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富华节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高洁净度铜线加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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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富华节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高洁净度铜线加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

  广东富华 (略) 高洁净度铜线加工项目节能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整修一栋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购置上引法无氧铜杆连铸机组、非滑动式铜大拉线机以及相关辅助设备一批,建成年产*吨高洁净度铜线的生产线。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757.55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426.*千瓦时;柴油消耗量不高于2.96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43.94千克标准煤/吨。项目所需能耗总量,由梅县区统筹安排。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广东富华 (略) 高洁净度铜线加工项目节能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整修一栋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购置上引法无氧铜杆连铸机组、非滑动式铜大拉线机以及相关辅助设备一批,建成年产*吨高洁净度铜线的生产线。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757.55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426.*千瓦时;柴油消耗量不高于2.96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43.94千克标准煤/吨。项目所需能耗总量,由梅县区统筹安排。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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