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关于拟对威海高盛大业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建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关于拟对威海高盛大业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建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高盛大业 (略) 新型建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临港区管委行政审批大厅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型建材项目 |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蔄 (略) 北、 (略) 西 | 威海高盛大业 (略) | 威海 (略) | 威海高盛大业 (略) 成立于2021年6月,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及水泥制品销售。 (略) 场需求、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威海高盛大业 (略) 拟于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蔄 (略) 北、 (略) 西投资建设新型建材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占地面积*.3m2,总建筑面积约*.42 m2,项目建成后年产新型建材商品混凝土*m3。 | 1、水环境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约为600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排入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水质能够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表1B等级标准的要求(COD ≤500mg/L、氨氮≤45mg/L),COD、氨氮排放量分别约为0.21t/a、0.018t/a。 2、大气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破碎及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筒仓粉尘、搅拌粉尘、装卸粉尘、汽车动力起尘,撬装式加油装置卸油、储油及加油过程挥发的油气以及锅炉烟气等。 ①机制砂石生产过程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后经喷水抑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粉料筒仓粉尘经筒仓顶部配置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 ③仓库区:密闭车间,定期进行洒水抑尘; ④汽车运输和装卸粉尘: (略) 进行硬化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过程中车辆遮盖篷布;物料装卸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厂区进出口设置车辆喷洗系统; ⑤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⑥加油站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排放。 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 2 其他建材行业一般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 3 水泥行业标准要求;锅炉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一般控制区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3、声环境 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情况下,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高盛大业 (略) 新型建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临港区管委行政审批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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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型建材项目 |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蔄 (略) 北、 (略) 西 | 威海高盛大业 (略) | 威海 (略) | 威海高盛大业 (略) 成立于2021年6月,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及水泥制品销售。 (略) 场需求、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威海高盛大业 (略) 拟于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蔄 (略) 北、 (略) 西投资建设新型建材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占地面积*.3m2,总建筑面积约*.42 m2,项目建成后年产新型建材商品混凝土*m3。 | 1、水环境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约为600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排入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水质能够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表1B等级标准的要求(COD ≤500mg/L、氨氮≤45mg/L),COD、氨氮排放量分别约为0.21t/a、0.018t/a。 2、大气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破碎及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筒仓粉尘、搅拌粉尘、装卸粉尘、汽车动力起尘,撬装式加油装置卸油、储油及加油过程挥发的油气以及锅炉烟气等。 ①机制砂石生产过程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后经喷水抑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粉料筒仓粉尘经筒仓顶部配置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 ③仓库区:密闭车间,定期进行洒水抑尘; ④汽车运输和装卸粉尘: (略) 进行硬化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过程中车辆遮盖篷布;物料装卸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厂区进出口设置车辆喷洗系统; ⑤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⑥加油站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排放。 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 2 其他建材行业一般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 3 水泥行业标准要求;锅炉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一般控制区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3、声环境 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情况下,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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