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公示稿)
通城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公示稿)
通城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公示稿)
(略) 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
二〇二二年三月
目 录
一、畜禽污染防治基础与形势
(一)“十三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成效
(二)“十四五”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 机遇和有利条件
2. 压力与挑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时限与范围
(四)主要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源头管控,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1. 规范畜禽养殖准入管理
2. 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可循环的养殖模式
3. 全力推动畜禽养殖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分区分类施策,优化畜禽养殖业布局
1. 依法管理畜禽养殖禁养区域
2. 构建完善的种养空间布局
(三)坚持精准治污,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1. 深化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
2. 强化畜禽养殖业配套场所环境管理
3. 强化养殖投入品管理
(四)坚持多方联动,完善养殖污染治理体系
1. 落实治污主体责任
2.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监督考核
(三)加大政策和技术支持
(四)注重宣传引导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畜牧业绿色高质高效发展,保障重要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加快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由“治”向“用”转变,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改善耕地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通城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畜禽污染防治基础与形势
(一)“十三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县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优先位置,坚决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使畜禽养殖业布局进一步优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规模化畜禽养殖比重逐渐增大。至2021年,全县有畜禽规模养殖场164家,其中生猪规模养殖场129家,禽类规模养殖场17家,牛规模养殖企业12家,羊规模养殖企业6家。其中正大、正邦、双胞胎、温氏等生猪养殖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在县内合作建成44家规模养殖场。全县129家生猪规模场,年存栏*头,年可出栏*头;
畜禽养殖质量持续增优。全县规模猪场的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绿色化水平大幅提升,已成为生猪生产的“主力军”。全县129家规模养殖场,在生物安全、粪污治理都进行了升级改造。 (略) 的5G“云养殖” (略) (略) 镇6个村,200多户农户签订协议,以线下代养、线上销售的方式,年出栏生猪达0.*头,为小养殖户发展插上科技腾飞的翅膀。既实现了生猪生产能力的数量目标,也加快了产业转型升级的质量提升。
规模养殖项目建设增快。正邦集团投资30亿元、建设年出栏*头生猪一体化养殖项目、 (略) 与正大集团合作投资2.1亿元的*只蛋鸡项目等一批规模化畜禽养殖建设目前正顺利推进。
规模畜禽养殖产业链不断延长。全县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建成占地60多亩的标准化“通城两头乌”保种场,常年保持原种通城猪母猪存栏120头和15个血统的纯种公猪;通过引进社会资本,成立“ (略) ”,投资*元,在马港镇何婆桥村建设AAA级畜禽定点屠宰场,全县生猪实现统一集中屠宰、集中检疫检验、冷链配送、 (略) 、一体化管理。
以粪污综合利用为基础实现生态养殖。一是建设年生产有机肥*吨的有机肥厂,收集规模养殖场粪污进行开发利用;二是种植与养殖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的28.6余万亩油茶基地、10.*亩药材基地、7.*亩茶叶基地、*亩蔬菜基地、*亩水稻基地可以消化容纳猪粪,粪污资源化利用后可承载饲养*头生猪所产生的粪污。通过与种植业、观光农业结合,将有机肥还田还林,降低种养殖业生产成本,提升下游产业农产品质量水平。
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以畜禽粪污治理整县推进项目为依托,对382家需要改造的养殖场制订了“一场一策”整改方案,对全县382家畜禽养殖设施、设备、工艺进行升级改造。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1.90%,规模养殖场和大型养殖场设施配套率达100%。下发《关于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督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每一个养殖场落实镇、村、畜牧中心三级包保人,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完成粪污治理任务。
(二)“十四五”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三五”以来,通城县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但畜牧业发展仍然面临种养结合力度不够、局部区域环境承载压力大、缺乏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等问题。综合来看,“十四五” (略)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面临新的重大机遇和挑战。
1.机遇和有利条件
产业发展面临新机遇。党中央、 (略) 高度重视畜牧业发展,将畜牧业作为发展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点产业。国家、省、市*续出台推进畜禽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扶持政策,为畜牧业绿色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规模化发展面临新格局。随着通城县禁养区规范划分和畜禽养殖优化布局,全县畜禽养殖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对畜产品需求量进一步扩大,畜禽产品自给率将持续提升,为畜牧业规模化发展带来巨大契机。
高质量发展面临新前景。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人居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对畜禽养殖的绿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水平将不断提升,管控措施将更加先进,对有力推动畜牧业有机更新、迭代升级创造了有利条件。
2. 压力与挑战
生猪养殖标准化水平不高。近年来,通城县发展了一批“550”“700”“1400”模式的生猪规模养殖场,但小规模养殖、散养户占比较大。在规模化养殖中,猪种选择、饲料配方、饲养管理、疫病防控、环保设施配套等环节还处于产业低端水平,管理粗放、饲料转化效率不高、产品质量安全不能得到保障、疫病防控体系薄弱、生猪养殖效率不高等现象普遍存在。
产业链条不全。目前,县内没有种猪生产和饲料生产企业,种猪、主要原饲料都需外调;在精深加工方面,目前有 (略) 、新三汇等进入畜产品精深加工行业,生产火腿、香肠、腊肉和小包装、罐装、瓶装系列产品,形成了初步小规模产业链条,但企业规模小、产品品种单一、 (略) 场营销能力不强、产业效益不高,对市场的辐射带动能力弱。“通城猪”及猪肉具有较好的美誉度,市场占有份额少,品牌营销投入不够。
粪污处理压力较大。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配套不完善,没有配套建设有机肥厂处理粪污,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同时,粪污综合利用与目前的,水稻、油茶、茶叶、中药材、蔬菜等产业发展结合不够。
疫病防控体系不健全。通城县作为湘、鄂、赣三省交界之处,具较好的交通优势, (略) 县的生猪贸易活跃,一些个体经营户非法贩动生猪、猪肉产品,在当前非洲猪瘟等重大疫情存在的环境中,对疫病防控难度加大。
政策支持不足。经营生猪产业投入资金量较大,目前,建设一个“1400”规模养殖场,需投入资金在*元以上,而作为猪舍的固定资产都建在乡村,银行不能作为担保物,存在贷款融资难,近年虽然“楚农贷”“畜牧贷”开展了一些业务,但金融机构对生猪养殖贷款核审标准难以通过。在生猪保险上,规模以下养殖户的育肥猪还不能实现全覆盖。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畜禽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构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体系,切实降低农业污染负荷,为通城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综合考虑畜禽粪污环境承载力、畜禽养殖业发展需求、农业产业特征和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 (略) 畜禽养殖规模和空间布局,统筹推进畜禽养殖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加快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种养结合,协同减排。以养分平衡为核心,通过优化种养布局,协同推进畜禽粪肥还田与化肥减量增效。结合种植规模和结构,科学测算养分需求,优化肥料结构和施肥方式,削减养殖业和种植业污染负荷,促进农业污染防治。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考虑自然环境、畜禽养殖类型、结构和空间布局、种植类型与规模、耕地质量、环境承载力、人居环境影响等因素,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探索经济实用的资源化利用模式,提出差异化管控措施,鼓励全量收集和清洁高效利用。
——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强化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多方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关部门的信息、资源优势,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第三方服务等社会化运营模式健康发展。
(三)规划时限与范围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时限为2021~2025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规划范围为通城县全域,包括下辖隽水镇、石南镇、北港镇、五里镇、马港镇、关刀镇、麦市镇、塘湖镇、沙堆镇、大坪乡、四庄乡11个乡镇。规划对象包括辖区范围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1和规模以下养殖专业户2(以下简称“养殖专业户”)。
(四)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县畜禽养殖业总体布局科学合理,基于种养循环的资源化利用体系基本形成,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基本建立。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养殖业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到2035年,全县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全面控制,畜禽粪肥还田机制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牧业发展协调推进,形成有效衔接、相互匹配的种养业发展格局。
根据国家、省“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 (略) ,结合通城县实际,构建包含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2项指标的指标体系。
表1 通城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属性 | 2020年 | 2025年 |
1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3(%) | 约束性 | 91.90% | 95.00% |
2 |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 约束性 | 95.00% | 100% |
主要任务
坚持源头管控,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1. 规范畜禽养殖准入管理
规范项目审批管理。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及禁养区等空间管控要求,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合理布局畜禽养殖项目,对不符合空间管控要求的,不予审批。严格执行《畜牧法》《畜禽规划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要求,对新改扩建畜禽养殖项目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继续推进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做好环评与排污许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的衔接。支持畜禽粪污还田利用项目建设,已获得环评批复的规模养殖场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如需将粪污处理由达标排放变更为资源化利用,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经专家论证认定为非重大变动的,可以按照非重大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加快畜禽养殖业绿色转型发展。鼓励引导生猪产业绿色发展项目建设。按照“以地定猪”的刚性要求,新建“现代化、全封闭、可循环”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年设计出栏规模须与种养循环土地规模相匹配,实现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引导已建规模养殖场开展现代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支持畜禽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以106国道 (略) 为轴线,串连花果四庄、田园沙堆、乡味五里以及清水十里莲香、九井茶园、阔田现代农业示范园等,着力打造瓜果飘香、绿色高效、农旅融合的现代生态农业观光带。
2. 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可循环的养殖模式
畅通畜禽粪污利用渠道。把畜禽粪肥作为替代化肥的重要来源,进一步扩大堆(沤)肥、液态粪肥利用,多种形式利用粪污养分资源,服务种植业提质增效。规模养殖场应通过租赁、协议等方式,依据粪污养分产生量和农作物养分需求量落实用肥土地,为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提供有利条件。对无法足量配套用肥土地的养殖场户,鼓励通过社会化服务主体,与种植主体有效衔接。对无法就地就近利用的畜禽粪污,鼓励生产商品有机肥,扩大还田利用半径。鼓励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配套建设液态粪肥田间贮存池、 (略) 、撒肥机等设施,实现场内粪污贮存发酵与田间粪肥贮存利用设施相配套。倡导在农作物种植区域增施适量畜禽粪便、沼渣、沼液以及商品有机肥等,粮食作物和蔬菜作物亩均有机肥施用量分别不少于200公斤和400公斤。
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快发展连作套种、种养结合、农牧配套的生态循环农业。提升“双水双绿”高效稻田综合种养水平。推广茶园间作、“三增三减”“藕-渔”“藕-稻”“健康菜园”等种植业新技术新模式。推广标准化养猪、“700”“1400”模式、“124”蛋鸡养殖模式、生态养鸡“553”高效养殖模式、肉牛控温牛舍360模式。推广池塘“零排放”生态圈养、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流道养殖等水产生态养殖模式。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培育一批生猪生态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和绿色示范牧场。到2025年,畜禽生态养殖普及推广率达90%以上。
以粪污综合利用为基础实现生态养殖。一是建设年生产有机肥*吨的有机肥厂,收集规模养殖场粪污进行开发利用;二是种植与养殖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的28.6余万亩油茶基地、10.*亩药材基地、7.*亩茶叶基地、*亩蔬菜基地、*亩水稻基地可以消化容纳猪粪,按一亩地可消纳5头生猪产生的粪污承载力计算,粪污资源化利用后可承载饲养*头生猪所产生的粪污;不仅解决了粪污对环境污染问题,通过与种植业、观光农业结合,将有机肥还田还林,替代部分化肥用量,降低种养殖业生产成本,提升下游产业农产品质量水平,带动下游种植业高质量发展。
3. 全力推动畜禽养殖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培育五十亿生猪产业。坚持“通城两头乌”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完善原种群、扩繁群、生产群和 (略) 络“ (略) ”生猪良种场繁育体系。推进“养殖—屠宰—初加工—深加工”全产业链建设,以正帮集团*头生猪养殖一体化项目为契机,鼓励支持牌合玉立、三汇肉联、大坪新三汇等大型规模养殖企业提升肉食产品深加工能力,积极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扎实推进病死生猪无害化集中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县生猪出栏突破*头,优势区域和规模养殖达到90%以上。
开发品牌打造精品。按照“通城两头乌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的营销模式,打造“中国荆楚味”;积极创建“通城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锻造知名品牌;发挥“ (略) +”在推进生猪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各环节高效协同和产业化运营中的作用,培育出一批“通城猪”产业化运营主体, (略) 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实现优质特色生猪产品产销顺畅衔接、优质优价。
实施绿色养殖提速工程。建立健全以地定畜、过腹还田的种养紧密对接机制,加快推进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养殖,督促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升级改造,大力推广营养均衡、节水减排、臭气减控等技术和精细管理,深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以生态健康养殖为依托,着力发展畜禽绿色养殖。全面推进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发展农牧结合等有机农业,推广以沼气工程、有机肥生产与应用为纽带的种养循环模式。力争到2025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95%以上。
加快农业数字化建设。建设湘鄂赣特色农产品(通城)数字化国际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建设“1中心”+“2平台”+“3工程”+“N应用系统”构成。推进涉农部门、经营主体、社会组织等实现“云化”管理。整合现有政务服务、 (略) 资源,建设全县 (略) ,推动数字农业综合服务与农技推广等基层服务深度融合。鼓励、引导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应用创新,组织开展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推荐。
(略) (略) 提升技术含量。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饲料配方、防疫控制、养殖技术等方面的技术,并与国内养殖科研机构开展广泛协作,继续加强与华中农业大学合作,对通城猪品种选育、扩繁、标准化生产、精深加工等关键环节技术攻关,形成一套成熟、完整技术标准进行推广应用,提高生猪产业科技水平。
坚持分区分类施策,优化畜禽养殖业布局
1. 依法管理畜禽养殖禁养区域
认真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规定。巩固畜禽禁养区退养成果,加强对禁养区内已关闭搬迁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巡查和监管,严防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复养”现象发生。对禁养区内关停需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确需关闭的养殖场户,给予合理过渡期,避免以清理代替治理;对不在禁养区范围内、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应依法完善环境管理手续。根据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环境承载能力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区域养殖总量、品种和规模化水平,并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确保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放标准要求。
2. 构建完善的种养空间布局
优化养殖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按照“创建专业大县,发展特色板块,打造优势产业” (略) ,依托生猪、优质稻、茶叶等优势农产品,立足基地建设,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力空间布局,建设具有特色的现代农业种养业板块。以石南、沙堆、大坪、关刀、五里等乡镇为重点,实施华中“两头乌”猪种源场建设项目,着力建设年出栏*头以上的优质商品猪生产大镇,到2025年全县生猪出栏突破*头,建成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和标准化生产大县。
以优化产业布局为依据发挥资源优势。将生猪区域发展分为重点发展区、适度发展区和约束发展区。一是重点发展区。包括四庄、沙堆。对现有生猪养殖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信息化水平; (略) 建设年出栏*头以上现代化、全封闭、可循环、无污染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优先在林、果、茶、药材、蔬菜等种植基地选址,实现农牧结合、种养循环。二是适度发展区。包括五里、大坪、北港、石南、关刀、麦市、塘湖。规模控制在年出栏1000—*头;坚持农牧结合,推行生态养殖;突出“通城猪”区域特色,打造知名品牌,发展优质高端特色生猪产业。三是约束发展区。包括隽水、马港。该区域受资源环境条件限制,生猪生产发展空间受限,区域养殖总量保持稳定。
坚持精准治污,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1. 深化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
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深入推进通城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统筹处理好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不断提升畜禽养殖与环境承载能力匹配度。立足通城县畜牧业和种植业特点,科学规划全县种养结合模式。一是对中小型养殖场,推广畜禽粪污全量堆肥处理系统,就地就近转化利用或作为原料供应有机肥企业。二是对大中型养殖场,支持通过自建沼气(厌氧)处理设施,进行沼气利用和肥料化利用。三是培育以处理当地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为主的大型有机肥企业(或粪污处理中心),明确具体目标和处理任务,形成以堆肥、商品有机肥、生物有机肥为主要产品的有机肥经营模式。四是通过社会化服务组织,以自有土地、流转土地、地头贮存、基地对接、运送服务等形式,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五是引导形成本地区果菜茶等高效经济作物种植基地,自建粪污发酵池或使用周边沼渣、沼液、粪水、堆肥及商品有机肥的农田利用模式。
加强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推广。支持规模养殖场改进畜禽养殖和粪污贮存发酵工艺,推广使用节水式饮水器,建设漏缝地板、舍下贮存池、自动清粪、雨污分流等设施,减少粪污产生总量。推行经济高效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积极推广全量机械化施用,逐步改进粪肥施用方式。加大中小型固态和液态粪肥施用机具等还田利用先进装备推广力度,降低粪肥施用劳动强度。以肥料化、饲料化利用为主要方向,推广秸秆过腹还田等技术,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按照“一厂、三控制、四中心”的建设内容布置,即:建设一座关刀镇有机肥料厂;围绕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三个环节配套的土建及安装工程;四庄、石南、关刀、马港四个区域性粪污收集中心建设工程。
2. 强化畜禽养殖业配套场所环境管理
加强畜禽屠宰加工场等配套设施环境管理。引导各类龙头企业向园区集中,促进原料生产、精深加工、体验展示、物流配送有机衔接。支持建设一批畜禽、茶叶、水产等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推进农业食品加工业提档升级。
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督促生猪养殖企业做好封闭管理、消毒灭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工作,推动养殖场加强生物安全建设,完善消洗站、车辆烘干房、转猪站等配套设施。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乡镇为单位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以乡镇为节点建设病死 (略) 点、暂存设施,并配备必要的运输工具,扎实推进病死生猪无害化集中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提档升级,扎实推进无害化处理“五单两账”管理措施。
3. 强化养殖投入品管理
加强饲料等投入品环境安全监督管理。贯彻落实《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加大县、乡镇两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比例,加大饲料质量安全、生产安全宣传与监管,完善饲料生产经营诚信体系,逐步完善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饲料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规范饲料和兽药使用,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依法履行兽药属地管理、部门监督和企业主体职责,严格执行兽药GMP、GSP制度,全面加强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强化养殖环节用药源头治理。严格执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饲料卫生标准》等有关规定,减少促生长兽用抗菌药和矿物元素饲料添加剂使用,严格控制饲料中抗生素,防止铜、锌、砷等超标,从源头减少抗菌药物和重金属残留,控制利用风险。推广低蛋白日粮,降低畜禽养殖氮排泄量。
坚持多方联动,完善养殖污染治理体系
1. 落实治污主体责任
成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监督小组。强化环保执法监管,建立对全区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机构粪污处理设施的运行监控机制,对粪污资源化利用产品去向加强日常巡查,确保畜禽粪污真处理、真利用。加快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标准和办法,明确考核标准、确定考核指标、规范考核方法。建立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检查考核。明确奖励与处罚措施,做到考薪挂钩、考职挂钩,落实建设责任。
建立责任主体管理责任制度。要求各街道政府和企业对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要结合各地实际,依法企业职责,健全机制,保证资金投入,落实政策措施,坚持日常运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配合全县统筹协调畜产品供给和畜禽粪污治理工作,落实粪污处理负责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细化分年度的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并抄送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养殖场户应当切实履行粪污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采取措施,对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环境。从事畜禽规模养殖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健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以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有机肥还田利用、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使用等指标为重点,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各企业和部门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
鼓励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完善“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推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向县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畜禽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县场,建立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社 (略) 络体系,构建可持续的运行机制。培育壮大一批粪肥收运和田间施用等社会化服务主体,支持第三方建设区域性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建设收集、贮存、输送等基础设施,配备有机肥生产加工、沼气发电、生物天然气提纯、粪肥专用运输和施用等设施设备。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为畜禽养殖场提供污染防治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服务。
2.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的监测。畜禽养殖场应安装水表,对用水实行计量管理。畜禽养殖场每年应至少两次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污水处理设施和粪便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提交排放污水、废气、恶臭以及粪肥的无害化指标的监测报告。对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的水质应定期进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排污口应设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规定的排污口标志。
定期不定期执法监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监督小组定期、不定期到养殖户、养殖场基地进行走访、指导,并对养殖场饲料、兽药使用情况、畜禽防疫免疫落实情况、动物检疫申报落实情况以及消毒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样品抽样检测。同时对养殖档案进行更新,如发现有违反《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相关条例、法规的行为,对违法企业或个人进行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着力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规范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随意抛弃病死畜禽、加工制售病害畜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公共卫生和生态环境安全。探索建立畜禽粪肥消纳土地的定期跟踪监测机制,对长期粪肥施用土地的营养元素(氮、磷)、土壤有机质、重金属(砷、铜、锌)及卫生学指标(粪大肠菌群、蛔虫卵、钩虫卵等)进行定期监测,及时掌握粪污养分和有害物质含量, 防范还田风险。
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保障对畜禽养殖生态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动员公众、非政府组织参与保护与监督。逐步推行畜禽养殖生态环境公告制度,健全畜禽养殖污染举报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生猪产能恢复、 (略) 场正常供应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推进全县养殖产业发展。成立通城县养殖产业(猪、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养殖产业(猪、鸡)发展工作进行协调、督办、总结,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保障全县养殖产业(鸡、猪)发展有序推进。建立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的工作推动机制,形成部门合力,推动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二)强化监督考核
通过多部门联合监管、专项监管、日常性监督等多种手段,加大畜禽养殖污染常态化监督和执法监管,促进畜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加强对重点区的监督指导,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细化考核评估机制。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重要依据。加大督查力度,采取随机调研、定期督查、半年调度等方式,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和过程监督。
(三)加大政策和技术支持
一是加大对生态养殖项目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的政策扶持力度,出台相关政策支持绿色养殖项目建设,培育一批种养结合型的新型经营主体。二是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和政策支持,结合实际,推广应用控源减排、清洁生产、高效堆肥、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等经济高效的实用技术。三是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扶持政策、生猪保险政策、畜牧贷优惠政策、贷款贴息政策,优化服务环境,简化新建养猪场审批备案手续。
(四)注重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 (略) ,开展多种形式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引导畜禽养殖主体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技术交流、人员培训等活动,将相关法律法规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纳入相关农业技术或养殖技能培训中,提高养殖从业人员的污染治理水平和环保意识。积极鼓励村民自治组织制定相关规程,规范畜禽养殖行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养殖户和人民群众的责任意识。
1畜禽规模养殖场:年设计生猪出栏量≥500头、年设计蛋禽出笼≥5000只、年设计肉禽出笼≥*只、年设计肉牛出栏≥50头和年设计羊出栏≥100头的养殖场
2畜禽规模以下养殖专业户:未达到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且年设计生猪出栏量≥50头、年设计蛋鸡/鸭/鹅出笼≥500只、年设计肉蛋鸡/鸭/鹅出笼≥2000只、年设计肉牛出栏≥10头、年设计奶牛出栏≥5头的养殖户
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是指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和规下养殖场综合利用的畜禽粪便量占畜禽粪便产生量的比值
通城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公示稿)
(略) 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
二〇二二年三月
目 录
一、畜禽污染防治基础与形势
(一)“十三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成效
(二)“十四五”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 机遇和有利条件
2. 压力与挑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时限与范围
(四)主要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源头管控,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1. 规范畜禽养殖准入管理
2. 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可循环的养殖模式
3. 全力推动畜禽养殖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分区分类施策,优化畜禽养殖业布局
1. 依法管理畜禽养殖禁养区域
2. 构建完善的种养空间布局
(三)坚持精准治污,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1. 深化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
2. 强化畜禽养殖业配套场所环境管理
3. 强化养殖投入品管理
(四)坚持多方联动,完善养殖污染治理体系
1. 落实治污主体责任
2.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监督考核
(三)加大政策和技术支持
(四)注重宣传引导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畜牧业绿色高质高效发展,保障重要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加快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由“治”向“用”转变,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改善耕地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通城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畜禽污染防治基础与形势
(一)“十三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县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优先位置,坚决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使畜禽养殖业布局进一步优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规模化畜禽养殖比重逐渐增大。至2021年,全县有畜禽规模养殖场164家,其中生猪规模养殖场129家,禽类规模养殖场17家,牛规模养殖企业12家,羊规模养殖企业6家。其中正大、正邦、双胞胎、温氏等生猪养殖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在县内合作建成44家规模养殖场。全县129家生猪规模场,年存栏*头,年可出栏*头;
畜禽养殖质量持续增优。全县规模猪场的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绿色化水平大幅提升,已成为生猪生产的“主力军”。全县129家规模养殖场,在生物安全、粪污治理都进行了升级改造。 (略) 的5G“云养殖” (略) (略) 镇6个村,200多户农户签订协议,以线下代养、线上销售的方式,年出栏生猪达0.*头,为小养殖户发展插上科技腾飞的翅膀。既实现了生猪生产能力的数量目标,也加快了产业转型升级的质量提升。
规模养殖项目建设增快。正邦集团投资30亿元、建设年出栏*头生猪一体化养殖项目、 (略) 与正大集团合作投资2.1亿元的*只蛋鸡项目等一批规模化畜禽养殖建设目前正顺利推进。
规模畜禽养殖产业链不断延长。全县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建成占地60多亩的标准化“通城两头乌”保种场,常年保持原种通城猪母猪存栏120头和15个血统的纯种公猪;通过引进社会资本,成立“ (略) ”,投资*元,在马港镇何婆桥村建设AAA级畜禽定点屠宰场,全县生猪实现统一集中屠宰、集中检疫检验、冷链配送、 (略) 、一体化管理。
以粪污综合利用为基础实现生态养殖。一是建设年生产有机肥*吨的有机肥厂,收集规模养殖场粪污进行开发利用;二是种植与养殖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的28.6余万亩油茶基地、10.*亩药材基地、7.*亩茶叶基地、*亩蔬菜基地、*亩水稻基地可以消化容纳猪粪,粪污资源化利用后可承载饲养*头生猪所产生的粪污。通过与种植业、观光农业结合,将有机肥还田还林,降低种养殖业生产成本,提升下游产业农产品质量水平。
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以畜禽粪污治理整县推进项目为依托,对382家需要改造的养殖场制订了“一场一策”整改方案,对全县382家畜禽养殖设施、设备、工艺进行升级改造。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1.90%,规模养殖场和大型养殖场设施配套率达100%。下发《关于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督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每一个养殖场落实镇、村、畜牧中心三级包保人,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完成粪污治理任务。
(二)“十四五”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三五”以来,通城县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但畜牧业发展仍然面临种养结合力度不够、局部区域环境承载压力大、缺乏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等问题。综合来看,“十四五” (略)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面临新的重大机遇和挑战。
1.机遇和有利条件
产业发展面临新机遇。党中央、 (略) 高度重视畜牧业发展,将畜牧业作为发展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点产业。国家、省、市*续出台推进畜禽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扶持政策,为畜牧业绿色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规模化发展面临新格局。随着通城县禁养区规范划分和畜禽养殖优化布局,全县畜禽养殖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对畜产品需求量进一步扩大,畜禽产品自给率将持续提升,为畜牧业规模化发展带来巨大契机。
高质量发展面临新前景。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人居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对畜禽养殖的绿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水平将不断提升,管控措施将更加先进,对有力推动畜牧业有机更新、迭代升级创造了有利条件。
2. 压力与挑战
生猪养殖标准化水平不高。近年来,通城县发展了一批“550”“700”“1400”模式的生猪规模养殖场,但小规模养殖、散养户占比较大。在规模化养殖中,猪种选择、饲料配方、饲养管理、疫病防控、环保设施配套等环节还处于产业低端水平,管理粗放、饲料转化效率不高、产品质量安全不能得到保障、疫病防控体系薄弱、生猪养殖效率不高等现象普遍存在。
产业链条不全。目前,县内没有种猪生产和饲料生产企业,种猪、主要原饲料都需外调;在精深加工方面,目前有 (略) 、新三汇等进入畜产品精深加工行业,生产火腿、香肠、腊肉和小包装、罐装、瓶装系列产品,形成了初步小规模产业链条,但企业规模小、产品品种单一、 (略) 场营销能力不强、产业效益不高,对市场的辐射带动能力弱。“通城猪”及猪肉具有较好的美誉度,市场占有份额少,品牌营销投入不够。
粪污处理压力较大。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配套不完善,没有配套建设有机肥厂处理粪污,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同时,粪污综合利用与目前的,水稻、油茶、茶叶、中药材、蔬菜等产业发展结合不够。
疫病防控体系不健全。通城县作为湘、鄂、赣三省交界之处,具较好的交通优势, (略) 县的生猪贸易活跃,一些个体经营户非法贩动生猪、猪肉产品,在当前非洲猪瘟等重大疫情存在的环境中,对疫病防控难度加大。
政策支持不足。经营生猪产业投入资金量较大,目前,建设一个“1400”规模养殖场,需投入资金在*元以上,而作为猪舍的固定资产都建在乡村,银行不能作为担保物,存在贷款融资难,近年虽然“楚农贷”“畜牧贷”开展了一些业务,但金融机构对生猪养殖贷款核审标准难以通过。在生猪保险上,规模以下养殖户的育肥猪还不能实现全覆盖。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畜禽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构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体系,切实降低农业污染负荷,为通城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综合考虑畜禽粪污环境承载力、畜禽养殖业发展需求、农业产业特征和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 (略) 畜禽养殖规模和空间布局,统筹推进畜禽养殖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加快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种养结合,协同减排。以养分平衡为核心,通过优化种养布局,协同推进畜禽粪肥还田与化肥减量增效。结合种植规模和结构,科学测算养分需求,优化肥料结构和施肥方式,削减养殖业和种植业污染负荷,促进农业污染防治。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考虑自然环境、畜禽养殖类型、结构和空间布局、种植类型与规模、耕地质量、环境承载力、人居环境影响等因素,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探索经济实用的资源化利用模式,提出差异化管控措施,鼓励全量收集和清洁高效利用。
——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强化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多方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关部门的信息、资源优势,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第三方服务等社会化运营模式健康发展。
(三)规划时限与范围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时限为2021~2025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规划范围为通城县全域,包括下辖隽水镇、石南镇、北港镇、五里镇、马港镇、关刀镇、麦市镇、塘湖镇、沙堆镇、大坪乡、四庄乡11个乡镇。规划对象包括辖区范围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1和规模以下养殖专业户2(以下简称“养殖专业户”)。
(四)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县畜禽养殖业总体布局科学合理,基于种养循环的资源化利用体系基本形成,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基本建立。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养殖业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到2035年,全县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全面控制,畜禽粪肥还田机制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牧业发展协调推进,形成有效衔接、相互匹配的种养业发展格局。
根据国家、省“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 (略) ,结合通城县实际,构建包含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2项指标的指标体系。
表1 通城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属性 | 2020年 | 2025年 |
1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3(%) | 约束性 | 91.90% | 95.00% |
2 |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 约束性 | 95.00% | 100% |
主要任务
坚持源头管控,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1. 规范畜禽养殖准入管理
规范项目审批管理。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及禁养区等空间管控要求,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合理布局畜禽养殖项目,对不符合空间管控要求的,不予审批。严格执行《畜牧法》《畜禽规划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要求,对新改扩建畜禽养殖项目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继续推进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做好环评与排污许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的衔接。支持畜禽粪污还田利用项目建设,已获得环评批复的规模养殖场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如需将粪污处理由达标排放变更为资源化利用,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经专家论证认定为非重大变动的,可以按照非重大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加快畜禽养殖业绿色转型发展。鼓励引导生猪产业绿色发展项目建设。按照“以地定猪”的刚性要求,新建“现代化、全封闭、可循环”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年设计出栏规模须与种养循环土地规模相匹配,实现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引导已建规模养殖场开展现代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支持畜禽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以106国道 (略) 为轴线,串连花果四庄、田园沙堆、乡味五里以及清水十里莲香、九井茶园、阔田现代农业示范园等,着力打造瓜果飘香、绿色高效、农旅融合的现代生态农业观光带。
2. 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可循环的养殖模式
畅通畜禽粪污利用渠道。把畜禽粪肥作为替代化肥的重要来源,进一步扩大堆(沤)肥、液态粪肥利用,多种形式利用粪污养分资源,服务种植业提质增效。规模养殖场应通过租赁、协议等方式,依据粪污养分产生量和农作物养分需求量落实用肥土地,为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提供有利条件。对无法足量配套用肥土地的养殖场户,鼓励通过社会化服务主体,与种植主体有效衔接。对无法就地就近利用的畜禽粪污,鼓励生产商品有机肥,扩大还田利用半径。鼓励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配套建设液态粪肥田间贮存池、 (略) 、撒肥机等设施,实现场内粪污贮存发酵与田间粪肥贮存利用设施相配套。倡导在农作物种植区域增施适量畜禽粪便、沼渣、沼液以及商品有机肥等,粮食作物和蔬菜作物亩均有机肥施用量分别不少于200公斤和400公斤。
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快发展连作套种、种养结合、农牧配套的生态循环农业。提升“双水双绿”高效稻田综合种养水平。推广茶园间作、“三增三减”“藕-渔”“藕-稻”“健康菜园”等种植业新技术新模式。推广标准化养猪、“700”“1400”模式、“124”蛋鸡养殖模式、生态养鸡“553”高效养殖模式、肉牛控温牛舍360模式。推广池塘“零排放”生态圈养、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流道养殖等水产生态养殖模式。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培育一批生猪生态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和绿色示范牧场。到2025年,畜禽生态养殖普及推广率达90%以上。
以粪污综合利用为基础实现生态养殖。一是建设年生产有机肥*吨的有机肥厂,收集规模养殖场粪污进行开发利用;二是种植与养殖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的28.6余万亩油茶基地、10.*亩药材基地、7.*亩茶叶基地、*亩蔬菜基地、*亩水稻基地可以消化容纳猪粪,按一亩地可消纳5头生猪产生的粪污承载力计算,粪污资源化利用后可承载饲养*头生猪所产生的粪污;不仅解决了粪污对环境污染问题,通过与种植业、观光农业结合,将有机肥还田还林,替代部分化肥用量,降低种养殖业生产成本,提升下游产业农产品质量水平,带动下游种植业高质量发展。
3. 全力推动畜禽养殖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培育五十亿生猪产业。坚持“通城两头乌”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完善原种群、扩繁群、生产群和 (略) 络“ (略) ”生猪良种场繁育体系。推进“养殖—屠宰—初加工—深加工”全产业链建设,以正帮集团*头生猪养殖一体化项目为契机,鼓励支持牌合玉立、三汇肉联、大坪新三汇等大型规模养殖企业提升肉食产品深加工能力,积极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扎实推进病死生猪无害化集中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县生猪出栏突破*头,优势区域和规模养殖达到90%以上。
开发品牌打造精品。按照“通城两头乌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的营销模式,打造“中国荆楚味”;积极创建“通城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锻造知名品牌;发挥“ (略) +”在推进生猪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各环节高效协同和产业化运营中的作用,培育出一批“通城猪”产业化运营主体, (略) 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实现优质特色生猪产品产销顺畅衔接、优质优价。
实施绿色养殖提速工程。建立健全以地定畜、过腹还田的种养紧密对接机制,加快推进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养殖,督促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升级改造,大力推广营养均衡、节水减排、臭气减控等技术和精细管理,深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以生态健康养殖为依托,着力发展畜禽绿色养殖。全面推进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发展农牧结合等有机农业,推广以沼气工程、有机肥生产与应用为纽带的种养循环模式。力争到2025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95%以上。
加快农业数字化建设。建设湘鄂赣特色农产品(通城)数字化国际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建设“1中心”+“2平台”+“3工程”+“N应用系统”构成。推进涉农部门、经营主体、社会组织等实现“云化”管理。整合现有政务服务、 (略) 资源,建设全县 (略) ,推动数字农业综合服务与农技推广等基层服务深度融合。鼓励、引导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应用创新,组织开展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推荐。
(略) (略) 提升技术含量。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饲料配方、防疫控制、养殖技术等方面的技术,并与国内养殖科研机构开展广泛协作,继续加强与华中农业大学合作,对通城猪品种选育、扩繁、标准化生产、精深加工等关键环节技术攻关,形成一套成熟、完整技术标准进行推广应用,提高生猪产业科技水平。
坚持分区分类施策,优化畜禽养殖业布局
1. 依法管理畜禽养殖禁养区域
认真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规定。巩固畜禽禁养区退养成果,加强对禁养区内已关闭搬迁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巡查和监管,严防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复养”现象发生。对禁养区内关停需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确需关闭的养殖场户,给予合理过渡期,避免以清理代替治理;对不在禁养区范围内、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应依法完善环境管理手续。根据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环境承载能力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区域养殖总量、品种和规模化水平,并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确保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放标准要求。
2. 构建完善的种养空间布局
优化养殖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按照“创建专业大县,发展特色板块,打造优势产业” (略) ,依托生猪、优质稻、茶叶等优势农产品,立足基地建设,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力空间布局,建设具有特色的现代农业种养业板块。以石南、沙堆、大坪、关刀、五里等乡镇为重点,实施华中“两头乌”猪种源场建设项目,着力建设年出栏*头以上的优质商品猪生产大镇,到2025年全县生猪出栏突破*头,建成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和标准化生产大县。
以优化产业布局为依据发挥资源优势。将生猪区域发展分为重点发展区、适度发展区和约束发展区。一是重点发展区。包括四庄、沙堆。对现有生猪养殖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信息化水平; (略) 建设年出栏*头以上现代化、全封闭、可循环、无污染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优先在林、果、茶、药材、蔬菜等种植基地选址,实现农牧结合、种养循环。二是适度发展区。包括五里、大坪、北港、石南、关刀、麦市、塘湖。规模控制在年出栏1000—*头;坚持农牧结合,推行生态养殖;突出“通城猪”区域特色,打造知名品牌,发展优质高端特色生猪产业。三是约束发展区。包括隽水、马港。该区域受资源环境条件限制,生猪生产发展空间受限,区域养殖总量保持稳定。
坚持精准治污,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1. 深化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
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深入推进通城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统筹处理好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不断提升畜禽养殖与环境承载能力匹配度。立足通城县畜牧业和种植业特点,科学规划全县种养结合模式。一是对中小型养殖场,推广畜禽粪污全量堆肥处理系统,就地就近转化利用或作为原料供应有机肥企业。二是对大中型养殖场,支持通过自建沼气(厌氧)处理设施,进行沼气利用和肥料化利用。三是培育以处理当地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为主的大型有机肥企业(或粪污处理中心),明确具体目标和处理任务,形成以堆肥、商品有机肥、生物有机肥为主要产品的有机肥经营模式。四是通过社会化服务组织,以自有土地、流转土地、地头贮存、基地对接、运送服务等形式,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五是引导形成本地区果菜茶等高效经济作物种植基地,自建粪污发酵池或使用周边沼渣、沼液、粪水、堆肥及商品有机肥的农田利用模式。
加强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推广。支持规模养殖场改进畜禽养殖和粪污贮存发酵工艺,推广使用节水式饮水器,建设漏缝地板、舍下贮存池、自动清粪、雨污分流等设施,减少粪污产生总量。推行经济高效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积极推广全量机械化施用,逐步改进粪肥施用方式。加大中小型固态和液态粪肥施用机具等还田利用先进装备推广力度,降低粪肥施用劳动强度。以肥料化、饲料化利用为主要方向,推广秸秆过腹还田等技术,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按照“一厂、三控制、四中心”的建设内容布置,即:建设一座关刀镇有机肥料厂;围绕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三个环节配套的土建及安装工程;四庄、石南、关刀、马港四个区域性粪污收集中心建设工程。
2. 强化畜禽养殖业配套场所环境管理
加强畜禽屠宰加工场等配套设施环境管理。引导各类龙头企业向园区集中,促进原料生产、精深加工、体验展示、物流配送有机衔接。支持建设一批畜禽、茶叶、水产等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推进农业食品加工业提档升级。
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督促生猪养殖企业做好封闭管理、消毒灭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工作,推动养殖场加强生物安全建设,完善消洗站、车辆烘干房、转猪站等配套设施。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乡镇为单位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以乡镇为节点建设病死 (略) 点、暂存设施,并配备必要的运输工具,扎实推进病死生猪无害化集中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提档升级,扎实推进无害化处理“五单两账”管理措施。
3. 强化养殖投入品管理
加强饲料等投入品环境安全监督管理。贯彻落实《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加大县、乡镇两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比例,加大饲料质量安全、生产安全宣传与监管,完善饲料生产经营诚信体系,逐步完善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饲料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规范饲料和兽药使用,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依法履行兽药属地管理、部门监督和企业主体职责,严格执行兽药GMP、GSP制度,全面加强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强化养殖环节用药源头治理。严格执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饲料卫生标准》等有关规定,减少促生长兽用抗菌药和矿物元素饲料添加剂使用,严格控制饲料中抗生素,防止铜、锌、砷等超标,从源头减少抗菌药物和重金属残留,控制利用风险。推广低蛋白日粮,降低畜禽养殖氮排泄量。
坚持多方联动,完善养殖污染治理体系
1. 落实治污主体责任
成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监督小组。强化环保执法监管,建立对全区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机构粪污处理设施的运行监控机制,对粪污资源化利用产品去向加强日常巡查,确保畜禽粪污真处理、真利用。加快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标准和办法,明确考核标准、确定考核指标、规范考核方法。建立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检查考核。明确奖励与处罚措施,做到考薪挂钩、考职挂钩,落实建设责任。
建立责任主体管理责任制度。要求各街道政府和企业对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要结合各地实际,依法企业职责,健全机制,保证资金投入,落实政策措施,坚持日常运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配合全县统筹协调畜产品供给和畜禽粪污治理工作,落实粪污处理负责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细化分年度的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并抄送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养殖场户应当切实履行粪污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采取措施,对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环境。从事畜禽规模养殖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健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以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有机肥还田利用、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使用等指标为重点,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各企业和部门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
鼓励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完善“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推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向县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畜禽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县场,建立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社 (略) 络体系,构建可持续的运行机制。培育壮大一批粪肥收运和田间施用等社会化服务主体,支持第三方建设区域性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建设收集、贮存、输送等基础设施,配备有机肥生产加工、沼气发电、生物天然气提纯、粪肥专用运输和施用等设施设备。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为畜禽养殖场提供污染防治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服务。
2.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的监测。畜禽养殖场应安装水表,对用水实行计量管理。畜禽养殖场每年应至少两次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污水处理设施和粪便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提交排放污水、废气、恶臭以及粪肥的无害化指标的监测报告。对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的水质应定期进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排污口应设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规定的排污口标志。
定期不定期执法监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监督小组定期、不定期到养殖户、养殖场基地进行走访、指导,并对养殖场饲料、兽药使用情况、畜禽防疫免疫落实情况、动物检疫申报落实情况以及消毒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样品抽样检测。同时对养殖档案进行更新,如发现有违反《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相关条例、法规的行为,对违法企业或个人进行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着力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规范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随意抛弃病死畜禽、加工制售病害畜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公共卫生和生态环境安全。探索建立畜禽粪肥消纳土地的定期跟踪监测机制,对长期粪肥施用土地的营养元素(氮、磷)、土壤有机质、重金属(砷、铜、锌)及卫生学指标(粪大肠菌群、蛔虫卵、钩虫卵等)进行定期监测,及时掌握粪污养分和有害物质含量, 防范还田风险。
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保障对畜禽养殖生态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动员公众、非政府组织参与保护与监督。逐步推行畜禽养殖生态环境公告制度,健全畜禽养殖污染举报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生猪产能恢复、 (略) 场正常供应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推进全县养殖产业发展。成立通城县养殖产业(猪、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养殖产业(猪、鸡)发展工作进行协调、督办、总结,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保障全县养殖产业(鸡、猪)发展有序推进。建立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的工作推动机制,形成部门合力,推动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二)强化监督考核
通过多部门联合监管、专项监管、日常性监督等多种手段,加大畜禽养殖污染常态化监督和执法监管,促进畜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加强对重点区的监督指导,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细化考核评估机制。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重要依据。加大督查力度,采取随机调研、定期督查、半年调度等方式,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和过程监督。
(三)加大政策和技术支持
一是加大对生态养殖项目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的政策扶持力度,出台相关政策支持绿色养殖项目建设,培育一批种养结合型的新型经营主体。二是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和政策支持,结合实际,推广应用控源减排、清洁生产、高效堆肥、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等经济高效的实用技术。三是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扶持政策、生猪保险政策、畜牧贷优惠政策、贷款贴息政策,优化服务环境,简化新建养猪场审批备案手续。
(四)注重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 (略) ,开展多种形式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引导畜禽养殖主体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技术交流、人员培训等活动,将相关法律法规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纳入相关农业技术或养殖技能培训中,提高养殖从业人员的污染治理水平和环保意识。积极鼓励村民自治组织制定相关规程,规范畜禽养殖行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养殖户和人民群众的责任意识。
1畜禽规模养殖场:年设计生猪出栏量≥500头、年设计蛋禽出笼≥5000只、年设计肉禽出笼≥*只、年设计肉牛出栏≥50头和年设计羊出栏≥100头的养殖场
2畜禽规模以下养殖专业户:未达到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且年设计生猪出栏量≥50头、年设计蛋鸡/鸭/鹅出笼≥500只、年设计肉蛋鸡/鸭/鹅出笼≥2000只、年设计肉牛出栏≥10头、年设计奶牛出栏≥5头的养殖户
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是指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和规下养殖场综合利用的畜禽粪便量占畜禽粪便产生量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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