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关于2022年8月29日墨红镇畜禽粪污有机处理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墨红镇畜禽粪污有机处理项目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关于2022年8月29日墨红镇畜禽粪污有机处理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墨红镇畜禽粪污有机处理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0874-*
通讯地址:富源县胜境街道外山口社区邮编:*
项目名称 | 墨红镇畜禽粪污有机处理项目 | 建设地点 | 富源县墨红镇法土村委会海安村 | 建设单位 | 富源肥源畜禽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 (略) | ||
项目概况 | |||||
富源肥源畜禽 (略) 投资*元在富源县墨红镇法土村委会海安村建设墨红镇畜禽粪污有机处理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厂房1500平方米,原料仓库(含发酵区)1000平方米,微生物菌剂生产车间100平方米;购置微生物菌剂生产等相关设施设备。项目设计年生产微生物菌剂(肥)*吨。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大气环境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等。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现场应优先沿周边连续设置硬质围挡,不得有间断、敞开,底边封闭严密,阻隔粉尘;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施工现场围挡。当妨碍施工必须拆除时,应设置临时围挡并符合相关要求;2)施工场区 (略) 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定时对场地进行打扫、洒水、保洁,不得在未洒水等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确保场区干净;3)施工场区内裸露场地应 (略) 等覆盖、绿化或固化等扬尘防治措施;4)施工场地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备,运输车辆向外运输时应对车辆外部、底盘、轮胎处进行冲洗,严禁车 (略) ;5)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严密遮盖。砂、石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运易扬尘材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或抛洒;其他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6)施工现场内严禁随意丢弃和焚烧各类废弃物;7)施工场地土方开挖应为湿法作业。产生土方应及时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应用篷 (略) 遮盖。(2)水污染防治措施:1)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施工场地四周优先设置截排水沟阻止项目区外雨水进入项目区;2)项目优先完成运营期厕所和生活污水收集池,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3)施工期在施工场地设置5m3施工废水收集池,用于收集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和项目区内雨水,施工废水和项目区内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车辆冲洗等,不外排。(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须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并在规定的节假日期间调整施工时间,22点到次日早6点之间停止强噪声作业;2)施工现场应优先沿周边连续设置硬质围挡,阻隔噪声;3)施工现场通过合理组织施工,尽量将大型的施工设施布置在施工场地中部,通过距离衰减,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施工场地四周优先建设围栏,阻隔噪声;5)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确保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6)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采用有力措施控制人为的施工噪声,严格管理,文明施工。(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1)施工场地开挖土方石应及时回用于项目区场地平整,不能回用的土方石统一收集后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处置;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由场地运输车清运到合适地点,妥善处理;3)包装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4)设置生活垃圾桶,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点堆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理。 二、营运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采取喷洒生物除臭剂及原料厂房(含发酵)加强通风的方式控制生产工艺恶臭影响;2)破碎、筛分、混料粉尘采取密闭破碎、筛分、混料,通过引风机将颗粒物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排放等措施控制;3)原料堆场及发酵粉尘采取原料及发酵厂房设置不低于3米高的围挡,原料混料、发酵翻抛工序顶部设置降尘喷头控制粉尘产生及排放;(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1)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固态有机肥生产,不外排;2)纯水制备废水设置沉淀池收集后用于固态有机肥生产用水,不外排;3)设置容积为3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固态有机肥发酵用水,不外排;(3)噪声污染防控措施:1)厂房隔声、距离衰减;2)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产噪设备,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3)加强厂区管理、规范操作,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未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4)项目区四周设置围墙阻隔噪声。(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1)包装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2)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固体有机肥生产;3)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置;4)生活污水收集池污泥和粪便定期清掏回用于固体有机肥生产;5)项目设置5m2的危废暂存间(防雨、防渗、防流失),设置标识标牌,废机油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后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6)更换后的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收集带走,不在项目内堆存。(5)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农用微生物菌剂生产车间、固态有机肥生产线原料堆场及发酵区,防渗要求为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固态有机肥生产线(除原料堆场及发酵区)、旱厕、污水收集池、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区域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其它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防渗;设置环保专员岗位,定期巡查,发现渗漏、地面破损需及时报告堵漏及修复。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文本公开承诺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略) 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0874-*
通讯地址:富源县胜境街道外山口社区邮编:*
项目名称 | 墨红镇畜禽粪污有机处理项目 | 建设地点 | 富源县墨红镇法土村委会海安村 | 建设单位 | 富源肥源畜禽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 (略) | ||
项目概况 | |||||
富源肥源畜禽 (略) 投资*元在富源县墨红镇法土村委会海安村建设墨红镇畜禽粪污有机处理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厂房1500平方米,原料仓库(含发酵区)1000平方米,微生物菌剂生产车间100平方米;购置微生物菌剂生产等相关设施设备。项目设计年生产微生物菌剂(肥)*吨。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大气环境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等。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现场应优先沿周边连续设置硬质围挡,不得有间断、敞开,底边封闭严密,阻隔粉尘;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施工现场围挡。当妨碍施工必须拆除时,应设置临时围挡并符合相关要求;2)施工场区 (略) 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定时对场地进行打扫、洒水、保洁,不得在未洒水等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确保场区干净;3)施工场区内裸露场地应 (略) 等覆盖、绿化或固化等扬尘防治措施;4)施工场地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备,运输车辆向外运输时应对车辆外部、底盘、轮胎处进行冲洗,严禁车 (略) ;5)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严密遮盖。砂、石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运易扬尘材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或抛洒;其他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6)施工现场内严禁随意丢弃和焚烧各类废弃物;7)施工场地土方开挖应为湿法作业。产生土方应及时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应用篷 (略) 遮盖。(2)水污染防治措施:1)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施工场地四周优先设置截排水沟阻止项目区外雨水进入项目区;2)项目优先完成运营期厕所和生活污水收集池,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3)施工期在施工场地设置5m3施工废水收集池,用于收集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和项目区内雨水,施工废水和项目区内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车辆冲洗等,不外排。(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须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并在规定的节假日期间调整施工时间,22点到次日早6点之间停止强噪声作业;2)施工现场应优先沿周边连续设置硬质围挡,阻隔噪声;3)施工现场通过合理组织施工,尽量将大型的施工设施布置在施工场地中部,通过距离衰减,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施工场地四周优先建设围栏,阻隔噪声;5)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确保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6)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采用有力措施控制人为的施工噪声,严格管理,文明施工。(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1)施工场地开挖土方石应及时回用于项目区场地平整,不能回用的土方石统一收集后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处置;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由场地运输车清运到合适地点,妥善处理;3)包装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4)设置生活垃圾桶,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点堆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理。 二、营运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采取喷洒生物除臭剂及原料厂房(含发酵)加强通风的方式控制生产工艺恶臭影响;2)破碎、筛分、混料粉尘采取密闭破碎、筛分、混料,通过引风机将颗粒物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排放等措施控制;3)原料堆场及发酵粉尘采取原料及发酵厂房设置不低于3米高的围挡,原料混料、发酵翻抛工序顶部设置降尘喷头控制粉尘产生及排放;(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1)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固态有机肥生产,不外排;2)纯水制备废水设置沉淀池收集后用于固态有机肥生产用水,不外排;3)设置容积为3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固态有机肥发酵用水,不外排;(3)噪声污染防控措施:1)厂房隔声、距离衰减;2)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产噪设备,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3)加强厂区管理、规范操作,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未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4)项目区四周设置围墙阻隔噪声。(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1)包装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2)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固体有机肥生产;3)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置;4)生活污水收集池污泥和粪便定期清掏回用于固体有机肥生产;5)项目设置5m2的危废暂存间(防雨、防渗、防流失),设置标识标牌,废机油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后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6)更换后的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收集带走,不在项目内堆存。(5)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农用微生物菌剂生产车间、固态有机肥生产线原料堆场及发酵区,防渗要求为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固态有机肥生产线(除原料堆场及发酵区)、旱厕、污水收集池、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区域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其它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防渗;设置环保专员岗位,定期巡查,发现渗漏、地面破损需及时报告堵漏及修复。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文本公开承诺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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