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设施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设施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部门职责,为确保县城区“路通”、“灯亮”、“水畅”, (略) 美好形象,给市民提供更为便利的生活环境,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 (略) 维护费纳入财政预算,由本级财政安排,按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经县政府批准,2021年 (略) 政设施维护费129.*元。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流程对项目资金进行申报,并经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和批准,制定下发泸定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泸财〔2021〕79号)。

(二)项目绩效目标。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 (略) 政管理项目进行正常维护和县政 (略) 维护专项进行建设, (略) 形象,方便群众生活,实现全县人居环境和旅游环境的持续提升和改善, (略) 正常运行。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1年县财政 (略) 维护费及环境卫生业务委托费支出计划资金129.*元。

2、资金使用。截止202 (略) 维护费及环境卫生业务委托费129.*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财务规定,结合单位自身特点,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对专项经费进行严格管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对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明确项目管理和实施的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强化资金使用监督,包括经费使用前预算和计划的审核审批,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 (略) 管理项目进行正常维护和县政 (略) 维护专项进行建设, (略) 环境卫生严格要求, (略) 政设施正常运行。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确保项目工作运转正常,达到申报的绩效目标及拟定的项目计划,实施进度均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实现了预期效果。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1、路灯设施和景观照明维护情况。定时开展巡查,及时 (略) 灯调试和维修工作。 (略) 灯120余盏, (略) 330余米,检修维保75个配电设施;维修更换、 (略) 故障50余处。保证全年亮灯率保持在95%以上,设施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事故及故障处理及时率为100%。

2、环境卫生外包业务情况。严格按照我县第二轮城区环卫外包服务合同的规定, (略) 开展季度考核工作,逐项对照打分,根据服务质量确定每季度考核分值并拨付服务费。 (略) 做好城区主要街道、背街小巷、公厕的环卫作业服务及常态化管理。出动5478人次/月,车辆112台次/月,完成县城区街道、广场、背街小巷等的无死角清扫,完成四湾隧道、泸定桥广场、城区公厕、垃圾箱体清洗,更换老旧垃圾箱118个,新增40个垃圾桶。

3.县城公共设施维护情况。定时开展巡查,完成人行道、 (略) 面及垃 (略) 政设施维修改造, (略) 面30余处,加固人行道护栏132余处,恢复广场地砖等60余处。疏通排污沟更换井盖等排污设施90余处。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略) 管理项目进行正常维护和县政 (略) 维护专项进行建设, (略) 环境卫生严格要求, (略) 政设施及卫生正常运行和保持。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对照预定进度计划,及时准时地完成项目要求,各项目计划按期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略) 政设施得到进一步提升和改善,确保县城“路通”、“灯亮”、“水畅”,营造出良好的人居和旅游环境。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城市维护费存在总量严重不足,维护设施养护水平有待更进一步提高。

(二)相关建议。建议县政府适当倾斜资金, (略) 维护费额度, (略) 建设设施的高效运行。

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27日

附件:

一、项目概况

根据部门职责,为确保县城区“路通”、“灯亮”、“水畅”, (略) 美好形象,给市民提供更为便利的生活环境,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 (略) 维护费纳入财政预算,由本级财政安排,按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经县政府批准,2021年 (略) 政设施维护费129.*元。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流程对项目资金进行申报,并经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和批准,制定下发泸定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泸财〔2021〕79号)。

(二)项目绩效目标。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 (略) 政管理项目进行正常维护和县政 (略) 维护专项进行建设, (略) 形象,方便群众生活,实现全县人居环境和旅游环境的持续提升和改善, (略) 正常运行。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1年县财政 (略) 维护费及环境卫生业务委托费支出计划资金129.*元。

2、资金使用。截止202 (略) 维护费及环境卫生业务委托费129.*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财务规定,结合单位自身特点,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对专项经费进行严格管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对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明确项目管理和实施的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强化资金使用监督,包括经费使用前预算和计划的审核审批,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 (略) 管理项目进行正常维护和县政 (略) 维护专项进行建设, (略) 环境卫生严格要求, (略) 政设施正常运行。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确保项目工作运转正常,达到申报的绩效目标及拟定的项目计划,实施进度均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实现了预期效果。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1、路灯设施和景观照明维护情况。定时开展巡查,及时 (略) 灯调试和维修工作。 (略) 灯120余盏, (略) 330余米,检修维保75个配电设施;维修更换、 (略) 故障50余处。保证全年亮灯率保持在95%以上,设施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事故及故障处理及时率为100%。

2、环境卫生外包业务情况。严格按照我县第二轮城区环卫外包服务合同的规定, (略) 开展季度考核工作,逐项对照打分,根据服务质量确定每季度考核分值并拨付服务费。 (略) 做好城区主要街道、背街小巷、公厕的环卫作业服务及常态化管理。出动5478人次/月,车辆112台次/月,完成县城区街道、广场、背街小巷等的无死角清扫,完成四湾隧道、泸定桥广场、城区公厕、垃圾箱体清洗,更换老旧垃圾箱118个,新增40个垃圾桶。

3.县城公共设施维护情况。定时开展巡查,完成人行道、 (略) 面及垃 (略) 政设施维修改造, (略) 面30余处,加固人行道护栏132余处,恢复广场地砖等60余处。疏通排污沟更换井盖等排污设施90余处。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略) 管理项目进行正常维护和县政 (略) 维护专项进行建设, (略) 环境卫生严格要求, (略) 政设施及卫生正常运行和保持。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对照预定进度计划,及时准时地完成项目要求,各项目计划按期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略) 政设施得到进一步提升和改善,确保县城“路通”、“灯亮”、“水畅”,营造出良好的人居和旅游环境。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城市维护费存在总量严重不足,维护设施养护水平有待更进一步提高。

(二)相关建议。建议县政府适当倾斜资金, (略) 维护费额度, (略) 建设设施的高效运行。

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27日

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