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2022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及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承担单位遴选公告
鼎城区2022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及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承担单位遴选公告
(略)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略) 第725号令)有关规定以及项目建设需要,现将鼎城区2022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及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承担单位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水稻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水稻病虫防治新产品新技术(农药减量)及稻田杂草综合治理试验示范;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及“三棵菜”科学用药与绿色防控示范;稻秆潜蝇监测及综合防控试验示范。
2、项目经费:
A、水稻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元,用于应急防控作业补助,补助标准10元/亩;
B、水稻病虫防治新产品新技术(农药减量)及稻田杂草综合治理试验示范*元,其中水稻病虫防治新产品新技术(农药减量)试验示范*元、稻田杂草综合治理试验示范*元。用于项目管理、劳务、防控药剂物化补助、产品损失补偿等。
C、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及“三棵菜”科学用药与绿色防控示范*元,其中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元、“三棵菜”科学用药与绿色防控示范*元。用于绿色防控物资(非化学或生物药剂)采购、防治药剂物化补助及项目管理等;
D、稻秆潜蝇监测及综合防控试验示范*元,用于监测补助、试验示范药剂采购、观摩培训及水稻产量损失补偿。
3、项目需求:
A、遴选4家企业,承担水稻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任务。
B、遴选3家企业,承担以下3个试验示范任务:水稻病虫防治新产品新技术(农药减量)及稻田杂草综合治理试验示范、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及“三棵菜”科学用药与绿色防控示范、稻秆潜蝇监测及综合防控试验示范。
C、项目实施完成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
二、承担项目实施条件
承担项目实施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资质。具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植保)技术咨询或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有害生物防治)等资质;
2、企业信誉。依法经营,未出现坑农害农群众投诉事件,且近3年内未受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无不良信誉记录。
3、资质授权。取得使用“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标志”《授权书》,且授权区域在鼎城区行政区划内。
三、申报材料
1、企业须具备条件(本公告第二条“承担项目实施条件”)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资信证明;纳税、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使用“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标志”《授权书》复印件。
2、内部管理:各项管理制度,上年度企业经营情况(上年度财务报表);
3、经营能力:专业技术人员、经营场地、作业机械、上年度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面积;
4、工作业绩:近3年内,企业在植保行业内取得荣誉或表彰;近3年内,承担相关项目实施情况。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按照顺序整理装订成册(2本),报名时间截止前递交鼎城区植保植检站。
四、遴选方式
经公开征集、企业自主申报、专 (略) 站公示等程序后,确定相应候选单位。按相应遴选评分细则打分,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承担应急防控任务遴选取前4名为候选单位,承担试验示范任务遴选各取第1名为候选单位。承担应急防控任务遴选不影响承担试验示范遴选,但同一候选人最多只能承担2个试验示范任务。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4日。
报名地点: (略) 鼎城区植保植检站
联系人:孙华明,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000。
附件:《鼎城区2022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及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承担单位遴选评分细则》
(略) 鼎城区植保植检站
2022年8月28日
附件1:
序号 | 项目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1 | 资质条件 (10分) |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2年以上,具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植保)技术咨询或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有害生物防治)等资质、健全的管理制度。每缺少1项扣5分。 | 需提供营业执照、《标志使用授权书》及其他佐证资料。 | |
2 | 作业机械 (30分) | 需具备日作业能力1000亩以上作业机械(植保无人机5台以上)。每少一台扣5分。 | 提供机械设备台账及佐证资料。 | |
3 | 专技人员 (20分) | 需有2人以上农业专业技术人员、3名机械作业操作员。每少1名扣4分。 | 提供相应学历或资格证书复印件。 | |
4 | 工作业绩 (30分) | 年专业化防治面积达*亩以上记15分,不足*亩的按比例扣分;近3年内承担过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每个项目记5分,最高记15分。 | 提供相应佐证资料。 | |
5 | 社会评价 (10分) | 近3年内,获市级表彰记2分、省级记3分,最高10分。 | 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 | |
合计 | 100分 |
鼎城区2022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实施承担单位遴选评分细则
附件2:
序号 | 项目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1 | 资质条件 (20分) |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2年以上,具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植保)技术咨询或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有害生物防治)等资质、健全的管理制度。每缺少1项扣5分。 | 需提供营业执照、《标志使用授权书》及其他佐证资料。 | |
2 | 专技人员 (30分) | 具备承担试验示范专技人才2名(大学农学类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农业技术职称)15分,每少1名扣7.5分;配套其他技术人员3名以上(具有中专农学类学历或岗位培训取得相应资质)15分,每少1名扣5分。 | 提供佐证资料。 | |
3 | 基础条件 (20分) | 有试验基地10分:通过流转耕地或与合作社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方式,自建设基地面积200亩以上,与合作社建立试验基地500亩以上,不达标准的按比例扣分。有所需机械设备10分:专用车辆1台、施药无人机2台,不达标准的按比例扣分。 | 提供佐证资料。 | |
4 | 工作业绩 (15分) | 近3年内,企业开展农药试验示范或者承担过部门相应试验示范,每开展1项记5分,最多记15分。 | 提供相应佐证资料。 | |
5 | 社会评价(15分) | 近3年内,未出现涉农纠纷、未出现农药使用安全事故记15分。因企业原因,每起农户投诉扣5分;出现安全事故扣15分。 | ||
合计 | 100分 | |||
水稻病虫防治新产品新技术(农药减量)及稻田杂草综合治理试验示范实施承担单位遴选评分细则
附件3:
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及“三棵菜”科学用药与绿色防控实施承担单位遴选评分细则
序号 | 项目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1 | 资质条件 (20分) |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2年以上,具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植保)技术咨询或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有害生物防治)等资质、健全的管理制度。每缺少1项扣5分。 | 需提供营业执照、《标志使用授权书》及其他佐证资料。 | |
2 | 专技人员 (30分) | 具备承担试验示范专技人才2名(大学农学类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农业类技术职称),每少1名扣7.5分;配套其他技术人员3名以上(具有中专农学类学历或岗位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每少1名扣5分。 | 提供佐证资料。 | |
3 | 基础条件 (20分) | 有试验基地10分:通过流转耕地或与合作社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方式。自建设基地面积50亩以上,与合作社建立试验基地200亩以上,不达标准的按比例扣分。有所需机械设备10分:专用车辆1台、施药无人机2台,不达标准的按比例扣分。 | 提供佐证资料。 | |
4 | 工作业绩 (15分) | 近3年内,企业开展农药试验示范,或者承担过部门相应试验示范,每开展1项记2分,最多记6分。3年内基地蔬菜农药残留达标的记9分,每检出1个样品不达标扣3分。 | 提供相应佐证资料。 | |
5 | 社会评价(15分) | 近3年内,未出现涉农纠纷、未出现农药使用安全事故记15分,否则记0分。 | ||
合计 | 100分 |
附件4:
稻秆潜蝇监测及综合防控试验示范实施承担单位遴选评分细则
序号 | 项目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1 | 资质条件 (20分) |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2年以上,具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植保)技术咨询或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有害生物防治)等资质、健全的管理制度。每缺少1项扣5分。 | 需提供营业执照、《标志使用授权书》及其他佐证资料。 | |
2 | 专技人员 (30分) | 具备承担试验示范专技人才2名(大学农学类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农业类技术职称),每少1名扣7.5分;配套其他技术人员3名以上(具有中专农学类学历或岗位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每少1名扣5分。 | 提供佐证资料。 | |
3 | 基础条件 (20分) | 有试验基地10分:通过流转耕地或与合作社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方式。自建设基地面积200亩以上,与合作社建立试验基地500亩以上,不达标准的按比例扣分。有所需机械设备10分:专用车辆1台、施药无人机3台,不达标准的按比例扣分。 | 提供佐证资料。 | |
4 | 工作业绩 (15分) | 近3年内,企业开展相关农药试验示范,或者承担过部门相应试验示范,每开展1项记2分,最多记6分。积极探索稻秆潜蝇防治,并得到植保部门肯定的记2分;基地农药残留达标记7分,否则不记分。 | 提供相应佐证资料。 | |
5 | 社会评价(15分) | 近3年内,未出现涉农纠纷、未出现农药使用安全事故记15分,否则记0分。 | ||
合计 | 100分 | |||
(略)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略) 第725号令)有关规定以及项目建设需要,现将鼎城区2022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及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承担单位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水稻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水稻病虫防治新产品新技术(农药减量)及稻田杂草综合治理试验示范;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及“三棵菜”科学用药与绿色防控示范;稻秆潜蝇监测及综合防控试验示范。
2、项目经费:
A、水稻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元,用于应急防控作业补助,补助标准10元/亩;
B、水稻病虫防治新产品新技术(农药减量)及稻田杂草综合治理试验示范*元,其中水稻病虫防治新产品新技术(农药减量)试验示范*元、稻田杂草综合治理试验示范*元。用于项目管理、劳务、防控药剂物化补助、产品损失补偿等。
C、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及“三棵菜”科学用药与绿色防控示范*元,其中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元、“三棵菜”科学用药与绿色防控示范*元。用于绿色防控物资(非化学或生物药剂)采购、防治药剂物化补助及项目管理等;
D、稻秆潜蝇监测及综合防控试验示范*元,用于监测补助、试验示范药剂采购、观摩培训及水稻产量损失补偿。
3、项目需求:
A、遴选4家企业,承担水稻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任务。
B、遴选3家企业,承担以下3个试验示范任务:水稻病虫防治新产品新技术(农药减量)及稻田杂草综合治理试验示范、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及“三棵菜”科学用药与绿色防控示范、稻秆潜蝇监测及综合防控试验示范。
C、项目实施完成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
二、承担项目实施条件
承担项目实施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资质。具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植保)技术咨询或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有害生物防治)等资质;
2、企业信誉。依法经营,未出现坑农害农群众投诉事件,且近3年内未受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无不良信誉记录。
3、资质授权。取得使用“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标志”《授权书》,且授权区域在鼎城区行政区划内。
三、申报材料
1、企业须具备条件(本公告第二条“承担项目实施条件”)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资信证明;纳税、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使用“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标志”《授权书》复印件。
2、内部管理:各项管理制度,上年度企业经营情况(上年度财务报表);
3、经营能力:专业技术人员、经营场地、作业机械、上年度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面积;
4、工作业绩:近3年内,企业在植保行业内取得荣誉或表彰;近3年内,承担相关项目实施情况。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按照顺序整理装订成册(2本),报名时间截止前递交鼎城区植保植检站。
四、遴选方式
经公开征集、企业自主申报、专 (略) 站公示等程序后,确定相应候选单位。按相应遴选评分细则打分,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承担应急防控任务遴选取前4名为候选单位,承担试验示范任务遴选各取第1名为候选单位。承担应急防控任务遴选不影响承担试验示范遴选,但同一候选人最多只能承担2个试验示范任务。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4日。
报名地点: (略) 鼎城区植保植检站
联系人:孙华明,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000。
附件:《鼎城区2022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及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承担单位遴选评分细则》
(略) 鼎城区植保植检站
2022年8月28日
附件1:
序号 | 项目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1 | 资质条件 (10分) |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2年以上,具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植保)技术咨询或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有害生物防治)等资质、健全的管理制度。每缺少1项扣5分。 | 需提供营业执照、《标志使用授权书》及其他佐证资料。 | |
2 | 作业机械 (30分) | 需具备日作业能力1000亩以上作业机械(植保无人机5台以上)。每少一台扣5分。 | 提供机械设备台账及佐证资料。 | |
3 | 专技人员 (20分) | 需有2人以上农业专业技术人员、3名机械作业操作员。每少1名扣4分。 | 提供相应学历或资格证书复印件。 | |
4 | 工作业绩 (30分) | 年专业化防治面积达*亩以上记15分,不足*亩的按比例扣分;近3年内承担过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每个项目记5分,最高记15分。 | 提供相应佐证资料。 | |
5 | 社会评价 (10分) | 近3年内,获市级表彰记2分、省级记3分,最高10分。 | 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 | |
合计 | 100分 |
鼎城区2022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实施承担单位遴选评分细则
附件2:
序号 | 项目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1 | 资质条件 (20分) |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2年以上,具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植保)技术咨询或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有害生物防治)等资质、健全的管理制度。每缺少1项扣5分。 | 需提供营业执照、《标志使用授权书》及其他佐证资料。 | |
2 | 专技人员 (30分) | 具备承担试验示范专技人才2名(大学农学类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农业技术职称)15分,每少1名扣7.5分;配套其他技术人员3名以上(具有中专农学类学历或岗位培训取得相应资质)15分,每少1名扣5分。 | 提供佐证资料。 | |
3 | 基础条件 (20分) | 有试验基地10分:通过流转耕地或与合作社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方式,自建设基地面积200亩以上,与合作社建立试验基地500亩以上,不达标准的按比例扣分。有所需机械设备10分:专用车辆1台、施药无人机2台,不达标准的按比例扣分。 | 提供佐证资料。 | |
4 | 工作业绩 (15分) | 近3年内,企业开展农药试验示范或者承担过部门相应试验示范,每开展1项记5分,最多记15分。 | 提供相应佐证资料。 | |
5 | 社会评价(15分) | 近3年内,未出现涉农纠纷、未出现农药使用安全事故记15分。因企业原因,每起农户投诉扣5分;出现安全事故扣15分。 | ||
合计 | 100分 | |||
水稻病虫防治新产品新技术(农药减量)及稻田杂草综合治理试验示范实施承担单位遴选评分细则
附件3:
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及“三棵菜”科学用药与绿色防控实施承担单位遴选评分细则
序号 | 项目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1 | 资质条件 (20分) |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2年以上,具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植保)技术咨询或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有害生物防治)等资质、健全的管理制度。每缺少1项扣5分。 | 需提供营业执照、《标志使用授权书》及其他佐证资料。 | |
2 | 专技人员 (30分) | 具备承担试验示范专技人才2名(大学农学类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农业类技术职称),每少1名扣7.5分;配套其他技术人员3名以上(具有中专农学类学历或岗位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每少1名扣5分。 | 提供佐证资料。 | |
3 | 基础条件 (20分) | 有试验基地10分:通过流转耕地或与合作社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方式。自建设基地面积50亩以上,与合作社建立试验基地200亩以上,不达标准的按比例扣分。有所需机械设备10分:专用车辆1台、施药无人机2台,不达标准的按比例扣分。 | 提供佐证资料。 | |
4 | 工作业绩 (15分) | 近3年内,企业开展农药试验示范,或者承担过部门相应试验示范,每开展1项记2分,最多记6分。3年内基地蔬菜农药残留达标的记9分,每检出1个样品不达标扣3分。 | 提供相应佐证资料。 | |
5 | 社会评价(15分) | 近3年内,未出现涉农纠纷、未出现农药使用安全事故记15分,否则记0分。 | ||
合计 | 100分 |
附件4:
稻秆潜蝇监测及综合防控试验示范实施承担单位遴选评分细则
序号 | 项目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1 | 资质条件 (20分) |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2年以上,具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植保)技术咨询或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有害生物防治)等资质、健全的管理制度。每缺少1项扣5分。 | 需提供营业执照、《标志使用授权书》及其他佐证资料。 | |
2 | 专技人员 (30分) | 具备承担试验示范专技人才2名(大学农学类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农业类技术职称),每少1名扣7.5分;配套其他技术人员3名以上(具有中专农学类学历或岗位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每少1名扣5分。 | 提供佐证资料。 | |
3 | 基础条件 (20分) | 有试验基地10分:通过流转耕地或与合作社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方式。自建设基地面积200亩以上,与合作社建立试验基地500亩以上,不达标准的按比例扣分。有所需机械设备10分:专用车辆1台、施药无人机3台,不达标准的按比例扣分。 | 提供佐证资料。 | |
4 | 工作业绩 (15分) | 近3年内,企业开展相关农药试验示范,或者承担过部门相应试验示范,每开展1项记2分,最多记6分。积极探索稻秆潜蝇防治,并得到植保部门肯定的记2分;基地农药残留达标记7分,否则不记分。 | 提供相应佐证资料。 | |
5 | 社会评价(15分) | 近3年内,未出现涉农纠纷、未出现农药使用安全事故记15分,否则记0分。 | ||
合计 | 1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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