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主城区木洞麻柳功能区A标准分区(麻柳嘴片区部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重庆市主城区木洞麻柳功能区A标准分区(麻柳嘴片区部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 (略) 主城区木洞麻柳功能区A标准分区(麻柳嘴片区部分)规划已委托重庆傲越环 (略)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项目情况进行公示。
一、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主城区木洞麻柳功能区A标准分区(麻柳嘴片区部分)规划
(2)建设地点:巴南区麻柳嘴镇
(3)建设规模:规划区总面积2.6391km2,四至范围:东至麻柳嘴镇梓桐村,南至麻柳嘴镇平桥村,西至长江,北至长江,主要布局康复辅助器具产业。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国际生 (略)
地址: (略) 巴南区木洞镇重庆国际生物城科技孵化楼
联系人及电话:李博*
电子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重庆傲越环 (略)
地址: (略) 渝北区冉家坝扬子江商务中心15楼
联系人及电话:刘娜*
电子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主要工作内容:分析、预测、 (略) 主城区木洞麻柳功能区A标准分区(麻柳嘴片区部分)规划实施可能对区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对环境产生的长远影响,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以及规划实施后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可达性,形成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重庆傲越环 (略)
2022.8.29
附件:公众意见调查表.do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 (略) 主城区木洞麻柳功能区A标准分区(麻柳嘴片区部分)规划已委托重庆傲越环 (略)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项目情况进行公示。
一、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主城区木洞麻柳功能区A标准分区(麻柳嘴片区部分)规划
(2)建设地点:巴南区麻柳嘴镇
(3)建设规模:规划区总面积2.6391km2,四至范围:东至麻柳嘴镇梓桐村,南至麻柳嘴镇平桥村,西至长江,北至长江,主要布局康复辅助器具产业。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国际生 (略)
地址: (略) 巴南区木洞镇重庆国际生物城科技孵化楼
联系人及电话:李博*
电子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重庆傲越环 (略)
地址: (略) 渝北区冉家坝扬子江商务中心15楼
联系人及电话:刘娜*
电子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主要工作内容:分析、预测、 (略) 主城区木洞麻柳功能区A标准分区(麻柳嘴片区部分)规划实施可能对区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对环境产生的长远影响,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以及规划实施后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可达性,形成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重庆傲越环 (略)
2022.8.29
附件:公众意见调查表.doc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