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柒采创智研发中心蓝星安迪苏中国区研发中心项目
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柒采创智研发中心蓝星安迪苏中国区研发中心项目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公示信息表
项目名称 | 蓝 (略) *采创智研发中心 蓝星安迪苏中国区研发中心项目 | ||
项目地址 | (略) 雨花台区赛虹桥 (略) 9 号裙楼 3、4、5 层 | ||
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 ||
项目负责人 | 冯晶军 | 联系电话 | * |
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 ||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 | 江苏国恒安全 (略)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海广鹏 * |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蓝 (略) *采创智研发中心于2022年8月4日在江苏国恒会议室,对蓝星安迪苏中国区研发中心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以下简称设计)组织了评审。评审会由冯晶军主持,由吴会、蒋桂林、时勇组成评审组(见评审会签到表),吴会担任评审组组长。评审组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介绍和设计单位对设计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后,审阅了设计及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根据个人评审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组综合意见: 一、总体意见 1、设计专篇编制符合导则的要求; 2、设计内容较为全面、客观,对重点内容分析和设计较准确; 3、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基本可行,有一定的针对性; 4、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意见基本能够采纳,论证说明较为充分; 5、预期效果评价正确、准确。 二、设计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明确洁净区各作业场所送风量、新风量、新风口位置; 2、完善应急救援设施设计; 3、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 三、评审结论 评审组认为该预评价报告评审结论为整改后通过,建设单位必须要求评价单位根据上述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预评价报告应及时提请评审组全体成员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形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报告》备查。 | |||
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按照专家组意见和专家个人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 |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公示信息表
项目名称 | 蓝 (略) *采创智研发中心 蓝星安迪苏中国区研发中心项目 | ||
项目地址 | (略) 雨花台区赛虹桥 (略) 9 号裙楼 3、4、5 层 | ||
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 ||
项目负责人 | 冯晶军 | 联系电话 | * |
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 ||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 | 江苏国恒安全 (略)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海广鹏 * |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蓝 (略) *采创智研发中心于2022年8月4日在江苏国恒会议室,对蓝星安迪苏中国区研发中心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以下简称设计)组织了评审。评审会由冯晶军主持,由吴会、蒋桂林、时勇组成评审组(见评审会签到表),吴会担任评审组组长。评审组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介绍和设计单位对设计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后,审阅了设计及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根据个人评审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组综合意见: 一、总体意见 1、设计专篇编制符合导则的要求; 2、设计内容较为全面、客观,对重点内容分析和设计较准确; 3、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基本可行,有一定的针对性; 4、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意见基本能够采纳,论证说明较为充分; 5、预期效果评价正确、准确。 二、设计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明确洁净区各作业场所送风量、新风量、新风口位置; 2、完善应急救援设施设计; 3、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 三、评审结论 评审组认为该预评价报告评审结论为整改后通过,建设单位必须要求评价单位根据上述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预评价报告应及时提请评审组全体成员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形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报告》备查。 | |||
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按照专家组意见和专家个人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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