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固镇重点场所房屋建筑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联合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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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固镇重点场所房屋建筑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联合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重固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固镇重点场所房屋建筑违法违规

建设行为联合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为深刻汲取“6.19”湖南郴州汝城县房屋倒塌事故、“7.12”江苏苏州吴江区四季开源酒店坍塌等房屋建筑安全事故教训,切实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及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固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

重固镇重点场所房屋建筑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联合排查整治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要求,通过重点场所房屋建筑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联合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自9月20日起至12月31日,通过本次联合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聚焦重点、集中攻坚,对房屋建筑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行业监管,消除安全隐患。

(一)起止时间:2021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

(二)重点场所:我镇各类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农村房屋、各类宾馆、乡村民宿、集中式租赁住房项目等用于经营的人员密集场所。

(三)整治目标:针对重点场所违规改造、违法搭建、擅自破坏承重结构的行为,组织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开展行业专项联合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整改到位。同时, (略) 运行“一网统管” (略) (略) ,着力完善部门协同联动、行业齐抓共管、属地快速响应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风险反弹。

三、职责分工

规建办:负责牵头房屋建筑在建工程和农村房屋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全面排查。负责房屋建筑在建工程和农村房屋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汇总、上报、协调处置工作;负责汇总建立投资*以下,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在建重点场所小型工程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单。

城建中心:负责牵头开展城镇既有房屋建筑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排查整治。负责城镇既有房屋建筑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汇总、上报、协调处置工作,并结合实际对接第三方专业检测鉴定机构,建立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的重点场所清单。

城运中心:针对此次重点场所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工作组建巡查队*开展日常巡查工作,一旦发现违法违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场所立刻上报。负责开展城镇区域投资*以下,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在建重点场所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排查;负责开展城镇既有房屋建筑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排查;负责 (略) 运行“一网统管” (略) (略) 上此次专项联合整治的工作内容;依照相关法规,对各类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排查整治。

各村:负责逐一排查核实辖内所有重点场所房屋建筑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并结合实际对接第三方专业检测鉴定机构;负责建立完善辖区内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违法违规建设清单,以及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的重点场所清单,并上报规建办。

镇规资所:负责指导城运中心、各村对涉及违法占地建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重点场所开展排查。

文旅公司: (略) 级部门提供的我镇乡村民宿基础清单进行核对并补充遗漏项目,指导各村开展乡村民宿项目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排查整治。

重固派出所: (略) 级部门提供的我镇各类宾馆基础清单进行核对并补充遗漏项目,指导相关部门及各村居开展各类宾馆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排查整治。

镇城管中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各行业部门提供的清单和属地排查报告,对重点场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和违法搭建等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对于重大、复杂或者争议较大的违法行为,由规划资源部门协助认定。

镇市场监管所:依照相关法规,对经相关部门认定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开展检查,并依法查处食品安全相关违法行为。

四、 (略)

(略) 运行“一网统管”的要求, (略) (略) 作为此次专项联 (略) ,发挥数据接入、共享、落图等重要功能,并结合排查整治工作推进,实现数据、信息动态更新,为后续加强各类重点场所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提供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支撑。

五、工作流程

(一)在建工程项目和农村房屋

1、发现环节(即日起至11月4日):

城运中心、各村组织对辖内重点场所房屋建筑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手续不全的房屋建筑在建工程项目和农村房屋上报镇规建办,由规建办统一上报区建管委。

2、取证、认定环节(11月5日至11月30日):

区建管委会同镇级相关部门、村,对发现环节中发现的手续不全的房屋建筑在建工程和农村房屋进行调查取证,并建立违法违规房屋建筑在建工程和农村房屋清单。

3、处罚、整治环节(12月1日至12月31日):

区建管委会同镇级相关部门、村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已取证的房屋建筑在建工程和农村房屋进行行政处罚,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城镇既有房屋建筑

1、发现环节(即日起至11月4日):

镇 (略) 级部门提供的基础清单进行核实,对遗漏的重点场所进行补充。镇城运中心根据基础清单在辖区内展开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城镇既有房屋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报城建中心,由城建中心上报至区房管局。

2、取证、认定环节(11月5日至11月30日):

区房管局会同城建中心,对发现环节中发现的存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房屋建筑进行调查取证,并结合实际对接第三方房屋安全专业检测评估机构做好评估鉴定工作,建立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的重点场所清单。

关于评估鉴定。依据《 (略) 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方案》对排查中发现的疑似严重损坏房和疑似危房,城镇范围由城建中心、各村由所在村及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排查评估或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并明确建议整改措施。

3、处罚、整治环节(12月1日至12月31日):

城管中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认定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对于重大、复杂或者争议较大的违法行为,由区规资局协助认定。区市场监管局依照相关法规,对经相关部门认定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开展检查,并依法查处食品安全相关违法行为。按照房屋安全评估鉴定结果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城管中队对行政处罚整治落实情况做好验收工作。


重固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固镇重点场所房屋建筑违法违规

建设行为联合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为深刻汲取“6.19”湖南郴州汝城县房屋倒塌事故、“7.12”江苏苏州吴江区四季开源酒店坍塌等房屋建筑安全事故教训,切实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及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固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

重固镇重点场所房屋建筑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联合排查整治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要求,通过重点场所房屋建筑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联合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自9月20日起至12月31日,通过本次联合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聚焦重点、集中攻坚,对房屋建筑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行业监管,消除安全隐患。

(一)起止时间:2021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

(二)重点场所:我镇各类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农村房屋、各类宾馆、乡村民宿、集中式租赁住房项目等用于经营的人员密集场所。

(三)整治目标:针对重点场所违规改造、违法搭建、擅自破坏承重结构的行为,组织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开展行业专项联合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整改到位。同时, (略) 运行“一网统管” (略) (略) ,着力完善部门协同联动、行业齐抓共管、属地快速响应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风险反弹。

三、职责分工

规建办:负责牵头房屋建筑在建工程和农村房屋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全面排查。负责房屋建筑在建工程和农村房屋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汇总、上报、协调处置工作;负责汇总建立投资*以下,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在建重点场所小型工程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单。

城建中心:负责牵头开展城镇既有房屋建筑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排查整治。负责城镇既有房屋建筑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汇总、上报、协调处置工作,并结合实际对接第三方专业检测鉴定机构,建立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的重点场所清单。

城运中心:针对此次重点场所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工作组建巡查队*开展日常巡查工作,一旦发现违法违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场所立刻上报。负责开展城镇区域投资*以下,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在建重点场所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排查;负责开展城镇既有房屋建筑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排查;负责 (略) 运行“一网统管” (略) (略) 上此次专项联合整治的工作内容;依照相关法规,对各类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排查整治。

各村:负责逐一排查核实辖内所有重点场所房屋建筑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并结合实际对接第三方专业检测鉴定机构;负责建立完善辖区内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违法违规建设清单,以及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的重点场所清单,并上报规建办。

镇规资所:负责指导城运中心、各村对涉及违法占地建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重点场所开展排查。

文旅公司: (略) 级部门提供的我镇乡村民宿基础清单进行核对并补充遗漏项目,指导各村开展乡村民宿项目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排查整治。

重固派出所: (略) 级部门提供的我镇各类宾馆基础清单进行核对并补充遗漏项目,指导相关部门及各村居开展各类宾馆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排查整治。

镇城管中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各行业部门提供的清单和属地排查报告,对重点场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和违法搭建等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对于重大、复杂或者争议较大的违法行为,由规划资源部门协助认定。

镇市场监管所:依照相关法规,对经相关部门认定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开展检查,并依法查处食品安全相关违法行为。

四、 (略)

(略) 运行“一网统管”的要求, (略) (略) 作为此次专项联 (略) ,发挥数据接入、共享、落图等重要功能,并结合排查整治工作推进,实现数据、信息动态更新,为后续加强各类重点场所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提供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支撑。

五、工作流程

(一)在建工程项目和农村房屋

1、发现环节(即日起至11月4日):

城运中心、各村组织对辖内重点场所房屋建筑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手续不全的房屋建筑在建工程项目和农村房屋上报镇规建办,由规建办统一上报区建管委。

2、取证、认定环节(11月5日至11月30日):

区建管委会同镇级相关部门、村,对发现环节中发现的手续不全的房屋建筑在建工程和农村房屋进行调查取证,并建立违法违规房屋建筑在建工程和农村房屋清单。

3、处罚、整治环节(12月1日至12月31日):

区建管委会同镇级相关部门、村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已取证的房屋建筑在建工程和农村房屋进行行政处罚,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城镇既有房屋建筑

1、发现环节(即日起至11月4日):

镇 (略) 级部门提供的基础清单进行核实,对遗漏的重点场所进行补充。镇城运中心根据基础清单在辖区内展开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城镇既有房屋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报城建中心,由城建中心上报至区房管局。

2、取证、认定环节(11月5日至11月30日):

区房管局会同城建中心,对发现环节中发现的存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房屋建筑进行调查取证,并结合实际对接第三方房屋安全专业检测评估机构做好评估鉴定工作,建立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的重点场所清单。

关于评估鉴定。依据《 (略) 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方案》对排查中发现的疑似严重损坏房和疑似危房,城镇范围由城建中心、各村由所在村及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排查评估或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并明确建议整改措施。

3、处罚、整治环节(12月1日至12月31日):

城管中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认定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对于重大、复杂或者争议较大的违法行为,由区规资局协助认定。区市场监管局依照相关法规,对经相关部门认定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开展检查,并依法查处食品安全相关违法行为。按照房屋安全评估鉴定结果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城管中队对行政处罚整治落实情况做好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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