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欧联电缆有限公司70000千米特种电缆生产项目验收公示
江西欧联电缆有限公司70000千米特种电缆生产项目验收公示
江西欧联电缆有限公司70000千米特种电缆生产项目验收公示
2021年8月28日, (略) 根据《 (略) 年产*千米特种电缆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浙环资验字(2021)第31号)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成立了验收组对项目主体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成员(名单附后)和与会代表现场实地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落址于 (略) 信州区朝阳产业 (略) 北侧,企业实际投资*元,占地面积7091.6m2,引进相关配套设施,实施年产*千米特种电缆生产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12月2日,公司 (略) 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2020年6月,企业委托江苏圣泰 (略) (略) 编制《 (略) 年产*千米特种电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7月21日,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环评进行批复(饶信环评〔2020〕14号)。本项目于2020年8月开始建设,2020年10月建设完成。企业于2021年5月21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编号为*MA38RAXP9B001Z,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1年5月21日~2026年5月20日。
2021年8月委托浙江 (略) 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0.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年产*千米柔性拖链电缆、*千米行车起重电缆、*千米特种防油防水电缆,本次验收为整体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项目基本无变动情况。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浙江 (略) 出具的《 (略) 年产*千米特种电缆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浙环资验字(2021)第31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1)厂界有组织废气
两天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挤塑废气、喷码废气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出口两个周期所测废气中VOC排放浓度的最大平均值为0.349mg/m3,VOC平均排放速率最大值为2.42×10-3kg/h。
项目挤塑废气、喷码废气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出口VOC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2019)表1标准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即VOC≤40mg/m3,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2019)表1标准中未对排放速率有所要求,故本次验收不做评价。
(2)厂区内无组织废气
两天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四周各测点2天所测无组织排放的VOC最高浓度分别为317μg/m3、300μg/m3,无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2019)表2标准,即≤2mg/m3。
(二)废水
两天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范围为8.4-8.7;CODCr、氨氮、悬浮物、BOD5最大平均浓度20mg/L,1.2mg/L,15mg/L、5.6mg/L。
项目厂区的生活废水中pH、CODCr、悬浮物、氨氮、悬浮物、BOD5各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朝阳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
两天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5dB。
(四)总量控制
项目排放的CODcr、氨氮总量符合环评及批复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生产车间设置了50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核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四、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认真审阅相关技术资料,结合现场踏勘,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在完成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后续要求的前提下,原则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公示期:2021年10月27日-11月27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 (略) 网站
(略)
2021年10月27日
江西欧联电缆有限公司70000千米特种电缆生产项目验收公示
2021年8月28日, (略) 根据《 (略) 年产*千米特种电缆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浙环资验字(2021)第31号)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成立了验收组对项目主体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成员(名单附后)和与会代表现场实地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落址于 (略) 信州区朝阳产业 (略) 北侧,企业实际投资*元,占地面积7091.6m2,引进相关配套设施,实施年产*千米特种电缆生产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12月2日,公司 (略) 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2020年6月,企业委托江苏圣泰 (略) (略) 编制《 (略) 年产*千米特种电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7月21日,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环评进行批复(饶信环评〔2020〕14号)。本项目于2020年8月开始建设,2020年10月建设完成。企业于2021年5月21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编号为*MA38RAXP9B001Z,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1年5月21日~2026年5月20日。
2021年8月委托浙江 (略) 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0.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年产*千米柔性拖链电缆、*千米行车起重电缆、*千米特种防油防水电缆,本次验收为整体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项目基本无变动情况。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浙江 (略) 出具的《 (略) 年产*千米特种电缆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浙环资验字(2021)第31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1)厂界有组织废气
两天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挤塑废气、喷码废气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出口两个周期所测废气中VOC排放浓度的最大平均值为0.349mg/m3,VOC平均排放速率最大值为2.42×10-3kg/h。
项目挤塑废气、喷码废气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出口VOC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2019)表1标准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即VOC≤40mg/m3,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2019)表1标准中未对排放速率有所要求,故本次验收不做评价。
(2)厂区内无组织废气
两天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四周各测点2天所测无组织排放的VOC最高浓度分别为317μg/m3、300μg/m3,无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2019)表2标准,即≤2mg/m3。
(二)废水
两天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范围为8.4-8.7;CODCr、氨氮、悬浮物、BOD5最大平均浓度20mg/L,1.2mg/L,15mg/L、5.6mg/L。
项目厂区的生活废水中pH、CODCr、悬浮物、氨氮、悬浮物、BOD5各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朝阳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
两天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5dB。
(四)总量控制
项目排放的CODcr、氨氮总量符合环评及批复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生产车间设置了50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核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四、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认真审阅相关技术资料,结合现场踏勘,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在完成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后续要求的前提下,原则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公示期:2021年10月27日-11月27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 (略) 网站
(略)
2021年10月27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