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关于鹤庆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银河、海尾河综合整治工程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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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关于鹤庆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银河、海尾河综合整治工程拟审批公示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2-*;传 真:0872-*电子信箱:*@*63.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云鹤 (略) 9号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项目名称

鹤庆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银河、海尾河综合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

鹤庆县金墩乡、草海镇

建设单位

鹤庆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管理局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鹤庆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银河、海尾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性质:新建。主要建设:银河综合整治工程和海尾综合整治工程,其中银河治理范围为 (略) ~与漾弓江交汇口,治理长度5.75km,海尾河治理范围为东草海输水泄洪闸~与漾弓江交汇口,治理长度4.972 km。银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防洪排涝工程、河道清淤工程、滨岸道修复工程、配套工程及临时工程。海尾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截污管道工程、防洪排涝工程、河道清障工程、滨岸道修复工程、配套工程及临时工程。项目总投资5313.*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4.8%。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体废物。

1、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开挖、道路及场地扬尘、土石方对方等;

2、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基坑排水、生活污水;

3、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挖掘机、装载机等施工设备;

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废弃土石方;

5、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为植物、野生动物及鱼类、水土。

6、运营期无污染物产生。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1)占地保护措施

①严禁超计划占地,临时建筑避免损害植被生长较好的区域。

②加强施工土石方的管理,开挖土石方应运至指定的区域堆放,严禁乱堆乱放占压地表,造成生态影响面积扩大。

③施工结束应对临时占地进行全面整地及植被恢复,恢复临时占地用途。

(2)植物、植被保护措施

本项目占地范围内植被和植物均为当地常见种,无珍稀或特有保护植物。

①严格按照设计红线范围进行施工建设,严禁超界施工。

②施工期加工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采取宣传、监管等措施,约束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红线范围外,禁止对红线外植被和植物进行破坏。

③加强对施工边界影响区植被、植物的保护和维护工作,确保边界影响植被、植物的生境不受影响。

④对河道两岸现有柳树、桉树等树木采取移栽措施,用于河道两岸绿化,既保护了植被又节约了成本。

⑤施工临时设施选址尽可能避让植被较集中的地区,对因施工期间破坏的各种植被和生境、临时占用的植被及各种施工迹地,工程结束后应该尽量结合水土保持植物措施通过实施生态恢复措施使其逐步得到恢复。

⑥尽量减小施工作业面,减少对现有植被的破坏。

(3)动物保护对策和措施

①建设单位首先应自觉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以及运行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标志牌、法律宣传等措施进行宣传,严禁猎杀驱赶野生动物,并通过对违法活动进行举报奖励等措施以制止偷猎活动。

②严禁随意扩大施工影响范围,尽量保护动物的栖息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行为对评价区内野生动物的影响,对于两栖和爬行动物来说最好的保护措施是不污染水体,做好施工导流措施,保护水体环境不被影响。

③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严格禁止废土方进入河道,尽量保留原来河道的完整性以保护动物生境。

(4)水生生物(鱼类)保护对策与措施

①施工废水及员工生活废水应按环评所提措施收集、处理、回用,严禁排入地表水环境。

②做好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防护,尽量减少泥沙流入水体,避免施工对下游河道及水生生态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③施工期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禁止炸鱼、捕鱼等行为。

④河道疏浚清挖过程应严格按要求设置导流围堰,用潜水泵抽排基坑水并沉淀处理,加快疏浚开挖工程进度,尽量缩短因其对水生生物生境产生的扰动时间。

(5)景观保护措施

①优化施工总体布置,调整施工征地范围线,实在因工程和地形条件所限无法避免时,必须结合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及时做好覆盖和植被恢复工作。

②尽量缩短施工期,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适时、适量对施工区域、堆 (略) 面进行洒水降尘,物料运输车辆应减速慢行并加盖篷布,同时开挖土石方应规范堆放、加强管理,并及时回填转运以减少堆存量,最大程度减轻施工对区域景观的不良影响。

(6)生态影响恢复措施

①施工结束后,对工程占地外闲置区域进行覆土绿化,增加场区绿化。

②项目区施工结束后,需要进行生态恢复时,尽量采用当地常见种,遵循“适地适树、原生性、特有性和实用性”的原则,选用当地常见物种进行绿化恢复。

③本项目对河堤进行加固修复后,对洪水水位线以上河堤岸线进行生态恢复,种植绿化景观植物,对占地范围内的生态环境进行重建,多选用当地常见物种,参照周边环境植物群落结构,进行生态重建。

④本项 (略) 依次分段建设,分段施工区完成施工后,道路材料拆除,再作为下一个施 (略) 材料。全段施工结束后, (略) 占地区进行生态修复。

⑤严格控制外来物种的引进,对于特别需要引进的物种应进行生态安全风险评价和检疫,防范外来物种对区域生态造成的危害。

⑥施工外购的绿化土需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2018)要求,降低生态环境风险。

(7)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①临时拦挡

为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在表土堆存区域坡脚增加编织袋临时拦挡盖。编织袋拦挡断面为:顶宽0.5m,边坡1:0.5,底宽1.5m,堆高1.0m,编织土袋呈“品”字形分层错位堆砌。临时堆土区域编织袋挡墙长560m,编织袋均能重复利用,发现破损及时更换。

②临时苫盖

为防止大风及雨天对表土的冲刷等影响,对临时表土堆场堆存的表土进行临时苫盖措施,本区临时苫盖面积为2000m2,无纺布可重复利用,且本项目各工程分段施工,故苫盖量满足本工程需求。

③合理选择施工工序,防洪墙基础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投入使用,尽量缩短土石方的堆放时间,避免产生新增的水土流失。

④对于防洪墙工程的基础回填,要做到及时分层压实;两侧临时堆放的土石方、砂石料尽量避免过高,应缩短堆放周期。

⑤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临河侧的临时围堰工作,避免开挖土石方及弃土弃渣向河道排放。

⑥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派专人沿防洪墙走向进行定期检查,对出现乱排放弃土、弃渣的的行为应坚决制止并给予处罚。

⑦在实施植物护坡措施前,对需要绿化的土地进行必要的清理、平整和碾压。主要是将土地表面较大的土石、杂物等进行清理后,对绿化用地表面进行平整。

2、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设备清洗水处理措施:由 (略) 较长、较分散,因此在每个施工区分别设置处理量不小于15m3/d的沉淀池1个处理施工废水,采用处理工艺为:简易沉淀→絮凝沉淀→回用洒水降尘。

(2)基坑排水处理措施:在河道一侧适当位置布置临时沉淀池1个,容积不小于10m3,并设两台抽水机将其抽出,然后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降尘;基坑排水水质与河道水质相当,使用不完的部分排入河道下游。

(3)临时截排水沟根据施工作业面布置,于作业面施工场地渠坑两侧设置0.2m*0.3m排水沟,截留施工废水进入雨水沉淀池(10m3),回用于项目施工。

(4)生活污水处理措施:由于施工人员不在施工区食宿,并使用沿线村庄已有旱厕,因此生活废水产生量很小,且主要为洗手废水,污染物简单、含量低,从经济、环保角度出发,不再重复设置处理设施,使用上述施工废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处理后回用于降尘,不外排。

(5)对于靠近草海湿地和漾弓江的施工区域,必须选择枯水期晴天施工,减少工期,加强洒水降尘。同时,临湿地和河道一侧需设置高1.8m的彩钢瓦防护措施,可以有效的减少施工噪声和粉尘对湿地内水生动物的影响。

3、施工期空气环境保护措施

(1)工程设计时要考虑技术、经济以及环境等诸多方面因素,合理设定施工方法、施工作业面大小等。

(2)尽量选择环保型施工机械及产品,减少烟气排放,施工方应禁止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车辆进入施工场地。

(3)配备洒水车,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1-2次;若遇到大风天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4)运输车辆应采用加盖专用车辆或者配置防洒落装置,车辆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施工运输车辆的速度应小于30km/h,并对运输过程 (略) 面上的泥土及时清扫, (略) 二次扬尘。

(5)采用“边挖、边埋、边填”的施工方式,产生的土方应尽量用于填方,回填不完的及时清运至其他施工工地回填利用,距离居民点较近的临时堆土区应建围挡设施并经常洒水。

(6)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堆放、管理和处置,堆放场地应避开居民区上风向,必要时加盖篷布或洒水,防止扬尘污染。

(7)加强对大型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环保教育,在距离村庄、农田等敏感 (略) 段应减速慢行以避免扬尘,对完成施工的区域尽快进行地面硬化及绿化处理。

(8)在距离村庄、农田等敏感点较近的区域施工,应在施工区与敏感点间设置围挡,建议采用塑钢瓦材料,围挡高度不低于1.8m,施工结束后方可拆除,同时应根据施工强度及天气情况加强这些工段的洒水降尘频次及洒水量。

(9)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劳动防护,在粉尘作业时,施工人员应使用口罩。

4、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必要时加装减震消声装置。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外,严禁在12:00~14:00、22:00~6:00期间施工。

(3)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尽量将其设于远离敏感点的区域,同时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4)采取声屏障措施:在距离村庄及居民等敏感点较近的区域施工,包括靠近波南河村、下登村、上村、杨李登、上里仁、银河村和赵家登等的工段,应在施工区与敏感点间设置围挡,建议采用彩钢瓦材料,围挡高度不低于1.8m,施工结束后方可拆除。

(5)在有村庄 (略) 路段设置禁鸣和限速醒目标志,施工车辆出入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时应低速、禁鸣, (略) 段路面保养, (略) 况良好,夜间禁止大型车辆在有敏感 (略) 段进行运输活动。

(6)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7)距离敏感点较近的施工工段,应尽量加快其施工进度以缩短影响时间,且在这些工段施工时应尽量使用低噪声环保设备,设备与敏感点保持一定距离,必要时假装减震降噪装置。

(9)建设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三日内报请当地环保局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发布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

5、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河道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在河道两侧较平缓地带预留滩地用于弃土石的临时堆存,采取“分散堆存、及时清运处理”措施,用于各工程区回填及绿化,其余由建设方统筹安排,及时清运至其他施工工程用于回填及再利用,临时堆放周期为1~2月。

(2)银河开挖淤泥全部回用,因此不设置永久堆场,仅考虑临时堆场。由于采用分段施工方式,因此临时堆场设置于施工区下游还未施工的已征地区域,不得越界施工,不得占用农田和河道。施工结束后,临时堆场按要求完成生态恢复。临时堆场面积根据施工段开挖量确定,堆场地面需设置土工布防渗,四周由编织袋装土围合。堆场设置为斜坡式,底部设置明渠导流淤泥余水,明渠导流沟末端设置一个三级沉淀池(容积约10m3),余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临时堆场使用的土工布、编织袋等可以重复利用,节约用材。

(3)施工期各工程区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暂存点。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本项目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为社会公益性建设项目。运营期无污染物产生,对环境无影响。

(1)对*生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

①建设方应按设计方案设置绿化设施,种植草坪及绿化树种、景观花卉相结合的绿化带,并对临时占地区进行植被恢复。

②运行期应对恢复植被及绿化区域进行定期的后期抚育管理,保证植物成活率及区域植被覆盖率等达到相关要求。

③加强对水土保持工程的后期维护,避免施工期的水土流失延续到运行期。

④加强公众的野生动物保护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严禁猎杀任何兽类,严禁打鸟、捕鸟和破坏鸟类的生境,严禁捕蛇、捉蛙和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

⑤在评价区内设置告示牌和警告牌,提醒公众保护区域动植物和河道生态环境。

(2)对水生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

①建立河道维护部门,保护河道治理成果,保护水环境,促使银河、海尾河流域水生生态环境逐步进入良性循环。

②加强对周边居民的环保教育,坚决杜绝电鱼、毒鱼、炸鱼和 (略) 具等方法大量捕捞亲鱼和幼鱼的行为,保护区域动植物,带动周边居民共同维护河道区域生态环境。

③加强河道上游及沿河水土保持工作,进行水源涵养林建设,减少水土流失对银河、海尾河水质及生态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3)运行期景观保护措施

①加强对恢复植被的后期抚育管理,保护周边生态环境及自然景观,禁止新建与周边景观不协调的建构筑物。

②加强对治理后银河、海尾河沿线景观和环境的管理维护,加快配套设施村落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及景观湿地工程的实施,禁止向河道乱倒垃圾及非法采砂等破坏河道景观的活动,彻底改善银河、海尾河脏、乱、差的景观现状。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信息公开承诺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2-*;传 真:0872-*电子信箱:*@*63.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云鹤 (略) 9号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项目名称

鹤庆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银河、海尾河综合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

鹤庆县金墩乡、草海镇

建设单位

鹤庆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管理局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鹤庆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银河、海尾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性质:新建。主要建设:银河综合整治工程和海尾综合整治工程,其中银河治理范围为 (略) ~与漾弓江交汇口,治理长度5.75km,海尾河治理范围为东草海输水泄洪闸~与漾弓江交汇口,治理长度4.972 km。银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防洪排涝工程、河道清淤工程、滨岸道修复工程、配套工程及临时工程。海尾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截污管道工程、防洪排涝工程、河道清障工程、滨岸道修复工程、配套工程及临时工程。项目总投资5313.*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4.8%。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体废物。

1、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开挖、道路及场地扬尘、土石方对方等;

2、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基坑排水、生活污水;

3、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挖掘机、装载机等施工设备;

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废弃土石方;

5、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为植物、野生动物及鱼类、水土。

6、运营期无污染物产生。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1)占地保护措施

①严禁超计划占地,临时建筑避免损害植被生长较好的区域。

②加强施工土石方的管理,开挖土石方应运至指定的区域堆放,严禁乱堆乱放占压地表,造成生态影响面积扩大。

③施工结束应对临时占地进行全面整地及植被恢复,恢复临时占地用途。

(2)植物、植被保护措施

本项目占地范围内植被和植物均为当地常见种,无珍稀或特有保护植物。

①严格按照设计红线范围进行施工建设,严禁超界施工。

②施工期加工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采取宣传、监管等措施,约束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红线范围外,禁止对红线外植被和植物进行破坏。

③加强对施工边界影响区植被、植物的保护和维护工作,确保边界影响植被、植物的生境不受影响。

④对河道两岸现有柳树、桉树等树木采取移栽措施,用于河道两岸绿化,既保护了植被又节约了成本。

⑤施工临时设施选址尽可能避让植被较集中的地区,对因施工期间破坏的各种植被和生境、临时占用的植被及各种施工迹地,工程结束后应该尽量结合水土保持植物措施通过实施生态恢复措施使其逐步得到恢复。

⑥尽量减小施工作业面,减少对现有植被的破坏。

(3)动物保护对策和措施

①建设单位首先应自觉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以及运行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标志牌、法律宣传等措施进行宣传,严禁猎杀驱赶野生动物,并通过对违法活动进行举报奖励等措施以制止偷猎活动。

②严禁随意扩大施工影响范围,尽量保护动物的栖息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行为对评价区内野生动物的影响,对于两栖和爬行动物来说最好的保护措施是不污染水体,做好施工导流措施,保护水体环境不被影响。

③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严格禁止废土方进入河道,尽量保留原来河道的完整性以保护动物生境。

(4)水生生物(鱼类)保护对策与措施

①施工废水及员工生活废水应按环评所提措施收集、处理、回用,严禁排入地表水环境。

②做好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防护,尽量减少泥沙流入水体,避免施工对下游河道及水生生态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③施工期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禁止炸鱼、捕鱼等行为。

④河道疏浚清挖过程应严格按要求设置导流围堰,用潜水泵抽排基坑水并沉淀处理,加快疏浚开挖工程进度,尽量缩短因其对水生生物生境产生的扰动时间。

(5)景观保护措施

①优化施工总体布置,调整施工征地范围线,实在因工程和地形条件所限无法避免时,必须结合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及时做好覆盖和植被恢复工作。

②尽量缩短施工期,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适时、适量对施工区域、堆 (略) 面进行洒水降尘,物料运输车辆应减速慢行并加盖篷布,同时开挖土石方应规范堆放、加强管理,并及时回填转运以减少堆存量,最大程度减轻施工对区域景观的不良影响。

(6)生态影响恢复措施

①施工结束后,对工程占地外闲置区域进行覆土绿化,增加场区绿化。

②项目区施工结束后,需要进行生态恢复时,尽量采用当地常见种,遵循“适地适树、原生性、特有性和实用性”的原则,选用当地常见物种进行绿化恢复。

③本项目对河堤进行加固修复后,对洪水水位线以上河堤岸线进行生态恢复,种植绿化景观植物,对占地范围内的生态环境进行重建,多选用当地常见物种,参照周边环境植物群落结构,进行生态重建。

④本项 (略) 依次分段建设,分段施工区完成施工后,道路材料拆除,再作为下一个施 (略) 材料。全段施工结束后, (略) 占地区进行生态修复。

⑤严格控制外来物种的引进,对于特别需要引进的物种应进行生态安全风险评价和检疫,防范外来物种对区域生态造成的危害。

⑥施工外购的绿化土需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2018)要求,降低生态环境风险。

(7)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①临时拦挡

为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在表土堆存区域坡脚增加编织袋临时拦挡盖。编织袋拦挡断面为:顶宽0.5m,边坡1:0.5,底宽1.5m,堆高1.0m,编织土袋呈“品”字形分层错位堆砌。临时堆土区域编织袋挡墙长560m,编织袋均能重复利用,发现破损及时更换。

②临时苫盖

为防止大风及雨天对表土的冲刷等影响,对临时表土堆场堆存的表土进行临时苫盖措施,本区临时苫盖面积为2000m2,无纺布可重复利用,且本项目各工程分段施工,故苫盖量满足本工程需求。

③合理选择施工工序,防洪墙基础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投入使用,尽量缩短土石方的堆放时间,避免产生新增的水土流失。

④对于防洪墙工程的基础回填,要做到及时分层压实;两侧临时堆放的土石方、砂石料尽量避免过高,应缩短堆放周期。

⑤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临河侧的临时围堰工作,避免开挖土石方及弃土弃渣向河道排放。

⑥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派专人沿防洪墙走向进行定期检查,对出现乱排放弃土、弃渣的的行为应坚决制止并给予处罚。

⑦在实施植物护坡措施前,对需要绿化的土地进行必要的清理、平整和碾压。主要是将土地表面较大的土石、杂物等进行清理后,对绿化用地表面进行平整。

2、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设备清洗水处理措施:由 (略) 较长、较分散,因此在每个施工区分别设置处理量不小于15m3/d的沉淀池1个处理施工废水,采用处理工艺为:简易沉淀→絮凝沉淀→回用洒水降尘。

(2)基坑排水处理措施:在河道一侧适当位置布置临时沉淀池1个,容积不小于10m3,并设两台抽水机将其抽出,然后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降尘;基坑排水水质与河道水质相当,使用不完的部分排入河道下游。

(3)临时截排水沟根据施工作业面布置,于作业面施工场地渠坑两侧设置0.2m*0.3m排水沟,截留施工废水进入雨水沉淀池(10m3),回用于项目施工。

(4)生活污水处理措施:由于施工人员不在施工区食宿,并使用沿线村庄已有旱厕,因此生活废水产生量很小,且主要为洗手废水,污染物简单、含量低,从经济、环保角度出发,不再重复设置处理设施,使用上述施工废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处理后回用于降尘,不外排。

(5)对于靠近草海湿地和漾弓江的施工区域,必须选择枯水期晴天施工,减少工期,加强洒水降尘。同时,临湿地和河道一侧需设置高1.8m的彩钢瓦防护措施,可以有效的减少施工噪声和粉尘对湿地内水生动物的影响。

3、施工期空气环境保护措施

(1)工程设计时要考虑技术、经济以及环境等诸多方面因素,合理设定施工方法、施工作业面大小等。

(2)尽量选择环保型施工机械及产品,减少烟气排放,施工方应禁止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车辆进入施工场地。

(3)配备洒水车,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1-2次;若遇到大风天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4)运输车辆应采用加盖专用车辆或者配置防洒落装置,车辆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施工运输车辆的速度应小于30km/h,并对运输过程 (略) 面上的泥土及时清扫, (略) 二次扬尘。

(5)采用“边挖、边埋、边填”的施工方式,产生的土方应尽量用于填方,回填不完的及时清运至其他施工工地回填利用,距离居民点较近的临时堆土区应建围挡设施并经常洒水。

(6)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堆放、管理和处置,堆放场地应避开居民区上风向,必要时加盖篷布或洒水,防止扬尘污染。

(7)加强对大型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环保教育,在距离村庄、农田等敏感 (略) 段应减速慢行以避免扬尘,对完成施工的区域尽快进行地面硬化及绿化处理。

(8)在距离村庄、农田等敏感点较近的区域施工,应在施工区与敏感点间设置围挡,建议采用塑钢瓦材料,围挡高度不低于1.8m,施工结束后方可拆除,同时应根据施工强度及天气情况加强这些工段的洒水降尘频次及洒水量。

(9)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劳动防护,在粉尘作业时,施工人员应使用口罩。

4、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必要时加装减震消声装置。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外,严禁在12:00~14:00、22:00~6:00期间施工。

(3)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尽量将其设于远离敏感点的区域,同时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4)采取声屏障措施:在距离村庄及居民等敏感点较近的区域施工,包括靠近波南河村、下登村、上村、杨李登、上里仁、银河村和赵家登等的工段,应在施工区与敏感点间设置围挡,建议采用彩钢瓦材料,围挡高度不低于1.8m,施工结束后方可拆除。

(5)在有村庄 (略) 路段设置禁鸣和限速醒目标志,施工车辆出入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时应低速、禁鸣, (略) 段路面保养, (略) 况良好,夜间禁止大型车辆在有敏感 (略) 段进行运输活动。

(6)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7)距离敏感点较近的施工工段,应尽量加快其施工进度以缩短影响时间,且在这些工段施工时应尽量使用低噪声环保设备,设备与敏感点保持一定距离,必要时假装减震降噪装置。

(9)建设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三日内报请当地环保局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发布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

5、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河道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在河道两侧较平缓地带预留滩地用于弃土石的临时堆存,采取“分散堆存、及时清运处理”措施,用于各工程区回填及绿化,其余由建设方统筹安排,及时清运至其他施工工程用于回填及再利用,临时堆放周期为1~2月。

(2)银河开挖淤泥全部回用,因此不设置永久堆场,仅考虑临时堆场。由于采用分段施工方式,因此临时堆场设置于施工区下游还未施工的已征地区域,不得越界施工,不得占用农田和河道。施工结束后,临时堆场按要求完成生态恢复。临时堆场面积根据施工段开挖量确定,堆场地面需设置土工布防渗,四周由编织袋装土围合。堆场设置为斜坡式,底部设置明渠导流淤泥余水,明渠导流沟末端设置一个三级沉淀池(容积约10m3),余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临时堆场使用的土工布、编织袋等可以重复利用,节约用材。

(3)施工期各工程区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暂存点。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本项目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为社会公益性建设项目。运营期无污染物产生,对环境无影响。

(1)对*生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

①建设方应按设计方案设置绿化设施,种植草坪及绿化树种、景观花卉相结合的绿化带,并对临时占地区进行植被恢复。

②运行期应对恢复植被及绿化区域进行定期的后期抚育管理,保证植物成活率及区域植被覆盖率等达到相关要求。

③加强对水土保持工程的后期维护,避免施工期的水土流失延续到运行期。

④加强公众的野生动物保护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严禁猎杀任何兽类,严禁打鸟、捕鸟和破坏鸟类的生境,严禁捕蛇、捉蛙和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

⑤在评价区内设置告示牌和警告牌,提醒公众保护区域动植物和河道生态环境。

(2)对水生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

①建立河道维护部门,保护河道治理成果,保护水环境,促使银河、海尾河流域水生生态环境逐步进入良性循环。

②加强对周边居民的环保教育,坚决杜绝电鱼、毒鱼、炸鱼和 (略) 具等方法大量捕捞亲鱼和幼鱼的行为,保护区域动植物,带动周边居民共同维护河道区域生态环境。

③加强河道上游及沿河水土保持工作,进行水源涵养林建设,减少水土流失对银河、海尾河水质及生态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3)运行期景观保护措施

①加强对恢复植被的后期抚育管理,保护周边生态环境及自然景观,禁止新建与周边景观不协调的建构筑物。

②加强对治理后银河、海尾河沿线景观和环境的管理维护,加快配套设施村落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及景观湿地工程的实施,禁止向河道乱倒垃圾及非法采砂等破坏河道景观的活动,彻底改善银河、海尾河脏、乱、差的景观现状。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信息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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