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万吨韩式食品加工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年产1万吨韩式食品加工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年产*吨韩式食品加工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城阳区2206-*-04-01-* | |
建设单位: | 青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2年08月26日至2022年09月01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吨韩式食品,产品为年糕、鱼饼、蟹棒、调味酱.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气浮机+缺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工艺处理后,与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 (略) (略) 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A级标准。(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鱼饼、蟹棒生产过程中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天然气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SO2、NOx 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烟气林格曼黑度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鱼饼油炸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处理后经高于屋顶1.5m排气筒DA003排放,油烟浓度能够满足《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小型标准要求;调味酱生产过程产生的异味经换风系统收集进入1套生物除臭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相关标准。未被收集的粉尘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少量异味通过车间换风系统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定期喷洒除臭剂,污水池及污泥池加盖,污水及污泥中投加除臭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三)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定噪声源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1类标准, (略) 一侧执行4类标准。(四)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的相关规定,规范设置监测孔、 (略) 和环保图形标志,制定监测计划并自行监测,按规定公示监测结果。(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中,废料、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浮渣、污泥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油和废油渣集中收集后,送具备废油脂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六)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环保设施的设计、制作、安装等须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加强环保设施、人员等的安全管理和培训。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有关情况。(七)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制定并实施有效可行的建筑施工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一是严格执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防 (略) 扬尘污染管理规定》《山 (略) 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 治规定》等要求,采取围挡、喷洒水抑尘、道路硬化、车辆清洗、物料密闭运输、使用先进环保运输车辆等控制措施,防治扬尘和废气污染。二是采取科学安排施工作业时序(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设备或工艺、设置围挡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项目无爆破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夜间施工的,必须经我局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三是施工期 (略) (略) 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车辆清洗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建设活动和冲洗地面,不外排。 四是项目施工期产生大量的碎砖石等建筑 (略) 政部门制定堆放场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各种包装材料、废旧钢筋、涂料桶等集中收集后外售或综合利用。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城 (略) 197号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年产*吨韩式食品加工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城阳区2206-*-04-01-* | |
建设单位: | 青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2年08月26日至2022年09月01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吨韩式食品,产品为年糕、鱼饼、蟹棒、调味酱.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气浮机+缺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工艺处理后,与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 (略) (略) 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A级标准。(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鱼饼、蟹棒生产过程中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天然气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SO2、NOx 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烟气林格曼黑度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鱼饼油炸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处理后经高于屋顶1.5m排气筒DA003排放,油烟浓度能够满足《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小型标准要求;调味酱生产过程产生的异味经换风系统收集进入1套生物除臭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相关标准。未被收集的粉尘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少量异味通过车间换风系统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定期喷洒除臭剂,污水池及污泥池加盖,污水及污泥中投加除臭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三)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定噪声源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1类标准, (略) 一侧执行4类标准。(四)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的相关规定,规范设置监测孔、 (略) 和环保图形标志,制定监测计划并自行监测,按规定公示监测结果。(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中,废料、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浮渣、污泥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油和废油渣集中收集后,送具备废油脂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六)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环保设施的设计、制作、安装等须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加强环保设施、人员等的安全管理和培训。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有关情况。(七)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制定并实施有效可行的建筑施工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一是严格执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防 (略) 扬尘污染管理规定》《山 (略) 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 治规定》等要求,采取围挡、喷洒水抑尘、道路硬化、车辆清洗、物料密闭运输、使用先进环保运输车辆等控制措施,防治扬尘和废气污染。二是采取科学安排施工作业时序(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设备或工艺、设置围挡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项目无爆破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夜间施工的,必须经我局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三是施工期 (略) (略) 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车辆清洗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建设活动和冲洗地面,不外排。 四是项目施工期产生大量的碎砖石等建筑 (略) 政部门制定堆放场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各种包装材料、废旧钢筋、涂料桶等集中收集后外售或综合利用。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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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略) 城 (略) 19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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