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客运业务公示
融水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客运业务公示
融水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客运业务
公示
融水县内各运输企业及相关单位:
(略) 运输企 (略) 运输业务事项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4](10号)《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六条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各单位及时研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意见(如有不同意见的,请注明理由)反馈至融水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审批窗口。道路经营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亦可通过信件、传真等书面形式反馈意见,但需同时提供联系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证明材料以及所提意见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具体事项如下:
序号 | 申请单位 | 申请事项 |
1 | 融水苗族自治县 (略) | 申请新增客运班线:融水镇-罗龙村 路线1:罗龙村→东华村→旅游集散中心→民族高中→振城大厦→ (略) →水利局→电业公司→金大地→四七九管理处→民中北校区→体育公园。 线路2:融水镇客运站→三友宾馆→ (略) 场正门→大广场→民族会务中心→水利局→ (略) →振城大厦→民族高中→旅游集散中心→东华村→罗龙村。 |
联系方式:融水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交通74号窗口
联系电话:0772-*
电子邮箱: *@*63.com
联系地址:融水县水东新区民族大道203号振城大厦(水东新 (略) 斜对面)
融水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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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县内各运输企业及相关单位:
(略) 运输企 (略) 运输业务事项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4](10号)《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六条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各单位及时研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意见(如有不同意见的,请注明理由)反馈至融水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审批窗口。道路经营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亦可通过信件、传真等书面形式反馈意见,但需同时提供联系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证明材料以及所提意见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具体事项如下:
序号 | 申请单位 | 申请事项 |
1 | 融水苗族自治县 (略) | 申请新增客运班线:融水镇-罗龙村 路线1:罗龙村→东华村→旅游集散中心→民族高中→振城大厦→ (略) →水利局→电业公司→金大地→四七九管理处→民中北校区→体育公园。 线路2:融水镇客运站→三友宾馆→ (略) 场正门→大广场→民族会务中心→水利局→ (略) →振城大厦→民族高中→旅游集散中心→东华村→罗龙村。 |
联系方式:融水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交通74号窗口
联系电话:0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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