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医疗健康配套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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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医疗健康配套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州 (略) 医疗健康配套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年08月 26日至 2022年09月0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3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 (略) 医疗健康配套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单位

广州 (略)

项目概况

广州 (略) 医疗健康配套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 (略) 29号,拟原有项目B栋新增注塑机65台,B栋储存区位置新增丝印、喷码、热熔螺母工序,新增1栋厂房,改扩建后项目建设4栋厂房。项目年增产模具400套,医疗仪器结构部件320吨,医用试验检验耗材产品4184吨,改扩建后项目年产模具604套,医疗仪器结构部件320吨,医用试验检验耗材产品4184吨。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2班,每班8小时。

环评机构

利智华(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改扩建后项目厂房A、B栋注塑、丝印、喷码、热熔螺母工序产生的VOCs、非*烷总烃和臭气浓度集中收集后分别经3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其中VOCs达到广东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中的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标准限值,非*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根据广州 (略) 医疗健康配套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年08月 26日至 2022年09月0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3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 (略) 医疗健康配套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单位

广州 (略)

项目概况

广州 (略) 医疗健康配套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 (略) 29号,拟原有项目B栋新增注塑机65台,B栋储存区位置新增丝印、喷码、热熔螺母工序,新增1栋厂房,改扩建后项目建设4栋厂房。项目年增产模具400套,医疗仪器结构部件320吨,医用试验检验耗材产品4184吨,改扩建后项目年产模具604套,医疗仪器结构部件320吨,医用试验检验耗材产品4184吨。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2班,每班8小时。

环评机构

利智华(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改扩建后项目厂房A、B栋注塑、丝印、喷码、热熔螺母工序产生的VOCs、非*烷总烃和臭气浓度集中收集后分别经3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其中VOCs达到广东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中的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标准限值,非*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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