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气锅炉技改项目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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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气锅炉技改项目验收公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气锅炉技改项目验收公示

2022年1月20日,浙江 (略) 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对公司燃气锅炉技改项目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 (略) (建设单位)、浙江 (略) (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 (略) 是以木糖、淀粉等原料进行深加工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位于浙江省开化县华 (略) 18号,主要产品有木糖醇、山梨糖醇、麦芽糖醇、果葡糖浆。本次建设内容为新增3台10t/h天然气锅炉和1台2吨/h沼气锅炉,2t/h导热油生物质锅炉改造为2t/h 天然气导热油锅炉。实际企业新增2台10t/h天然气锅炉和1台2吨/h沼气锅炉, 2t/h导热油生物质锅炉改造为2t/h天然气导热油锅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0年9 月1日在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020-*-14-03-*); (略) 委托浙江 (略) 编制了《浙江 (略) 燃气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0月30日 (略) 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受理书》[2020]3号。

企业于2021年9月29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编号为:**P

该项目于2020年11月开工建设,2021年9月建成并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2%。

(四)验收范围

(略) 新增3台10t/h天然气锅炉和1台2吨/h沼气锅炉,2t/h导热油生物质锅炉改造为2t/h 天然气导热油锅炉项目,实际企业新增2台10t/h天然气锅炉和1台2吨/h沼气锅炉,2t/h导热油生物质锅炉改造为2t/h天然气导热油锅炉,因此为项目阶段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基本一致。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浙江 (略) 出具的《浙江 (略) 燃气锅炉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浙环资验字(2021)第55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1#和2#天然气锅炉总排口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林格曼黑度等级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的要求。

导热油锅炉(2t)总排口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林格曼黑度等级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的要求。

沼气锅炉总排口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林格曼黑度等级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的要求。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各测点2天所测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的要求。

敏感点各测点2天所测环境空气的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二)废水

项目废水零排放,故未监测。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各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所述3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

(四)总量控制

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报告及批文中总量控制要求。

四、结论

浙江 (略) 燃气锅炉技改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要求。

公示期:2022年2月23日-3月23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 (略) 网站

浙江 (略)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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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气锅炉技改项目验收公示

2022年1月20日,浙江 (略) 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对公司燃气锅炉技改项目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 (略) (建设单位)、浙江 (略) (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 (略) 是以木糖、淀粉等原料进行深加工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位于浙江省开化县华 (略) 18号,主要产品有木糖醇、山梨糖醇、麦芽糖醇、果葡糖浆。本次建设内容为新增3台10t/h天然气锅炉和1台2吨/h沼气锅炉,2t/h导热油生物质锅炉改造为2t/h 天然气导热油锅炉。实际企业新增2台10t/h天然气锅炉和1台2吨/h沼气锅炉, 2t/h导热油生物质锅炉改造为2t/h天然气导热油锅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0年9 月1日在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020-*-14-03-*); (略) 委托浙江 (略) 编制了《浙江 (略) 燃气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0月30日 (略) 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受理书》[2020]3号。

企业于2021年9月29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编号为:**P

该项目于2020年11月开工建设,2021年9月建成并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2%。

(四)验收范围

(略) 新增3台10t/h天然气锅炉和1台2吨/h沼气锅炉,2t/h导热油生物质锅炉改造为2t/h 天然气导热油锅炉项目,实际企业新增2台10t/h天然气锅炉和1台2吨/h沼气锅炉,2t/h导热油生物质锅炉改造为2t/h天然气导热油锅炉,因此为项目阶段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基本一致。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浙江 (略) 出具的《浙江 (略) 燃气锅炉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浙环资验字(2021)第55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1#和2#天然气锅炉总排口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林格曼黑度等级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的要求。

导热油锅炉(2t)总排口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林格曼黑度等级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的要求。

沼气锅炉总排口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林格曼黑度等级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的要求。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各测点2天所测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的要求。

敏感点各测点2天所测环境空气的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二)废水

项目废水零排放,故未监测。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各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所述3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

(四)总量控制

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报告及批文中总量控制要求。

四、结论

浙江 (略) 燃气锅炉技改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要求。

公示期:2022年2月23日-3月23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 (略) 网站

浙江 (略)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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