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海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与暂存1万吨废矿物油项目验收公示
衢州海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与暂存1万吨废矿物油项目验收公示
衢州海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与暂存1万吨废矿物油项目验收公示
2021年9月26日,衢州 (略) 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对公司年回收与暂存*吨废矿物油项目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衢州 (略) (建设单位)、浙江 (略) (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衢州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回收与暂存废矿物油的企业。企业位于 (略) 开化县华埠镇华兴村庄塘58号,租用浙 (略) 名下厂房(建筑面积约200m2)作为生产用房。本次建设内容为年回收与暂存*吨废矿物油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在开化县发改局《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备案,项目代码2018-*-51-03-*-000;2019年1月企业委托温州 (略) 编制了《衢州 (略) 年回收与暂存*吨废矿物油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4月26 (略) 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的环保审批(开环建[2019]5号),
该项目于2019年5月开工建设,2021年1月建成并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6%。
(四)验收范围
(略) 年回收与暂存*吨废矿物油项目,实际产能已达到设计产能,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主要存在以下变化:
1.环评中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华兴村庄的沼气池进行综合利用。实际上本项目废水经收集后汇入浙 (略) 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一部分回用于生产,多余部分灌溉山林,不新建污水处理设施。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浙江 (略) 出具的《衢州 (略) 年回收与暂存*吨废矿物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浙环资验字(2021)第38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总悬浮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敏感点(华兴村村委会和新青阳村卫生站)环境空气非*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一次值环境浓度质量标准的要求;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指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内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出口pH值、浊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CODCr、氨氮、总磷、石油类等污染物日均值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水源标准的要求;灌溉水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旱作标准的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各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的要求。
敏感点(华兴村村委会和新青阳村卫生站)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四、结论
衢州 (略) 年回收与暂存*吨废矿物油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整改完成后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公示期:2021年10月8日-11月8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 (略) 网站
衢州 (略)
2021年10月8日
衢州海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与暂存1万吨废矿物油项目验收公示
2021年9月26日,衢州 (略) 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对公司年回收与暂存*吨废矿物油项目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衢州 (略) (建设单位)、浙江 (略) (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衢州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回收与暂存废矿物油的企业。企业位于 (略) 开化县华埠镇华兴村庄塘58号,租用浙 (略) 名下厂房(建筑面积约200m2)作为生产用房。本次建设内容为年回收与暂存*吨废矿物油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在开化县发改局《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备案,项目代码2018-*-51-03-*-000;2019年1月企业委托温州 (略) 编制了《衢州 (略) 年回收与暂存*吨废矿物油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4月26 (略) 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的环保审批(开环建[2019]5号),
该项目于2019年5月开工建设,2021年1月建成并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6%。
(四)验收范围
(略) 年回收与暂存*吨废矿物油项目,实际产能已达到设计产能,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主要存在以下变化:
1.环评中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华兴村庄的沼气池进行综合利用。实际上本项目废水经收集后汇入浙 (略) 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一部分回用于生产,多余部分灌溉山林,不新建污水处理设施。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浙江 (略) 出具的《衢州 (略) 年回收与暂存*吨废矿物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浙环资验字(2021)第38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总悬浮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敏感点(华兴村村委会和新青阳村卫生站)环境空气非*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一次值环境浓度质量标准的要求;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指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内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出口pH值、浊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CODCr、氨氮、总磷、石油类等污染物日均值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水源标准的要求;灌溉水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旱作标准的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各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的要求。
敏感点(华兴村村委会和新青阳村卫生站)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四、结论
衢州 (略) 年回收与暂存*吨废矿物油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整改完成后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公示期:2021年10月8日-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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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地点:浙江 (略) 网站
衢州 (略)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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