月 (略) 合法经营、就业岗位稳定,符合文件规定的贷款贴息条件。经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贷审会2022年8月24日研究决定给予广 (略) 符合贷款贴息资格,贴息比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贴息。
以上信息公示期为期七天,即2022年8月26日—2022年9月1日,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讯形式在2022年9月2日之前向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
接待时间:每天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794-*
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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