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线路板喷锡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线路板喷锡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 线路板喷锡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长春工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1#栋(北栋)四楼南面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沐程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 (略) 拟投资*元,在湖南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租赁1#栋四层南面1850m2标准化厂房, (略) 板喷锡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布置4条喷锡线,其中3条无铅喷锡线、1条含铅喷锡线,配套办公区、储运及环保等工程,给排水和供配电等公用工程依托电子工业园区已建成的相关设施。项目建成后,公司年喷 (略) 板*m2,其中无铅喷锡*m2,有铅喷锡*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执行清洁生产,落实各环节生产管理要求,减少跑冒滴漏,做好分区防腐、防渗工作,防止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减轻末端污染治理负荷;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强化对各类危险化学品输送、使用、储存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严防风险事故发生。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提高水循环利用率;前处理废水须安装流量计用专管接入电子信息产业园集中式污水处理站的“微蚀废水处理调节池”进行处理,并严格按照签订的“委托处理工业污水的协议”要求,满足进口浓度设计要求进行协同处理,再排入园区专管接入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处理废水经“沉淀+过滤”处理达到企业生产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气处理装置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内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园 (略) 进入城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严格落实清洁生产,加强各环节生产管理,减少“跑、冒、滴、漏”,重点做好生产区域、危化品区以及危废暂存间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喷锡、热风整平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二级水喷淋+过滤催化”处理,通过27米高排气筒(P1)排放,酸性废气采取“二级碱液喷淋+多面空心球吸附”措施处理,通过27米高排气筒(P2)排放,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的排放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防止二次污染;项目生产产生的废助焊剂焊渣、轻磨刷废渣及过滤材料、 (略) 板、废活性炭、废陶瓷过滤器、废水处理渣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pp棉滤芯、RO反渗透膜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和生活垃圾一起及时交给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六)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总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 通讯地址: (略) (略) 555号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
项目名称 | 线路板喷锡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长春工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1#栋(北栋)四楼南面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沐程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 (略) 拟投资*元,在湖南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租赁1#栋四层南面1850m2标准化厂房, (略) 板喷锡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布置4条喷锡线,其中3条无铅喷锡线、1条含铅喷锡线,配套办公区、储运及环保等工程,给排水和供配电等公用工程依托电子工业园区已建成的相关设施。项目建成后,公司年喷 (略) 板*m2,其中无铅喷锡*m2,有铅喷锡*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执行清洁生产,落实各环节生产管理要求,减少跑冒滴漏,做好分区防腐、防渗工作,防止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减轻末端污染治理负荷;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强化对各类危险化学品输送、使用、储存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严防风险事故发生。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提高水循环利用率;前处理废水须安装流量计用专管接入电子信息产业园集中式污水处理站的“微蚀废水处理调节池”进行处理,并严格按照签订的“委托处理工业污水的协议”要求,满足进口浓度设计要求进行协同处理,再排入园区专管接入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处理废水经“沉淀+过滤”处理达到企业生产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气处理装置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内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园 (略) 进入城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严格落实清洁生产,加强各环节生产管理,减少“跑、冒、滴、漏”,重点做好生产区域、危化品区以及危废暂存间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喷锡、热风整平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二级水喷淋+过滤催化”处理,通过27米高排气筒(P1)排放,酸性废气采取“二级碱液喷淋+多面空心球吸附”措施处理,通过27米高排气筒(P2)排放,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的排放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防止二次污染;项目生产产生的废助焊剂焊渣、轻磨刷废渣及过滤材料、 (略) 板、废活性炭、废陶瓷过滤器、废水处理渣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pp棉滤芯、RO反渗透膜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和生活垃圾一起及时交给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六)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总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 通讯地址: (略) (略) 555号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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