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衢州中心医院(四省边际中心医院)建设项目自行验收公示
衢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衢州中心医院(四省边际中心医院)建设项目自行验收公示
衢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衢州中心医院(四省边际中心医院)建设项目自行验收公示
2022年5月23日, (略) (四省 (略) )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略) (四省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 (略) (略) (建设单位)、 (略) (四省 (略) )(运营单位)、浙江 (略) (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及3名特邀专家。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5月23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 (略) ) (略) 智慧新城闽江大道100号。该院是一所三级* (略) ,始建于1948年,前身为浙江 (略) ,2005年增冠 (略) 院名,2008年成为浙江中医药 (略) ,2014年成为浙江 (略) ,解放军301、 (略) (略) 。 (略) (略) 是本地区及闽、赣、皖边际区域临床医疗、急诊急救、临床教学、临床科研和保健康复的中心。为了缓解人民看病难, (略) 整体医疗服务能力, (略) (略) 启动 (略) (四省 (略) )项目,实现 (略) 的整体搬迁。
项目总用地面积*m2(约合208.75亩),总建筑面积*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m2,地下总建筑面积*m2,建成后形成总床位2000张、三级* (略) ,规划年门急诊约182.*人次。
2. 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2017年9月20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出具了项目受理函“衢发改审[2017]110号”,项目代码为:2017-*-83-01-*-000;企业于2018年4月委托浙 (略)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四省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5月3日, (略) 生态环境局出具了《 (略) (略) (略) (四省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衢环建[2018]17号)。
2020年7月31日,医院已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搬至本项目地址后重新申领了排污许可,许可证编号为:*62F002V。
该项目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21年10月建成试运行。
3. 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3%。
4.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 (略) (四省 (略) )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总用地面积*m2 (约合 208.75 亩),总建筑面积*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m2,地下总建筑面积*m2, 建成后形成总床位2000张、规划年门急诊约182.*人次,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与环评相比,主要存在以下变化:
1.环评中设有2台燃气蒸汽锅炉、3台燃气热水锅炉和2台燃气内燃发电机。项目实际2台燃气蒸汽锅炉未建,建设1台1050千瓦的燃气锅炉,2台5600千瓦的燃气锅炉以及蒸汽发生器替代,其中1050千瓦锅炉设置了一个排气筒,两台5600千瓦的锅炉设置了一个排气筒,蒸汽发生器的燃烧废气也设置了一个排气筒。排气筒高度均为60m。实际建设了三台燃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位于门诊楼的燃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24#)排放,位于外科楼的两台燃柴油发电机的燃烧废气分别经两根15米高排气筒(25#、26#)排放。
2.环评中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经生物滴滤工艺除臭并经紫外线消毒后通过管道引至 15m 高排气筒排放。实际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经“碱喷淋+低温等离子”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 40m 高排气筒排放。
3.环评中病理科化验室废气经中效过滤器处理后排放。实际病理科化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会有废活性炭产生。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一般废水和特殊废水。
其中一般废水主要包括门诊、医技科室、病房等产生的常规医疗废水,病房、食堂、洗衣房、行政管理区以及辅助用房等产生的生活废水。医院配套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2400吨/天。一般废水中的感染楼废水经消毒预处理、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一般医疗废水一起经二级生化、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 (略) (略) ,最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放。
医院污水处理站出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监测的指标有pH、CODCr、氨氮、总余氯、流量,其中在线监控系统中的pH、流量、总余氯已经与当地环保主管部 (略) 。
特殊废水包括酸性废水、含汞废水、含铬废水、含氰化物、*醛和二*苯等废水等。特殊废水作为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浙江 (略) 进行处置。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燃柴油发电机、燃气热水锅炉和燃气蒸汽锅炉产生的燃料废气、汽车尾气、食堂的油烟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以及少量的实验废气、化验室废气等。
项目设有3台燃柴油发电机做为应急发电机使用(一台400千瓦,两台1600千瓦)、3台燃气热水锅炉(一台1050千瓦,两台5600千瓦)。其中1050千瓦天然气锅炉的燃烧废气收集后经一根60米高排气筒(1#)排放,两台5600千瓦天然气锅炉的燃烧废气收集后经一根60米高排气筒(2#)排放,三台蒸汽发生器的燃烧废气经一根60米高排气筒(3#)排放。
项目设有两个食堂,分别为营养食堂和行政办公综合楼食堂。其中营养食堂的油烟经收集后经单独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4#);行政办公综合楼食堂设有两套油烟净化器,产生的油烟引至屋顶后经各自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各自的排放口排放(5#、6#)。
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喷淋+低温等离子”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51m高排气筒(7#)排放。
三楼检验科PCR化验室、微生物化验室、结核化验室、传染病免疫化验室、细菌室、病理科化验室均位于门诊楼,产生的化验室废气经各自的中效过滤器处理设施处理后由各自的排气筒(8#-21#)排放,排气 (略) 上,排气筒高度均为24米。
医院的肿瘤楼一层PCR实验室设置了2套废气处理设施,每套处理设施设置了单独的排放口。实验废气经各自的中效过滤器处理设施处理后由各自排气筒(22#-23#)排放,排气筒位于科研办公综合楼屋顶,排气筒高度为51米。
位于门诊楼的燃柴油发电机的燃烧废气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24#)排放,位于外科楼的两台燃柴油发电机的燃烧废气分别经两根25米高排气筒(25#、26#)排放。
项目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和机械送风系统,换气次数按不小于6次/h,地下停车库汽车尾气通过设置在地面绿化带中的排风井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来自泵房、风机等各类机械设备所产生的机械噪声。
公司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安装消声器减振垫、厂区绿化及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
4.固废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特殊医疗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动物尸体、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等。
其中医疗废物包括了病人产生的医疗垃圾、废过滤棉、化学试剂、过期药品、一次性医疗器具、手术产生的病理废弃物等。上述医疗废物与特殊医疗废液、动物尸体、污水处理站污泥一起委托浙江 (略) 进行处置;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定期更换,目前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医院建有医疗废物暂存间一间(约100m2),暂存间内进行了地面硬化和防渗防漏处理,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并设置了标识及警示标志等。
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医院建有事故应急池一座(约949m3),同时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经专家评审通过,目前 (略) 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进行备案中。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结果: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院区污水处理站总排口中的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挥发酚、总氰化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五日生化需氧量、粪大肠菌群等浓度指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的预处理标准;氨氮指标符合《 (略) 下水道水质标准》(*)中的标准要求。
2.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的氨和硫化氢排放速率、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三楼检验科PCR4#废气出口、病理科实验室1#废气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出口、病理科实验室2#废气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出口、三楼检验科PCR1#废气出口、三楼检验科PCR2#废气出口、三楼检验科PCR3#废气出口、三楼检验科PCR5#废气出口、微生物化验室废气出口、结核化验室废气出口、传染病免疫化验室废气出口、细菌室1#废气出口、细菌室2#废气出口、细菌室3#废气出口、细菌室4#废气出口、一层PCR实验室1#废气出口、一层PCR实验室2#废气出口的非*烷总烃浓度最大日均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三楼检验科PCR4#废气出口、三楼检验科PCR1#废气出口、三楼检验科PCR2#废气出口、三楼检验科PCR3#废气出口、三楼检验科PCR5#废气出口、微生物化验室废气出口、结核化验室废气出口、传染病免疫化验室废气出口、细菌室1#废气出口、细菌室2#废气出口、细菌室3#废气出口、细菌室4#废气出口的非*烷总烃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要求;病理科实验室1#废气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出口、病理科实验室2#废气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出口、一层PCR实验室1#废气出口、一层PCR实验室2#废气出口的非*烷总烃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要求。
行政办公综合楼1#废气静电油烟净化器出口、行政办公综合楼2#废气静电油烟净化器出口、营养食堂废气静电油烟净化器出口的油烟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大型标准的要求。
1050千瓦锅炉废气FGR处理设施出口、5600千瓦锅炉废气FGR处理设施出口、蒸气发生器废气FGR处理设施出口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天然气炉标准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无组织氮氧化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一氧化碳无组织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要求。
非*烷总烃的一小时平均浓度值、任意一次浓度值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项目污水处理站四周氨、硫化氢、氯气、臭气浓度、*烷无组织浓度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项目周边敏感点(鹿鸣村8号、聚龙嘉苑10-2合欢房产、钱家山村)的总悬浮物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日均值监测结果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的要求;非*烷总烃小时值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限值要求;氨和硫化氢小时值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的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各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
敏感点(10#敏感点鹿鸣山村8号、12#敏感点聚龙嘉苑10-2、13#敏感点钱家山村208号)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CODCr、NH3-N、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报告及批文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加强了各类设备的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确保了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结果,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措施。
六、验收结论
(略) (略) (略) (四省 (略) )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经监测的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项目总量控制要求。待上述问题完善并监测结果达标后,项目可基本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公示期:2022年5月23日-2022年6月23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 (略) 网站
(略) (略)
2022年5月23日
衢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衢州中心医院(四省边际中心医院)建设项目自行验收公示
2022年5月23日, (略) (四省 (略) )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略) (四省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 (略) (略) (建设单位)、 (略) (四省 (略) )(运营单位)、浙江 (略) (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及3名特邀专家。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5月23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 (略) ) (略) 智慧新城闽江大道100号。该院是一所三级* (略) ,始建于1948年,前身为浙江 (略) ,2005年增冠 (略) 院名,2008年成为浙江中医药 (略) ,2014年成为浙江 (略) ,解放军301、 (略) (略) 。 (略) (略) 是本地区及闽、赣、皖边际区域临床医疗、急诊急救、临床教学、临床科研和保健康复的中心。为了缓解人民看病难, (略) 整体医疗服务能力, (略) (略) 启动 (略) (四省 (略) )项目,实现 (略) 的整体搬迁。
项目总用地面积*m2(约合208.75亩),总建筑面积*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m2,地下总建筑面积*m2,建成后形成总床位2000张、三级* (略) ,规划年门急诊约182.*人次。
2. 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2017年9月20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出具了项目受理函“衢发改审[2017]110号”,项目代码为:2017-*-83-01-*-000;企业于2018年4月委托浙 (略)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四省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5月3日, (略) 生态环境局出具了《 (略) (略) (略) (四省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衢环建[2018]17号)。
2020年7月31日,医院已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搬至本项目地址后重新申领了排污许可,许可证编号为:*62F002V。
该项目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21年10月建成试运行。
3. 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3%。
4.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 (略) (四省 (略) )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总用地面积*m2 (约合 208.75 亩),总建筑面积*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m2,地下总建筑面积*m2, 建成后形成总床位2000张、规划年门急诊约182.*人次,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与环评相比,主要存在以下变化:
1.环评中设有2台燃气蒸汽锅炉、3台燃气热水锅炉和2台燃气内燃发电机。项目实际2台燃气蒸汽锅炉未建,建设1台1050千瓦的燃气锅炉,2台5600千瓦的燃气锅炉以及蒸汽发生器替代,其中1050千瓦锅炉设置了一个排气筒,两台5600千瓦的锅炉设置了一个排气筒,蒸汽发生器的燃烧废气也设置了一个排气筒。排气筒高度均为60m。实际建设了三台燃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位于门诊楼的燃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24#)排放,位于外科楼的两台燃柴油发电机的燃烧废气分别经两根15米高排气筒(25#、26#)排放。
2.环评中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经生物滴滤工艺除臭并经紫外线消毒后通过管道引至 15m 高排气筒排放。实际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经“碱喷淋+低温等离子”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 40m 高排气筒排放。
3.环评中病理科化验室废气经中效过滤器处理后排放。实际病理科化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会有废活性炭产生。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一般废水和特殊废水。
其中一般废水主要包括门诊、医技科室、病房等产生的常规医疗废水,病房、食堂、洗衣房、行政管理区以及辅助用房等产生的生活废水。医院配套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2400吨/天。一般废水中的感染楼废水经消毒预处理、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一般医疗废水一起经二级生化、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 (略) (略) ,最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放。
医院污水处理站出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监测的指标有pH、CODCr、氨氮、总余氯、流量,其中在线监控系统中的pH、流量、总余氯已经与当地环保主管部 (略) 。
特殊废水包括酸性废水、含汞废水、含铬废水、含氰化物、*醛和二*苯等废水等。特殊废水作为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浙江 (略) 进行处置。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燃柴油发电机、燃气热水锅炉和燃气蒸汽锅炉产生的燃料废气、汽车尾气、食堂的油烟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以及少量的实验废气、化验室废气等。
项目设有3台燃柴油发电机做为应急发电机使用(一台400千瓦,两台1600千瓦)、3台燃气热水锅炉(一台1050千瓦,两台5600千瓦)。其中1050千瓦天然气锅炉的燃烧废气收集后经一根60米高排气筒(1#)排放,两台5600千瓦天然气锅炉的燃烧废气收集后经一根60米高排气筒(2#)排放,三台蒸汽发生器的燃烧废气经一根60米高排气筒(3#)排放。
项目设有两个食堂,分别为营养食堂和行政办公综合楼食堂。其中营养食堂的油烟经收集后经单独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4#);行政办公综合楼食堂设有两套油烟净化器,产生的油烟引至屋顶后经各自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各自的排放口排放(5#、6#)。
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喷淋+低温等离子”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51m高排气筒(7#)排放。
三楼检验科PCR化验室、微生物化验室、结核化验室、传染病免疫化验室、细菌室、病理科化验室均位于门诊楼,产生的化验室废气经各自的中效过滤器处理设施处理后由各自的排气筒(8#-21#)排放,排气 (略) 上,排气筒高度均为24米。
医院的肿瘤楼一层PCR实验室设置了2套废气处理设施,每套处理设施设置了单独的排放口。实验废气经各自的中效过滤器处理设施处理后由各自排气筒(22#-23#)排放,排气筒位于科研办公综合楼屋顶,排气筒高度为51米。
位于门诊楼的燃柴油发电机的燃烧废气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24#)排放,位于外科楼的两台燃柴油发电机的燃烧废气分别经两根25米高排气筒(25#、26#)排放。
项目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和机械送风系统,换气次数按不小于6次/h,地下停车库汽车尾气通过设置在地面绿化带中的排风井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来自泵房、风机等各类机械设备所产生的机械噪声。
公司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安装消声器减振垫、厂区绿化及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
4.固废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特殊医疗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动物尸体、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等。
其中医疗废物包括了病人产生的医疗垃圾、废过滤棉、化学试剂、过期药品、一次性医疗器具、手术产生的病理废弃物等。上述医疗废物与特殊医疗废液、动物尸体、污水处理站污泥一起委托浙江 (略) 进行处置;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定期更换,目前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医院建有医疗废物暂存间一间(约100m2),暂存间内进行了地面硬化和防渗防漏处理,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并设置了标识及警示标志等。
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医院建有事故应急池一座(约949m3),同时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经专家评审通过,目前 (略) 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进行备案中。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结果: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院区污水处理站总排口中的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挥发酚、总氰化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五日生化需氧量、粪大肠菌群等浓度指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的预处理标准;氨氮指标符合《 (略) 下水道水质标准》(*)中的标准要求。
2.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的氨和硫化氢排放速率、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三楼检验科PCR4#废气出口、病理科实验室1#废气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出口、病理科实验室2#废气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出口、三楼检验科PCR1#废气出口、三楼检验科PCR2#废气出口、三楼检验科PCR3#废气出口、三楼检验科PCR5#废气出口、微生物化验室废气出口、结核化验室废气出口、传染病免疫化验室废气出口、细菌室1#废气出口、细菌室2#废气出口、细菌室3#废气出口、细菌室4#废气出口、一层PCR实验室1#废气出口、一层PCR实验室2#废气出口的非*烷总烃浓度最大日均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三楼检验科PCR4#废气出口、三楼检验科PCR1#废气出口、三楼检验科PCR2#废气出口、三楼检验科PCR3#废气出口、三楼检验科PCR5#废气出口、微生物化验室废气出口、结核化验室废气出口、传染病免疫化验室废气出口、细菌室1#废气出口、细菌室2#废气出口、细菌室3#废气出口、细菌室4#废气出口的非*烷总烃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要求;病理科实验室1#废气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出口、病理科实验室2#废气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出口、一层PCR实验室1#废气出口、一层PCR实验室2#废气出口的非*烷总烃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要求。
行政办公综合楼1#废气静电油烟净化器出口、行政办公综合楼2#废气静电油烟净化器出口、营养食堂废气静电油烟净化器出口的油烟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大型标准的要求。
1050千瓦锅炉废气FGR处理设施出口、5600千瓦锅炉废气FGR处理设施出口、蒸气发生器废气FGR处理设施出口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天然气炉标准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无组织氮氧化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一氧化碳无组织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要求。
非*烷总烃的一小时平均浓度值、任意一次浓度值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项目污水处理站四周氨、硫化氢、氯气、臭气浓度、*烷无组织浓度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项目周边敏感点(鹿鸣村8号、聚龙嘉苑10-2合欢房产、钱家山村)的总悬浮物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日均值监测结果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的要求;非*烷总烃小时值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限值要求;氨和硫化氢小时值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的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各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
敏感点(10#敏感点鹿鸣山村8号、12#敏感点聚龙嘉苑10-2、13#敏感点钱家山村208号)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CODCr、NH3-N、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报告及批文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加强了各类设备的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确保了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结果,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措施。
六、验收结论
(略) (略) (略) (四省 (略) )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经监测的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项目总量控制要求。待上述问题完善并监测结果达标后,项目可基本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公示期:2022年5月23日-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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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地点:浙江 (略) 网站
(略) (略)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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