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2年8月29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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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2年8月29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传 真:041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

邮 编:*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 (略) 新增床位及设立核酸实验室项目

营口南楼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

大 (略)

(略)

大 (略) 新增床位及设立核酸实验室项目位于营口南楼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总投资*元。本项目新增床位94张,增加床位后共有床位134张,门诊接待患者100人/天。增设核酸实验室一座,最大检测能力可达到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400例。

废气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恶臭气体主要污染因子为硫化氢、氨气。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采用加盖封闭措施并喷洒除臭剂。实验过程中,项目病毒灭活、核酸提取标本试验等极易产生病原微生物的操作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产生的含病原体废气经HEPA高效过滤器+紫外线灯过滤灭菌后经由排气口排放。实验室内排风系统采用高效过滤器(箱形结构0.6m×0.6m×0.6m,玻璃纤维滤料)的方式处理从实验室排出的可能还有病原微生物的废气,用以保证室外空气安全。中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处理效率达到99.99%,废气中病菌被有效处理去除后,由排气口排放。核酸提取试剂均在生物安全柜中使用,因此挥发性有机物经生物安全柜(风量3000m3/h)抽取后,经过活性炭箱由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排放高度6m)。

废水

本项目新增传染科废水经投加活性氧消毒粉预消毒后汇入医疗楼北侧地埋式生化一体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50m3/d)。核酸实验室产生少量的外排废水,仅0.2m3/d,经专为核酸实验室配套的混凝沉淀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1m3/d)处理后排放。扩建后,医院地埋式生化一体污水处理装置的出水与核酸实验室混凝沉淀污水处理装置的出 (略) 总排水口DW001,由 (略) (略) 排向南楼污水处理厂。

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设施水泵等设备的运转。选用基础减震、墙体隔声等措施。

固废

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在垃圾桶内,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以及废活性炭由专用容器收集,封装外运,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滤芯、试剂配置废水和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和容器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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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41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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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 (略) 新增床位及设立核酸实验室项目

营口南楼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

大 (略)

(略)

大 (略) 新增床位及设立核酸实验室项目位于营口南楼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总投资*元。本项目新增床位94张,增加床位后共有床位134张,门诊接待患者100人/天。增设核酸实验室一座,最大检测能力可达到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400例。

废气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恶臭气体主要污染因子为硫化氢、氨气。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采用加盖封闭措施并喷洒除臭剂。实验过程中,项目病毒灭活、核酸提取标本试验等极易产生病原微生物的操作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产生的含病原体废气经HEPA高效过滤器+紫外线灯过滤灭菌后经由排气口排放。实验室内排风系统采用高效过滤器(箱形结构0.6m×0.6m×0.6m,玻璃纤维滤料)的方式处理从实验室排出的可能还有病原微生物的废气,用以保证室外空气安全。中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处理效率达到99.99%,废气中病菌被有效处理去除后,由排气口排放。核酸提取试剂均在生物安全柜中使用,因此挥发性有机物经生物安全柜(风量3000m3/h)抽取后,经过活性炭箱由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排放高度6m)。

废水

本项目新增传染科废水经投加活性氧消毒粉预消毒后汇入医疗楼北侧地埋式生化一体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50m3/d)。核酸实验室产生少量的外排废水,仅0.2m3/d,经专为核酸实验室配套的混凝沉淀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1m3/d)处理后排放。扩建后,医院地埋式生化一体污水处理装置的出水与核酸实验室混凝沉淀污水处理装置的出 (略) 总排水口DW001,由 (略) (略) 排向南楼污水处理厂。

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设施水泵等设备的运转。选用基础减震、墙体隔声等措施。

固废

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在垃圾桶内,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以及废活性炭由专用容器收集,封装外运,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滤芯、试剂配置废水和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和容器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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